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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逼卖淫一天接客二三十 嫖客报警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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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18: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被逼卖淫少女跪地哭求,良心发现的嫖客,冒雨跑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摸黑直捣淫窝……29日晚,鲤城警方在南安大霞美,成功解救出一名17岁的甘肃少女马小美(化名),从中发现一起轮奸、强迫卖淫重大案件。

据马小美自述,一个多月前,她在广东佛山打工,被两名男子灌药后带到南安轮奸,之后每天被迫卖淫二三十人次,饱受摧残。昨日中午,该案交由辖区南安警方接手侦查。

解救实录

嫖客冒雨急报警

29日晚9时许,一名贵州男子冒雨赶到泉州市公安局浮桥派出所。来人自称姓肖,刚受一名卖淫女委托,要求民警前去救人。在值班民警的询问下,肖承认自己是贵州人,就在鲤城江南一带打工。

肖某说,当晚7时,他独自到南安大霞美四黄村公路旁准备嫖娼,在进入房间后,那名卖淫女忽然跪地称他大哥,求他捎出口信向警方求救。

肖某说,这个卖淫女模样像小女孩,说她每天要接客二三十人,实在受不了,还说她原在广东打工,是被人骗来泉州,惨遭轮奸,然后被迫每天卖淫。

听完她的哭诉,肖某突然感到一种罪恶感,交了50元嫖资后,便匆匆赶来报警。

民警摸黑捣淫窟

肖某所说的淫窝位置,就是地处省道307线的南安四黄路段,这里常年聚集不少卖淫路边店,警方屡屡打击,但每次都卷土重来,被一些外地人称为“淫窟”。

晚9时30分,警长谢国兴和欧阳警官兵分两路,各带4名巡逻队员抵达现场。他们按预定方案完成包抄后,在报警人肖某确认马小美所在门面后,立刻行动。谢警长带领一组队员直接冲入卖淫店内,另一组队员守在两旁接应。

“马小美在哪?”队员们一边喊一边逐一踢开包厢门。“我在这!”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孩一边跑出来,一边提着裤子。其他卖淫女见状四处逃散,那些看场打手和老板们远远看着。前后30分钟,马小美终于被救出淫窟。

吃睡女民警陪护

马小美被解救回所后,民警安排她洗澡,联系医生为她体检,安排食宿,并指派一名女民警陪她吃睡。“这是我被骗到泉州后,睡得安稳的一晚。”马小美露出笑容如是说。

作为不幸受害的打工妹,马小美的到来,得到浮桥派出所的悉心照料。当晚照顾马小美食宿的女民警说,当晚所里食堂为小美特地煮了两大碗蛋汤面,小美吃得很高兴。身体检查没什么问题,小美听后也很开心,两人一宿谈了许多话。早上醒来,小美流着泪说,今后要好好打工,忘掉过去。

追捕漏网嫌疑人

听说自己被害的案件将移交给南安警方办理,马小美露出了笑脸。昨日上午,记者赶赴浮桥派出所时,小美的一笑,让在场的人感到了宽慰。

警长谢国兴说,就在29日晚女民警陪同马小美时,所里的民警也在为小美忙碌着。他们与小美的甘肃老家、广东佛山打工的工厂先后取得联系,并对小美自述的被害经过进行初步核实,证明她所讲述的事实存在。

昨日中午11时20分,案件移交结束。南安警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案件十分重视,当即决定接手侦查。由于侦查需要,马小美将暂时留在南安,协助警方取证和追捕有关犯罪嫌疑人。

对话小美

“实在受不了,还不如死掉算了”

圆圆的脸庞透着稚气,齐项的短发,让人一看,还当她是名学生。眼前的马小美,只有忧郁的双眼,才能让人感到她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和屈辱。昨日上午,就在她被害的案件即将移交时,记者与她近距离面谈,听她讲述了自己不幸中万幸的遭遇。

喝完橙色饮料就晕了

记者(以下简称记):小小年龄,怎么会出来打工?家里怎样,方便说吗?

小美(以下简称美):我15岁出来找工,是跟老乡出来的。我父亲去世已经两年,妈妈走失,就是这一年(2003年),我出来打工。

我家姐妹多,有一个姐姐3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我们陇西县本来就穷,我和姐姐都没念过书,一天也没念过。父亲去世妈妈走失,我和姐就出来打工,让妹妹们念书。

记:穷到什么程度?

美:过年才有大米吃。

记:怎么来的泉州?什么时候来的?

美:今年4月15日来的。那一天,我们厂老板的两个贵州朋友,请我喝饮料,是橙色的,我一喝说头昏,两人叫我坐下,接着就不知道了。我打工的地方在广东佛山,是一家电子厂。这两个男的我不知道名字,但知道他俩和老板是老乡,就喝了。民警告诉我,饮料里可能掺药。

等我醒来时人已在南安,不过也是几天后才听说这地名的。我来这里一个多月,最远的走不到500米,而且老板叫人看着。

一天接客二三十个

记:后来有人强暴你,是吗?

美:我来后发现这里不对,就要找那两个男的。当晚他俩来了,说是等几天才带我回广东。晚上他们叫陌生人来“开苞”,我又哭又闹不从。在“开苞”的人走后,两人进来安慰我,并让我喝饮料。我喝后浑身发烫,他俩就剥我衣服,我把一个人咬伤了,结果被他俩打得躺在地上起不来,接着就被他们强奸了。

记:之后他们让你做什么?

美:第二天,他们就让我接客。因为年龄小,又是刚来的,老板招来的客人特别多。这一个多月下来,每天接客要二三十人,我的下身一直肿痛着,直到现在。和我在一起的女的有20多人,分属不同老板管着。一般早上6点多就开始做,到晚上11点关门,有客人时不论多晚都不关门。

记:你知道这些行为是卖淫吗?

美:卖淫我不知。老板说,这是上班。我只想过,这样以后不好嫁人。老板只吩咐要戴套,不戴会被打骂。

逃不出来想去撞车

记:老板给你钱吗?为什么想报警?

美:老板不给钱,说赚钱帮他们还债,以后可回家。但同伴说,这是骗人,明知骗也没办法。我每天挣最多,都有七八百元,但除了买过几件衣服外,没拿过一分钱。

我想逃走,从一开始就想。但是“上班”时有看场的人盯着,晚上睡觉门口有人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想过死,想冲到路上撞车,想用头撞墙,但同伴告诉我,死了更冤。

想报警是因为看到电视,那天有人来嫖,我忍不住求他帮忙报警。我不拿他的钱,但他人好没有做,真的帮了我。如果没人帮报警,我可能不听同伴劝,会冲到路边撞车。实在受不了了,活着不如死掉好。

记:现在出来了,有什么打算?

美:想先回家一趟,看看弟妹再出来打工,对害我的人,我会在心里骂他们,最好他们被公安抓,枪毙最好。

□记者手记

假如

不是嫖客报警……

马小美被解救了。对于她来说,一段屈辱和摧残的日子结束了。但是对于正陷淫窟的更多人来说,这样的幸运,未必能降临在她们头上。

本次解救的一个特点是,受害人跪泣嫖客帮忙报警,于是有了后来她的被解救。但是疑问随之而来,倘若嫖客不报警,马小美会被解救吗?难道就像她所说,只剩一个撞车的办法“自救”。

不客气地说,嫖客代报警,本身就是一大讽刺。有关部门跨区施援手搭救,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管辖权受限,他们却不能加以清理打击。

不要再等嫖客上门报警了,赶紧行动起来,把这些肮脏场所一一扫光,还人们一个清洁的环境,也从中解救更多类似小美的不幸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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