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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三言“中女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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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19: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天启年间,冯梦龙在广泛收集宋元话本的基础上,经过文学加工编成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三部短篇小说集,刊行于世,简称“三言”。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手工业商业的繁荣,城市繁荣起来,进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市民阶层,在这个新兴的阶层中,一种新生的市民意识正意兴盎然地与封建传统观念分庭抗衡着。文学上市民文学繁荣发展,哲学上出现了王学左派反对传统封建道德的思想,王左派对人欲的肯定渗透进晚明文。每个时期的新思潮都是最先在社会伦理观念的变化中体现出来,“三言”犹如一面多棱镜,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传统的女性文化在明代后期有了深刻的变化。哲学上王学左派反对传统道德的思想,体现婚姻和封建礼教礼法这两个问题上,最突出地表现在女子的爱情婚姻方面,她们力求摆脱传统道德规范的束缚,追求个人的尊严和人格独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作为社会现实与思想意识反映的爱情话本,无疑便成为新生的市民意识的展览板。以青年男女反对封建压迫、渴求婚姻自主为主题的作品,成就最为突出,尤其是其中各式各类的女性形象丰满又极富个性,甚至在许多爱情故事中女性,为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所表现出来的大胆、主动、泼辣,竟使男子一方相形见绌,这在我国文学史上是很少见的。这些女子一旦选择了自己所爱的人,便忠诚不渝,哪怕为之牺牲了性命也在所不惜;但是一旦发现自己所爱的人对自己并不忠诚,欺骗了自己的感情,则会毅然决然的离开,从这点上反映了明代女子,尤其是市民阶层的女子,已经有了比较独立的人格;还有的作品中女子颇有才华与胆识,她们的才干,智慧与胆识使许多男子望尘莫及,作品的言辞之间充满了对女性的赞扬之情,男女平等的意识有了鲜明的体现;一些作品中女子为情欲所惑,红杏出墙,或“偷吃禁果”,背叛礼教和伦理纲常,作者并未给与过多的贬斥,说明当时的市民社会的伦理意识已与传统封建社会上层统治阶级不完全相同,妇女已经有了一定的自由意识。从女性意识开始觉醒这个角度,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市民们已不再愿意沉寂于平庸的生活。这在女性身上尤为突出,她们当中的某些人身上存有许多超越那个时代的、前卫的品格,甚至可以说是有着早期妇女解放的倾向。以下我想就这几个方面来谈谈“三言”中妇女独特的个性魅力。

一、自主的爱情及现代性爱倾向
(一) 追求自主爱情婚姻
婚姻爱情为题材的文学作品,自古就有,但“三言”与前代同一题材的作品特别是唐传奇相比,自有其显著特点。唐传奇多写士子与妓女的风流韵事,而“三言”多写市井细民对自由幸福和爱情婚姻的正当追求,而且,妙龄少女在追求爱情、婚姻自主方面表现出来的主动、热烈在我国文学史上也是少见的。爱情故事中能够鲜明的反映出女性的反叛精神和追求自由爱情的精神较为明显的当属《碾玉观音》。王府养娘秀秀借王府着火一事,求崔宁带她到崔宁家去避火,主动向崔宁表白爱慕之情,大胆的怂恿他一起逃循,与秀秀的大胆相反,崔宁则表现出一副退缩不前的态度,最后无奈于秀秀的连求带吓,娶她为妻。二人一起离开郡王府,逃到他乡过起了幸福的夫妻生活。秀秀与崔宁的一席对话,袒露了她挣脱封建人身占有、争取爱情婚姻自主的迫切愿望。她不满于“只献与官员府第”做一名供人役使和玩弄的婢女命运,而要大胆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爱情和婚姻。她的言行是对咸安郡王威势的大胆冒犯,也是对封建礼教的勇敢挑战,也是她性格中光辉闪亮的一面,是她追求个性自由、爱情自主的反抗精神的表现。虽然她的命运以悲剧而告终,但她义无返顾,生死不渝地为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而作的斗争,是光彩四射、令人叹服的。
再如《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女主人公周胜仙,是贩海富商周大郎之女,一天,在金明池畔茶房里巧遇樊楼酒肆的小老板范二郎,“四目相对,俱各有情”,周胜仙心想“我若嫁得一似这般子弟,可只好哩!今日当面错过,哪里去讨?”在封建社会里,这种想法便是异端祸水,是大逆不道,为礼法所不容。周胜仙却能视礼法于不顾,凭着自己的喜好来订自己的婚姻大事,甚至主动向男方传递爱慕之情,这种做法在当代也可称之为大胆,何况在封建礼法控制社会和人们思想的当时,这种做法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这时,来了位担着水桶卖糖水的小贩。她为了向范二郎表达爱慕,她故意买小贩的糖水并假意遭其暗算,借争吵来自报家门,特意强调“我是个不曾嫁的女儿”,以此表明自己有心于范二郎。青年双方都已互相爱慕,眼看一桩好事可以成就,然而周大郎认为范家“高杀只是个开酒店的”而不是大户人家,女儿以身相许辱门败户。周胜仙听得父亲辱骂,知婚事不成,忧急愤懑而死。为了重见范二郎,周胜仙死而复生,她这种“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的对爱情的渴求和执着,和以死反抗来破坏自己幸福的父权社会的决绝心志和反叛精神,显然是为作者所歌颂的。相反,我们看到,原本可以很美满幸福的一对青年的婚姻,被周父可怜的门第观念断送了,那样一个极富朝气活力的青年女子的生命就这样烟消云散了。难怪鲁迅先生说“吃人的封建礼教”。看来封建思想在市民阶层中,尤其是经济地位较高的市民阶层中还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些许的叛逆精神和个性解放的精神只在青年女子身上发现,就连青年男子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所以说这些青年女子是站在时代的前沿、有着较为前卫的品格应该不为过吧。以上两个例子的共同之处便是都是女子一方主动大胆向男子表露爱情,甚至她们会找一个办法去接近心中的男子,以达到吸引他们注意、向他们表白心迹的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与之结为连理。这里女子的大胆,显然超过了男子,也超越了当时的时代,显示了当时的市井女子受封建思想影响明显少于以往封建社会的女子,这是由于市民阶层在思想、情趣、生活等方面已有自己的认识和追求,同时进步思想家提供给社会的反传统的思想,都成为女性得以具有超越时代的、个性解放的品格精神的外在条件。
(二)女性爱情中的现代性爱倾向
爱情是人类土有的发身摘男女之间的一种微妙的高尚的感情,人类这种爱情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在封建社会男女地位悬殊的家庭里,恩格斯说:“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性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所爱者 的互爱为前提,在这方面,妇女处于和男子同等的地位,而在古代爱的时候,决不一向都征求妇女的同意的。第二情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或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然而“古代所仅有的一点夫妻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这种古代性爱之下的婚姻没有爱情可言,古代的婚姻,有父母决定,剥夺了青年男女自由选择配偶的自由,造成许多悲剧。封建婚姻观念还对女性施以“三从四德的禁锢,使她们整个人生没有人权可奖,对于男子来讲,女子不过是”传种接代“和操持家务的工具。到了晚明由于市民阶层极其进步思想的崛起和对社会生活的渗透,使封建礼教的婚姻观念有了褪色的可能,市民阶层中的“民主、自由、平等”的积极因素,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提出了合乎人道的新恋爱婚姻观:即男女相悦可以为婚。马克思认为;两性关系是人类最悠久最基本的关系,它是贯穿人类历史发展的始终,两性应该是等同的,互相依存的,这是合乎宇宙规律的自然之道。另外,市井贫民另外,市井平民的平等民主意识,也渗透进他们的性爱观,他们所希望的,不是适才居高临下的猎取,而是居于双方互相的需求和感受,在平等自主的性关系中享受欢娱。《莺莺传》中张浩和莺莺,少年男女之间既有性的相互吸引又有彼此轻易的深厚,一见钟情,互为爱慕对方的美貌而产生的爱情,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有现代性爱萌芽的个人之爱,他们叛逆封建婚姻制度的过程中,显示出市井女子追求爱情过程中的现代性爱倾向。

二、挑战“禁欲主义”封建传统

“食、色,性也。”青年男女对爱情与婚姻的追求,这本身就是人的本能欲望的表现。即使“防得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得他们的心。”(3)这说明好色的欲望是任何外在力量所阻挡不了的。在时代风气和文化思潮的侵染下,“三言”中有些篇章对男女性关系作了大量的描写,特别是其中的女性对请的主动、对性的大胆追求以及她们表现出来的前强烈的性意识,在凸现生命意识的同时,对传统的禁欲主义发出挑战。这种欲望压倒理性的新现象在《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表现的较为突出,故事是说蒋兴哥与王三巧本是恩爱夫妻,王三巧在蒋兴哥到广东讨债之际,遇见与其丈夫同样美貌的陈大郎,这时王三巧以独守空房近三年了,陈大郎对王三巧甚是爱慕,二人在薛婆的巧计撮合之下,偷情欢娱,把夕日恩爱的丈夫丢到九霄云外,可谓“今宵有酒今宵醉”了。从作者写作的态度上看,他对二人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提出批评,甚至认为这是一件美事,说明这在当时市井阶层的观念上是被接受的。王三巧毕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女子,有着对正常的夫妻生活的渴望。正如《肉浦团》中艳芳的的一席话——“我们前世不修做了女子,一世就出不得闺门,不像男人有山水可以游玩,有朋友可以聚谈,不过靠者行房之事消遣一生,难道好教作妇人的不要好色?”——所道出的女性所以破坏传统贞洁观,而追求个人感官享受的内在动因:他们的人生价值因自身被禁锢在狭隘的生活圈中,而仅局限于“靠着行房之事而消遣一生”,这是她们自然人性的全部内容,也是做女人的唯一乐趣。王三巧在丈夫走后连这一最基本的人生乐趣都得不到,长期的性压抑使她在外力的诱惑下身不由己,作者对王三巧没有给予贬斥,而是给了她一个好结局,让她救了蒋兴哥一命并和他重合旧好。这说明了一个现象,那就是性欲的满足和人的基本欲求被人们认可。书会先生认为:“‘情’‘色’ 二字乃一体一用也。故色绚于目,情感于心,情色相生,心目相视。虽亘古迄今,仁人君子,弗能望之。”(4)可见欲望之心人皆有之,对它的扼杀是反人道的。王学左派作为市民文学的哲学基础,给作品中女性自身性解放倾向提供了可被大众接受的文化心理土壤,“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思想观念和对人欲的张扬,便成了女子追求合理情欲的一种理论上的认可,即便已婚女子不顾礼法做出越轨之事,也一概给予宽容。在当时的市民阶层中像王三巧这样的有夫之妇,受情欲诱惑红杏出墙的社会现象,虽在人伦常礼之外,但好像并不是极个别的现象,这些女子的出格行为并未受到过多的指责或批评。从这个结局上可以看出作者乃至当时的民众对女人红杏出墙的行为,虽不算为美谈也不甚厌鄙,再也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女只能伺一夫的情况。当时社会风气已较开放,在蒋哥休了王氏之后,他再次择婚的标准是“不拘头婚、二婚,只要人才出众。”后蒋兴要娶平氏(郭大郎已死,其妻平氏为葬夫再嫁)“闻得是下路人(二婚),愈加喜欢”可以看出当时人们观念的变化,女人被休或死了丈夫仍可以再嫁,这被人们所接受,甚至再婚的女子还能得到丈夫的宠爱。这样看来,市井中的平民女子的社会地位较之以前有了一定的提高,女性在婚姻上要求打破禁欲主义的枷锁的愿望更强烈了,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三言”中的女性追性爱自由,折射出与以往传统贞洁观不同的新观念——贞洁不在是女性婚恋生活的唯一准则,它可以自由灵活的服务于幸福原则。其意义也不在于是不是显示记载或摹写生活,而在于它代表了当时社会大众的心理趋向,反映了商品经济中人(特别是市民)的欲望和审美追求——对物质享乐的向往、对爱情的渴望,正是这种新兴的市民意识,及其产生的思想上的哲学基础——王学左派的反传统思想,使女性形象有可能突破传统伦理道德的樊篱,而显示出超越以往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的独特魅力。
三、超凡的人格与才智
(一)超凡的才智与胆略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崇尚、倡导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子可以博通古今,出将相,无所不为;女子则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即便是名门爱女,父母让其读书识字,也只要她识些姓名,学“妇德”而已。像《牡丹亭》中的杜丽娘,父亲让他“知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知德”、学“妇道”。女子很少有受教育的权力,便无施展才能的场合与机会,这使她们的聪明才智逐渐被压抑和扼杀了,结果形成了看似男子在才智上高于女性的现象。“三言”中的不少作品都以男女对照的方式,否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赞扬了那些在学识、才智、能力等方面堪称“巾帼英雄”的女性。说明女性才思敏捷,聪颖机智,只要给予发挥能力的机会,就不会比男子差分毫。在封建礼教社会里,丈夫是家庭的支柱和主心骨,家庭内外事宜均由丈夫来决定,妻子则不过是生儿育女与做家务的工具,受女戒的限制,只能生活在家听深闺之中以来于丈夫生活足不出户,侍夫教子,作丈夫的附庸 。仍然而,“三言“中却有不少以家庭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妇女在家庭中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才干和能力,享有和男人平等的地位,表达了作者对美好家庭生活的追求和憧憬。《施润泽滩阙遇友》有一定典型意义。小商品生产者施复与喻氏两人,养蚕织布,“开起三、四十张织机”,主人公喻氏看市平凡,实际上是一个市民阶层的新女性,她有一双勤劳致富的巧手,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定程度的独立经济地位争取了独立人格。夫妻之间不存在男尊女卑的封建夫妻关系,而是平等和谐、互相尊重、遇事商议,共同劳动的新型家庭关系,体现了晚明江南地区男女在家庭生活及经济中的平等地位,反映了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地位的提高。
对女性才能、过人胆识与智慧的肯定和赞扬,”在三言“中占很大比例,众多感人的艺术形象无不说明作者主张男女平等,认为女子无论在文才、智谋、胆略、管理等方面,都不低于男子,甚至要超过男子许多。作者笔下女性的美德和才智得到热情的赞美“有志妇人,赛过男子”,“有志女子,胜如男子”等,成为“三言”中跳动的强有力的音符,这些女子有奇才、奇志、、做出奇事来。塑造出一批有胆有识的“巾帼英雄”。
(二)鲜活的独立个性
封建社会中妇女是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的,甚至没有自己的姓氏和名字。她们生活在一个男权的社会中,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和正当的职业,在经济和人身上都完全依靠男人(幼年依靠父亲,成年依靠丈夫,老年依靠儿子)。女性处于这样的社会地位而要求独立的人格,是需要付出勇气和代价的。可是偏偏就有这样一些女子,要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要求独立的人格和为男人所尊重、证实她们自己的价值。可想而知,她们的这种反叛行为当然为男权社会所不容,所以这些女子的命运多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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