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566|回复: 0

[【心情日记】] 学做房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9 03: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半生过,第三次搬家,恐怕也是最后一次了。





  新房比老房宽敞——多了80平方,新房比老房自然环境好——临湖背“山”,新房装修也倾了个人的全力——实用、古板、简洁。但,债务沉重得几乎到了自身承受极限——每月还款2100元、且到退休时才可完毕。





  是“房奴”了吧?单纯从收支平衡度看,可以算。综合其他自我设想、排解的观点,则不是。





  其一,根据自身情况,超前贷款购房尚在可承受范围、经过努力还能适当提升生活质量,自觉自愿的做法,何“奴”之有?为什么不是新房的主人呢?依自己的年龄,假如等资金存够现在的数目再买新房的话,估计已是退休以后的事情了;而且按当今的发展速度测算,那时根本没希望买现在这么宽这么好的房子;就算可能买到现在这样的房子,七老八十了,还能享受多少年?





  其二,虽说现在购房还贷手头紧了一些,毕竟基本生活可以保障,孩子几年后也可以工作了,日子会一天天好起来。基于对社会、对未来日益变好的坚定信念,基于对自己、对孩子生存能力的充分相信,决心现在就超前享受10多年以后的居住环境,又何“奴”之有?又为什么不是新房的主人?就个人而言,资金压力大,辛勤工作、努力用知识和劳动换挣钞票的动力也越大。在党纪、法律规范范围内合理挣得报酬、拼命劳动未尝不是好事;既然努力为自己的幸福打造,机遇和创造还必须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也是理直气壮地当新房的主人啊。





  其三,新房的土地价值政府赚了一笔,修房的开发商要赚一笔,银行放贷赚利息,各种环节的收费也在赚,难道可以不让他们赚?人作为社会一分子、在社会中生存,赚与亏是相辅相存的,你赚我的、我赚他的,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哪有只赚不亏的道理、哪有只赚不亏的实际?难道被人家赚了,就是人家的奴隶了?非法暴利、暗箱盈利的事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就没有了?法律再严密、再规范,也有空子可钻;个人决不是认可它,只能期待逐步规范、严密;总不能因为米有灰尘就不吃它吧?总不能因为房价“虚高”就不住新房吧?可以预见的将来,土地在逐步减少、人口在逐步增加,房价什么时候可以跌到我们可以轻松购买?我不知道。





  其四,所在中等城市扩容余地不小,发展势头不小,宜居的条件不少。好不容易选择的地段、周边环境,以后恐怕没有再合适的了;比较附近的大城市成都、将要成为大城市的绵阳等的房价,自己下手的价位,以后也没有这样合适的了。垫垫脚或跳一跳能够得到的事情,现在不做将来做岂不付出更多?把资金存放在银行、或者投资,对于自个儿这种居家过日子的普通公务员、对于口蘸肚落节约几个余钱的普通人家,实在没有多少意义;加之只有一个孩子,留给她几个钱也解决不了她以后生活的大问题,提前享受了居家生活、还有了固定资产,也不失为一种投资选择;再则趁年富力强多辛苦一点,老来贷款还完、轻松安度余下的日子,究竟是“奴”还是“主”呢?个人以为是房子的主人。





  其五,人的一生就是奋斗拼搏的一生,就是不断辛苦劳作并不断享受劳动成果的一生。对社会有多大的贡献个人只能依照客观条件、客观现实而定,由不得个人;对家庭、对自己通过努力应该可以自我做主,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一些、过得“戏剧化、复杂化”一些、过得既负重又轻快一些,这样的日子苦乐均有、压力不断动力常有,只要在可控制范围内,又何“奴”之有?心由人愿,房随人定,为什么不可以是主人?所谓“房奴”,其实是不愿意自我拼争、自我创造的心奴,把心解放、把意志力开放、把劳作当作快活,我们就是自己的主人,自然也是房子的主人了。





  住进新房,有劳累、有喜悦、有付出、有快乐……别人看我是“房奴”,个人感觉成“房主”,因时因地因情因心而已。管它呢,就是不认“房奴”,学做房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8 00:42 , Processed in 0.23624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