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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汉奸旧居该不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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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0 12: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5月23日举行的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市规划局局长周岚作关于《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说:“一批名人居所和历史事件发生地,如慰安所、汉奸居所、办公场所等,是本市一些重要事件的见证地,其建筑本身并非优秀,但因具有历史价值也需要进行保护。”对此,一些有识之士表示赞赏。(5月24日《现代快报》)

  据我所知,由政府出面起草条例,明确表示要对汉奸居所加以保护的,还是头一回。尽管消息刚出来,各方意见还来不及表达,但可以肯定,有相当部分人会对此表示质疑和反对。也是去年这个时候,广州市在进行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文物工作者在番禺发现了大汉奸李辅群的别墅,并着手为其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消息一出,便有市民反应,这是“给大汉奸树碑立传”,有的市民更情绪激动地表示:“这样的文物我是不会去参观的。难道是看汉奸勾结日本人橫行乡里吗?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有教育意义。”(2005年6月7日《广州日报》)

  长期以来,国人头脑中形成了这么一种偏见,凡是应该得到保护的文化遗产或名人旧居,都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与这类遗址或旧居相关的历史人物必须是经受了历史考验的正面人物,否则就应将其视为封资修的东西,最好是一把火将其烧了。毋庸否认,存在于遗址保护问题上的泛政治化倾向严重制约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有多少珍贵的文化遗产被毁在这种偏执的左倾观念之下已经难以查证。如刚刚被拆除的亚洲最大的慰安所遗址——南京利济巷慰安所,很难说不是受了这种观念的影响所致,以为见证了大量慰安妇们困难和耻辱的遗址不能给人带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受这种泛政治化倾向的束缚,不必说保护汉奸旧居,就连外滩申遗人们也想不通。大家应该记得,前年,当政协委员赵丽宏提交了外滩申报世界遗产的提案后,立即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有网友在人民网上发文称,外滩这地方并不是什么具有中国文化传统的东西,这地方也当世界文化遗产去申报,怕要在中国各地又要打起新的灯笼火把去找寻殖民文化的遗迹热潮了。经过几十年的政治运动的洗礼,国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嗅觉变得异常的高和灵敏,凡事都喜欢用政治的尺度和标准去套,去衡量,殊不知,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也来个泛政治化,那恰恰是犯了大忌。

  我以为,确定一处文物值不值得保护,标准有三个,即科学性、艺术性和历史性。假如在南京的汉奸旧居,姑且不论其是汪精卫旧居,陈公博旧居,还是周佛海旧居,只要这些旧居的确符合科学的建筑学原理,有其独到之处,而且具有相当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就应当将其列为文保单位,很好地保护起来,而不能以不符合当下的政治标准为由铲平它们。就像一砖一木不具有阶级性一样,根据建筑设计师的图样搭建而成的房屋本身不含政治因素,我们尽可以唾弃房屋的主人,但不必对房子发火。即使是对那旧主人,我们也可从其为人不耻的生平事迹中找到警示意义,大可不必担心参观者会爱屋及乌,失去是非标准。

  上述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南京市政府在对待文化遗产和历史问题上已经部分地破除了泛政治化的习惯思维,认识日趋理性和成熟,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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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0 12: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仅是文件保护领域,还有很多领域如教育、宣传等都应该破除这种泛政治化的习惯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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