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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药厂改制"还会是欣弗事件替死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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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08: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说两个月前的“齐二药”假药事件还可被有些人认为是一个单独性偶发事件的话,那么刚刚冒出来的“欣弗事件”就不得不让我们再次目瞪口呆了。细想起来,除了这两起药品风波之外,台州千万假药大案、致命哮喘假药案等药品案件离我们也不算太远,人们不免有些谈“药”色变了:我们的药品究竟怎么了?我们的医药安全环境究竟怎么了?国家的药监部门又究竟怎么了?

  在问题还没有查清前,有人开始围绕这次事件到底是药品的“不良反应”还是药品的“不良事件”做起了文章。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指的是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而后者是指超量用药(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用药不当以及假冒伪劣药引起的对人的伤害。不过,“欣弗”的生产厂安徽华源公司的态度还算是比较积极的,公司已经主动将样品送至当地药监部门并公布检测结果说“从原料、中间体到制成品,该药品均无质量问题”,同时又曝出“出事患者多在家中或诊所注射才产生问题”的说法云云……这些举动,无论是厂家为了推脱责任还是危机公关,无论是产品质量有问题还是使用环节中出现了问题,在事故责任没有最终认定之前,我们不好妄下结论。但是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么集中在一个药厂的一个品种,这么多省市出现这么一个不良事件”的情况来看,我们现在就可以认定:国家的药品监管确实出了问题。

  在当今中国,做一个“有什么也不要有病”的患者实在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情:不仅要在身体上忍受病痛的折磨,还要在心理上为高昂的医疗价格惴惴不安。现在更加不了得,还要为自己正在使用的药品是否安全而心惊胆战了。我们知道,医生乃至医药行业的从业者的天职是带有神圣使命的救死扶伤,这是大家能够容忍医疗行业长期暴利而不“撕破脸皮”的原因。可是,在一个表面穿着“医疗改革”外衣,实际上行唯利是图、见钱眼开之实的逐利环境里面,医疗生产、服务机构的道义缺位与准则丧失已经让我们心酸心寒乃至心痛了。当然,按常理来讲,我们所期盼的“社会的良心”应该依然存在,那就是横亘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前的拦路虎——代表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国家法律,以及执行这些法律的行政职能部门。比如“药监部门”,这种为每一个社会公民服务的公共力量,可以把任何一种有可能过度的商业行为校正、调整、规范在合法的边界之内,使任何一个“有贼心”的贼都“没有贼胆”做坏事。正如有人说的“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一个坏人做不了坏事;而一个不好的制度,可以让好人也做坏事”一样,监管制度本来就应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可是,事实一次次地证明,光有好的制度还没用,更重要的是必须有好的制度执行。众所周知,国家对药品的生产管理具有非常严格的程序,一个药品从报批、检验到生产、销售,要经过药监部门层层把关、层层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出厂、临床使用,可为什么还会出现一连串的药品风波呢?尽管在“齐二药”事件中,共有21名责任人遭到了处罚,但是这种事后处罚毕竟威力有限——当上级部门追究“齐二药”责任事故的时候,“药厂改制”竟然成了药检部门的替死鬼。那么在这次的“欣弗事件”中,又有谁会去做替死鬼呢?

  老百姓不是药厂用来做实验的小白鼠,药品质量是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来不得半点疏忽。我们真的不希望还要用更多患者的生命去换取对问题药品的高度警觉,以及对药监部门监管失职的高度重视。

来源: 江南时报  作者: 徐浩然  编辑: 黄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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