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478|回复: 0

[【心情日记】] 败类!朗讯中国前高管年薪千万却不肯交个税 被告上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18 15: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作者: zhang111(韩.江.箭.叶) [149728:1776], 20:54:40 08/16/2006: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作者:田享华】


  朗讯科技(亚太区)有限公司在聘请陈启雄担任中国供应网络部总经理时肯定
没有想到,在他离职之后居然会给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朗讯(中
国)”)]留下了近140万元的税款漏洞。

  今年
5月,朗讯(中国)把这一原来的高管告至上海一中院,决心索回这笔垫付税款。


  但昨日,朗讯(中国)的律师金冰一并未等来开庭,他收到了陈启雄提交法
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副本,陈在申请书中称他居无定所,所以上海一中院
无权审理此案。因此,法院取消了此次开庭,而朗讯(中国)也同时向法院申请
了调查令,希望查清陈启雄在中国的具体住址。


  “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陈启雄没有负担他应负的纳税义务,结果由
朗讯(中国)代为缴纳,现在我们想要回这100多万元。”金冰一告诉《第一财经
日报》。


  事情缘于2005年11月陈启雄的离职,距他2004年2月走马上任刚好22个月。在
朗讯亚太聘任陈之时就约定,后者在上海工作所获薪水税款由其自己负担。


  但因陈启雄具有美国籍,就由朗讯中国公司代缴其税款。陈离职后,朗讯(
中国)发现,它已为陈代缴近140万的税款,而陈离职后便再联系不上。


  金冰一称,“朗讯(中国)其实很无奈才提起诉讼的,我们告他不当得利。



  当朗讯(中国)准备提起诉讼时,发现陈启雄已跳槽至飞利浦(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


  飞利浦公司吴小姐证实,陈启雄是飞利浦公司高管之一,但现在国外,对他
所涉案件不便发表评论。


  专攻财税法律问题的荣红梅律师表示,根据规定,支付单位有代扣代缴税款
的义务,但代扣代缴只是纳税程序问题,纳税义务人仍然是所得人本人。“所以
,如无特殊约定,陈应该归还垫付税款。”


  “陈启雄在朗讯公司工作已七八年,不可能是居无定所。所以,他提出管辖
权异议,无非是要争取举证时间。”金冰一认为法院最终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虽然他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毕竟应诉了,否则找不到人,案子也没法处理。



  据了解,根据诉讼程序,该案会在审理完管辖权异议的程序性问题后,才会
进行实质性审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9 08:26 , Processed in 0.14107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