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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一个漂亮mm的流氓生涯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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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2: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校,对我而言一直是个熟悉而遥远的地方。忘了听谁说过,人的一生有30百分号的时间在校园里渡过的,从幼儿园到大学。当然也许有人这一辈子都在读书,这又另当别论了。

  调皮任性,聪明但不好学。这句评语是我从幼儿园一直用到长大的唯一真理。老师总是对我又爱又恨,用他们的话说,我就是班里不可缺少的争面子的人物,但就是叛逆得要死。

  如果非要回忆一下曾经的劣行,那容我细细数来。


  A、

  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将幼儿园的这段男女绯闻给彻底忘掉。

  记不清是在小小班,还是小班,或者中班,或者大班。只记得,那个小男孩长得眉清目秀,总是让我欺负。他的个头比我小,身材也比我秀气。小时候,我的头发从来都留不长,因为妈妈的工作原因,她总不在家,老爸为了省事,自己给我剪的头发。不是我说,那剪得实在是难看,搞得我整天错认性别,就差没进男厕所了。

  话说回来,小时候,我的的确确是个早熟的娃。当然,这是我现在才意识到。再说那个小男孩吧,我和他平时很少玩在一起,之所以我会说到他,那是因为,我们中午都睡在一起。

  大家都还记得吧,幼儿园时,中午都要午睡,一般都是男女混合睡。那时候的孩子,根本不会像现在的思想这么歪。只是,我的思想歪了。我从那时就开始着磨,那女孩子的裤档里长啥样的,自己能瞧的见,那男孩子呢?是不是也长得跟我一样。苦于没地方瞧,最后只好把目标锁定那和我同床共枕的小男娃。

  那天中午,天还闷热。在吃过一碗恶心的肥肉煮粉条后,我挺着圆滚滚的小肚皮爬上了墨绿色的小床,那床两边都有小栏杆,四四方方的像个小盒子,每当我躺在里面时,我就在幻想,我是只让人抛弃的小狗。

  那个小男孩也上床了,他是老老实实的闭上眼睛了,可是我的贼眼溜溜,一双肥嘟嘟的小手将被子拉过头,时刻监视着老师的一举一动。这可事关重大,那万一让老师知道,我中午没有睡觉,一会下午肯定不让我玩娃娃了。在一百个确定老师离开了我的视线范围后,我要开始我的“色诱”计划。

  当然,小男生早就呼呼大睡了,我把被蒙过头,钻进了被窝窝里,一边拿手使劲戳着他的小脚丫。顺带一句,那时候我们都是一人一头的睡,所以,我只能戳到他的脚丫子。

  把他弄醒后,我小小声的对他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们的不同点?小男孩很是无辜问我有什么不同啊。我一声贼笑,想知道就照着我说的去做。那个愣头小子细声细气的说,老师会骂。当时我就差没给他一耳光了。

  我耐着性子告诉他,我侦察过了,老师不在我的视线范围。他吸了口气,也钻进了被子里,显然,他的好奇心让我成功的挑起了。

  我说,乖,把裤子脱了。我不等他脱,就先脱了我自己的裤子。他扭捏了半天,才褪下一半,不过这不影响我对他那一部分的欣赏。

  我想像了无数次的小雀雀就这样在我的面前一览无疑。我不管他是怎么吃惊于男女不同的构造,反正,我当是就一拱一拱着小身子,屁股撅着老高,好奇的对着他,正当我的贼手准备抓上去感觉一下的时候,盖在我们头上的被子突然翻开了。我那时候就感觉到了冷汗,哗哗地。

  我知道坏事了,我的动作太大,引来了老师的注意,而老师把被翻开了,我也死定了。

  现在实在记不清老师当时说了我什么,我只记得老师管我妈告状了,但是说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晚上在家里的大床上,妈妈漫不经心的问了我,老师说你中午又没睡觉啊。

  我的妈啊,我的冷汗,那是一下子“噌”的冒了出来,脸红没红我是看不见,就是有种脑充血的感觉,我的肚皮死死贴在墙上,脸也贴在墙上,一声不吱,小脚丫就像个圆规,划呀划呀。

  这事,就这么算完了。


  B、

  好像我所有的事情都与男性离不开关系。幼儿园的早熟,导致了我的早恋。

  小学三年级,这回我可记得清楚,当时的小男生也是相当的眉清目秀,引得别班的小女生,那都天天往我们班上跑。

  从小,我就知道金钱的魅力有多大。我也喜欢他啊,因为他的两腮从来都像猴屁股那样红扑扑的。于是,我省吃俭用,把省下的钱全都花在他的身上。今天给他买个五分钱酸梅粉。对了,那时候的东西可便宜呢,酸梅粉更是我们的最爱,一个密封的小细管里装满了巧克力色的粉末,只要将一头剪开,对着嘴一吸,那粉末酸酸甜甜的味道就一下子充满整个口腔,沾满了所有的味蕾。

  我知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看着他天天吃着我给他买的酸梅粉,舔着我给他买的小冰棒,我就知道了,他早晚有一天会成为我的人!心里有种不断彭帐的满足感,像地狱的恶魔一直勾引我犯罪。

  那会,我想想,我是三年三班的。班上还有几个女孩子,那是相当的洋气啊。听说她们家都是印尼的归国华侨,那我可羡慕呢,外国啊,虽然长得跟我们一模一样,就是比我黑了点。她们跟我玩得好,因为我到小学了,都还是男不男女不女的,但我现在要申明一点,虽然我的外型分不太出来男女,但我的心里是火热的纯女性。就后来到初中时,同班还有一些坏小子告诉我,他们当时有去我们小学看美女,其中就有我。这事,我一直引以为荣的。

  回头来想想,那我们班上就有四个女孩子喜欢那有着猴屁股腮红的男生,再加个别班的五个,那我的竞争对手该多少啊,我决定,一不作,二不休。直接来个爆炸性的约会!可说到底,我还是个姑娘,我还是会脸红。想来想去,我最后是约了无数的灯泡为我壮胆,加我在内,二女三男,就这么浩浩荡荡的前往西湖公园。

  其实那天啥都没玩,没钱啊,还都是我请客。我好不容易骗着,偷着从我老爸那黑来了二十元钱,请他们坐公交车,一人五角。公园还得买门票,一人一元。再进去后,一人买了一个当时最贵的甜卷冰淇淋,一块五一个啊!在里真得是游山玩水了,因为没钱去游乐场,只好看看西湖的水,摸摸湖边的树,爬爬公园里的小土坡。

  就这样,我最后还剩下了二块五角钱。傻呼呼的准备第二天再继续请他吃大大泡泡糖。

  约会的作用是伟大的,所有那天吃过我冰淇淋的人,都在帮我七嘴八舌的说好话。他坚硬的心就一点一点的软在了金钱与人言的力量下。约会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在学校吃完点心后,他原来就红的脸更红了,在一堆男同学的推搡下,他在我面前,最终还是没能说出那四个字!

  我心里那个急啊,急呀,那我是花了钱的啊!最后,傍晚放学了,同桌的一个男同学突然给我一张纸条,上写赫然写着:其实,我也喜欢你。

  “噗嗤”一声,我得意的笑了出来。这个消息是一传十,十传百,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当时,一个也暗恋他甚久的印尼归国小华侨,哭得是淅沥哗啦,最后还把头埋在我的腿上哭,边哭边告诉我,我们永远是最好的姐妹。我心里就纳闷,为啥你还会成为我最好的姐妹呢?但表面,我还是很大方的拍着她的背,抚着她的长发说,过去的就过去吧。我为自己能讲出这么有哲理的话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然而,我和那个猴屁股小男生的恋情只维持了一天。第二天的早上,他主动告诉我,他喜欢我,这时,我已没有激动的心情了。中午放学时,他约我,一起回家啊。我点点头,背起那脏兮兮的紫色书包,跟他并肩走着,同行还有数不清的同学。男生们开始起哄,说男生爱女生,男生要亲亲。亲?我瞪大了眼睛,凭什么喜欢就要亲亲?

  胳膊扭不过大腿,人多再次证明了力量大。他们不停的起哄着,我的脸红着,他的脸也红着,于是走到了他家的楼梯口,在楼梯口的下面,塞满了人,全是人哪,密密麻麻,就为了看我和他的那划时代的一吻。男的,女的,有的在楼梯上,有的在我边上,有的在楼道外,都伸长了脖子。我都快哭了,为啥要亲!

  我的手使劲的捂着我的嘴,他也不好意思的笑着。后来一想就恶心啊。不过说回来,我们的亲亲,可并不是亲个小嘴什么的,纯粹就是亲个小脸蛋蛋。

  在一堆人的波澜助推之下,我捂着嘴的手硬生生的磕在他的脸上。他的小脸瘦巴巴的,手碰上去的感觉就是骨头。我也不管他疼不疼的,就知道后来,他在别人的半推半就之下,“吧唧”一下亲了我的脸,然后抿起嘴,“哼哼”的拿鼻子傻笑。

  如果不吻,也许我们的爱情会持续下去,我想,我是个纯洁的人,我永远适合柏拉图式的爱情。独自回家的路上,我越想越恶心,恶心之下,我盟生一个念头:休了他!可转念一想,那我花的钱不是全浪费了?!再想想,反正他也喜欢上我了,也就相抵了吧。如果拿现在的话说,我想,我就算是花钱玩了他吧。

  得意的大笑,狂奔回家,用力擦擦让他碰过的小脸蛋。

  从下午起,就再也不理会他,一直到了小学毕业,都不曾理过他。也许,他永远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讨厌他,也许,他也因为那一吻恶心了我。天知道!


  C、

  经过了幼儿园、小学的启蒙,上了初中,我对于追求者是应付自如,倒也不愿意谈什么所谓的爱情。

  这是唯一一件与男性无关的事情了。

  对,就是老师!我的劣性几乎没有改变过。对于捉弄老师的才华那是天生的。为这些破事,老师没少找我的茬。

  初一时就没什么可说的,到了初二,我们来了一个英语老师,姓翁,年纪不大,挺漂亮的。就是凶,都说漂亮的老师脾气凶,一点没错。刚来我们班就先给了个下马威,说明天要听写1-10课的所有单语。那不是要了我的命嘛。

  我这个人有个好,我什么都不爱,就是爱国。那你要我做出一些表示外国的举动,我是不会听从的。所以,我的听写不及络。150个单词,我只记住了15个。这15个是数字从一到十五。

  放学后,翁老师不让我走,说什么非得我留下来抄单词,然后第二天补考。我可郁闷了,那时候初中一天都是上八节课,上午四节,下午四节。好不容易逮住星期三,下午只上三节课,我可以赶回家去看流行半死的日本动漫《灌篮高手》。

  这下可好了,看不成动画片,还要留在学校里背单词,看着翁老师低头看课本的样子,我就发狠得在心里说,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痒痒。

  为什么说痒痒呢,因为我家楼下种了一种叫不上名的树,长得很像海南岛的棕树。一年四季都结果,果子是一粒粒的。这果子是有毒的。

  之所以我知道果子有毒,这还要归功于我从小练就的一口“神农尝百草”的绝活。只要是果子,管他是什么,摘下来拿红领巾擦擦,往嘴里一送。运气好了,能吃到酸酸甜甜的蛇梅果,或者水津津的水萝卜,运气不好了就会吃到像我家楼下这几颗树上的果子,吃的我舌头又麻又痒,还好,我没中毒死掉。

  我拿了根竹杆,对着树用力的搅着,打下了无数的小果子,拿了个小红桶,一个个的捡了起来,装满后我“蹬、蹬”的跑上楼,先要试验啊,我知道这果子的汁会从完整的皮肤里渗透下去,让皮肤奇痒无比,不过不会很久,大概过一、二小时就恢复了。

  我戴着手套,把桶里的果子放到石盅里,拿着石棒用力搌着,都搌碎后加入一点点的水,只能一点点哦把这些烂果,烂核都收起来。再拿口锅,肯定是不用的锅,如果是自己吃饭的锅,那不得整死自己啊。拿了锅,把这些小果肉全放在到里,开着中火蒸。至到蒸烂为止。这些事情要一气呵成,而且要选夏天,烈日当空的时候,把蒸烂的小毒果放到太阳下爆晒,晒干,一定要晒得干干脆脆的。最后拿手轻轻一拈,就变成了粉末。

  大功告成,就看那天老师的反映了。

  老师的讲台上经常都是粉末,那都是粉笔末,与我无关。但,为了“报仇”我把那些有毒的粉末在翁老师的课前洒在了讲台上。完事后,我大肆喧扬,告诉了班上那些同样讨厌老师的同学。

  差点忘了说,翁老师上课有个习惯,这是我观察很久的结论。她喜欢把双手手掌完全的放到讲台上,就像印掌印那样,印在讲台上。所以,我这招毒使得绝对有用。

  接下来的成果,就是在我们的窃笑中完美成功,翁老师从一开始就不停的抓着自己的手掌,一直到下课。下课后,我和同学都笑趴了。可是,翁老师到底没放过我的英语成绩,依然天天抓着我不放,也多亏了她,我才能顺利得初中毕业,升入高中……


  D、

  小学一年级时,告诉同桌,我不是人,是狐仙,居然同桌也相信,她叫我飞给她看,我告诉她,白天不能飞。

  五年级时,另一个男同桌告诉我,涂改液不能用,用了会得白血病,吓得我从此不用那白呼呼的玩意。

  初三年,欺负同桌小女孩,她的名字叫陈果芝,是个内向到极点的女孩子。我一直幻想自己能让她开朗,能让她走出自闭。但是实验失败,她见了我就不敢上课,最后那时候的班主任“二饼”把我提去了办公室,问我是不是有虐待倾向。天地良心啊,我只是给陈果芝吃巧克力豆,她不吃,我就强行塞她嘴里,并没有过份举动啊。虽然我当时有偷窥了她一眼,她的胸围并不壮观,却早长出了黑黑的腋毛。

  再来,为了追一个全年段学习最好的男生,我的语文成绩从全班倒数第二一跃成为全班正数第二。

  从小到大,我每天重复最多的事情就是对着镜子说:镜子啊镜子,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

  ……

  无法细数的闹剧陪着我懂事,长大。回想起时总是满载自豪,那是我珍贵的回忆,也是我为数不多快乐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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