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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女乘务员体重超过60公斤就得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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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0: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乘务员体重超过60公斤就得下岗?
www.zjol.com.cn 2006年09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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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公路客运集团某运输公司因为乘客投诉某乘务员长得虎背熊腰,看着不舒服,于是作出规定,除了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不得高于168厘米外,体重也设置了硬杠杠:不能轻于45公斤,不得重于60公斤。(9月8日《重庆晚报》)看到这则消息,先是哑然失笑,紧接着就是愤怒。

  我们说,人的生存环境恶化,已经不仅仅限于自然环境了,工作环境恶化显得更加严重。自然环境的恶化还有一个过程,而且是人类共同的行为。一旦人们认识到其危害,即使少数人认识不到,只要大多数人认识到了,还能够进行整改,进行保护。工作环境的恶化,有时候只是个别人的行为,只要某个人发话,就很有可能让整个单位的工作环境变得相当恶劣。

  可不,由于个别乘客的近乎于玩笑式的“建议”,就得让一个原本好好上着班的人下岗,而这个所谓的建议,仅仅是因为这位女乘务员长得胖了一些,乘客感到心里不舒服,于是,就要求女乘务员今后的体重不能超过60公斤,还要不低于45公斤。

  还好呢,这位乘客还没有建议女乘务员都必须长得象某位女演员、女明星,如果是这样的建议,不知该运输公司会不会在世界范围内招聘。

  身高、长相是父母给的,体重虽然有主观的因素,但客观因素也很多。一个原本就很普通的职业,竟然会提出如此这几年来要求,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不久前引起争论的,女大学生受聘需先“检孕”,空姐要笑露八颗牙齿,招聘女工作人员要检查三围等等。

  我们说,重视消费者的反映,重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经营手段。但是,对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也决不是盲目听从,盲目采纳。对的、科学的、合理的建议,应该毫无条件地采纳。而有些建议,如果不合理,就应该不予采纳,至多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个别消费者近乎无理取闹的所谓建议,更是可以置之不理。

  象湖北这家运输公司对顾客建议的采纳,近乎于恶搞。如果按照他们的做法,真的要天下大乱了。试想,如果有人提出某某领导长得太差,是否就要下台呢?如果某人对公安、城管部门说,某人长得象土匪,是否就应该剥夺此人到公共场所的权利呢?这样做,真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不知这样的笑话在多少单位还在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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