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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always on sunday:夏志清和刘别谦   by李欧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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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0 14: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苹果日报   2006-07-30

always on sunday:夏志清和刘别谦
         李欧梵  美国哈佛大学荣休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

最近读夏志清教授的散文集──《谈文艺、忆师友》(刘绍铭主编「当代散文典藏」丛书之一),不禁大喜过望,因为他在序言中就谈到自己早年在上海看电影的经验,真是与我心有戚戚矣。夏教授──也算是我的老师──饱学经贯,对中西文学的修养,可谓独霸天下,没想到他对于老电影也如数家珍。记得在美时我每见到志清师,就会和他聊电影,甚至还和他比赛,看谁记得的老电影多,每次我都败下阵来,但败得心服口服,对他的敬意又加深了一层。

他在序言中说:年轻时就在上海《新闻报》发表一篇「好莱坞大导演阵容」的文章,我更觉得心花怒放,因为我在中学时代投给台湾《大华晚报》的第一篇稿,也是谈好莱坞的大导演,洋洋洒洒列了数十个名字,最后被编者砍掉了四分之三,刊出的文章变成了一篇千多字的「好莱坞西部片导演」,从此也爱上了西部片。

夏先生最喜欢的好莱坞导演是刘别谦(Ernst Lubitsch),也是我父母最喜欢的导演,我幼时从父母口中初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他是华人,怎么起了这个中国名字?想来他的影片一定在上海十分卖座,才会有此译名。

另一位洋明星以中文名字流传的是雪佛莱(Maurice Chevalier),我父母最喜欢的一部影片就是刘别谦导演、雪佛莱主演的《璇宫艳史》(The Love Parade, 1929),甚至数十年后还会唱片中的主题曲,是女王(珍妮麦当奴 Jeannette MacDonald饰)阅兵时唱的,我未看此片早已会哼出调子,记得母亲去世前有一年暑假来我家同住,晚上在电视上的《美国电影经典》节目看到此片,母子同唱此曲,我看得比她还兴奋!时光流转,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去年冬返美渡假,穷极无聊,无意间在一家廉价杂货店中买到一套五碟装的荷里活经典喜剧选,内中赫然就有一张是刘别谦的那部《To Be or Not To Be》(戏谍人生,1942),看来饶有风味,我那次还是初看,就觉得它不同凡响,竟然令那位美国喜剧明星Jack Benny扮演一个波兰的舞台巨星,在台上演莎翁名剧《王子复仇记》,后来又假戏真做,从事地下间谍工作,把个德国占领军将官骗得团团转,妙哉!也只有刘别谦才能拍得出来,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片中的那些演员才是一群真正的「职业特工队」,完成了\"Mission Impossible\"。我观后感到笑中有泪,猜想这位流亡到荷里活的德国导演,也把自己的经历转化成一个寓言故事:演艺的艺术才是最有力的武器,可以战胜一切。

志清师特别喜欢此片,至少看了三遍。他说得好:「刘别谦的名片,却要年龄大,阅历广后才能充份欣赏」,一点不错!我虽无夏公阅历广,但也是在年过半百之后才开始喜欢看刘别谦的。夏公多年后在纽约重看《璇宫艳史》,更加击节叹赏,他又评论道:「刘别谦初次拍摄有声音乐片,有此成绩,实在难能可贵。凭其聪明和机智(wit),刘别谦实在堪同诗人蒲伯(Pope)、剧作家莫里哀媲美,加上他是拍电影的,另具一种仅凭文字无法表达的 visual wit。他的电影里,很多场面,没有对白,但『此时无声胜有声』,导演手法之简洁细致,近三十年来,无人可及。」真是真知灼见,至理名言!就凭这 \"visual wit\"一点,就值得大书特书。

美国影评家往往用\"The Lubitsch Touch\"──刘别谦的笔触──一词来形容他的风格,然而更重要的还是他「笔触」中的「机智」。我故意把\"touch\"译成「笔触」,为的是想把刘别谦影片中的「文学味」表达出来,其实他才是第一位实践「开麦拉就是笔」的理论的导演,至少较以此为口号的法国「新潮」派──从Astruc到杜鲁福──早了足足三四十年。但他又和「新潮」导演不同,因为他所表露的「文采」是源自二十世纪初那一代欧洲知识分子的传统(而「新潮派」则是在二次战后才崛起)。特别是二、三十年代的人,他们自幼就受了西洋古典文学和音乐的陶冶,更是对哲学、艺术、戏剧等样样皆通,所以夏先生将刘别谦和莫里哀相比,一点也不过份,而十八世纪英国诗人蒲伯也以机智见称,可谓与刘别谦先后辉映。在我的心目中,刘别谦可以和阿当诺和班雅明并列,但又幽默得多。

在他那一代欧洲人的心目中,电影也至关紧要,不论喜欢与否,不少知识分子皆对此大作文章,妙的是发明电影的是法国人和美国人,但最早作电影理论的却是俄国人和德国人,而德国战前的导演中更多是第一流的「前卫」艺术家,如《大都会》(Metropolis)的导演费立兹朗(Fritz Lang)和最早拍吸血鬼的导演卡尔扎夏(Carl Dreyer)。然而刘别谦又和他们全然不同,因为他绝不故弄玄虚,而更执着于「人间喜剧」和人性的刻画,所以我认为他又有点法国味,甚至在「场景调度」(Mise-en-scene)上有点像尚雷诺亚(Jean Renoir),尤重诙谑的情趣,也更见「机智」。

荷里活的老电影中不乏有机智的作品,如四十年代初期的「神经喜剧」,我曾译作「曲线喜剧」,取其原意──\"Screwball comedy\",如《费城故事》,但这类喜剧多以对话为主,不见得有夏先生所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这「无声」的画面,在刘别谦的影片中,虽夹在对话之中,但往往成了全片的精华,这股难以捉摸的「味道」就是刘别谦的「笔触」。且以一两部片子为例。

刘别谦原籍德国,但却擅长拍花都巴黎,他最著名的影片应该是嘉宝主演的《Ninotchka》(情迷冰美人,1939),故事说的是一个苏联的女干部如何在巴黎被一个花花公子引诱,享受纸醉金迷的物质生活。情节其实相当勉强(编剧之一竟然是后来克绍箕裘的名导演比利怀德 Billy Wilder),但刘别谦把它处理的极有韵味。有一场戏,但见嘉宝的眼睛默默含情面有笑意,终于软化在梅尔文道格拉斯(Melvyn Douglas)的怀抱中也不过几秒钟,但看来就是有味道,令我回味不已。这场戏,如处理不慎,一定会显得庸俗,非但对话要恰到好处,而且在灯光、气氛、人物动作上调度得宜,才能流露出一种雅致,这才是刘别谦的「商标」。

今年六月初返美,又在同一家杂货店中寻到一个小宝物 ──刘别谦导演的另一部喜剧片:《笔友俏冤家》(The Shop Around the Corner, 1940),原来就是后来汤汉斯主演的《You've Got Mail》(网上情缘)的前身,此片在五十年代也曾被拍过一次,由茱迪嘉兰和云尊信(Van Johnson)主演,故事中男女主角在店中吵来吵去,但其实二人早已是笔友,鱼雁往返,却不知彼此真面目。刘别谦的手法当然与众不同,竟然把一眼就看得出来的荷里活影棚布景,变成故事中的匈牙利古城──布达佩斯,而且人物除了占士史超域(又译詹姆史都华)外都成了欧洲人,文化教养和人情味十足,情节笑中有泪,更略带一点「乡愁」,刘别谦的\"visual wit\"又再次得到印证。我看后突然想到:也许他的风格本身就带有一股对他那个时代的欧洲人文主义文化的「乡愁」或「怀旧」。纳粹党一来,那个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

为写此文,禁不住上网查看数据,看看专家如何解释刘别谦的\"touch\"。有人说:这是一种微妙的对位法──在片中最欢乐的时刻付上一股淡淡的哀愁;又有人说:这种雅致的风格看来不着边际,但妙趣横生,妙到言外有意;更有人用一个譬喻来形容:俄国有一种酒,叫作\"kvass\",在伏特加中加一粒葡萄干,那股味道就由此而生。妙极!如用中国的说法,则该是绍兴酒中加上一粒酸梅,淡甜之中略有酸味。

俱往矣!刘别谦生于十九世纪末的柏林(1892),死于1947年的荷里活,享年仅五十五岁!他在死前获得「终身成就奖」。

夏志清教授在学术界的终身成就也终于受到台湾中央研究院的承认,今年选为院士,为了庆祝他迟来的荣誉,我想送他一份小礼,就是这部刘别谦的《笔友俏冤家》。但又怕他不看DVD,只好以这篇小文勉强凑数,并向这位老影迷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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