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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深圳昨全面开收房屋“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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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 08: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昨天开始,深圳市停滞了12年之久的房屋“养老金”制度开始启动,首日收取金额达2600万元,多个楼盘业主成首批受益者。

  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统计,昨天深圳市共收取维修基金2600余万元,全市六区多个楼盘业主成为受益者。

  据悉,所谓“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是指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项目的基金。它是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的一部分,由于直接关系到多年后居住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被称为房屋“养老金”。

  按照今年3月13日,深圳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管理规定》,深圳对该基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具体如何使用,业主“说了算”,包括是否动用专用基金,物管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施工质量过关与否由业主委员会验收,否则物管无法动用存在专用账户里的房屋“养老金”等,整套新规定对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作用重大。

  另外,按照规定,深圳市对于今年3月13日后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如果开发商未交清房屋“养老金”,深圳国土房产局将暂缓办理该项目初始登记手续,并将依法暂停该单位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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