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常有人说三千词汇可以完成大部分交流任务,这一点我也是相信的,因为口语中要用到的词少得多。但是要知道这可不是仅仅认识三千词的功夫,其中更有词的组合变化、灵活运用,非英语母语的人学英语到了后来,常常在书面和正式文体上已不输native english speakers,问题就出在该大白话的时候,还是讲得比较正式。你看说唱歌乐手,哪有不是土生土长?辜鸿铭英文了得,但是作家毛姆访问他后,给了个评价说,他讲的英文,成语、习语较多,比较formal。所以,所谓的用三千或更少的词汇灵活交流,实际上是一个比背下一万单词更要艰难的课题。
怎样才叫认识一个词?
然而,对于多数的动词、副词、形容词之类抽象的词汇,用英文往往更能解释得准确,表达出词的原义。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英语是强词性的语言,汉语是弱词性的,用汉语解释英语,常常连词性都难以搞清。对于动词,英语解释更为重要,一般情况下,一个动词的英语解释是相当准确的,就是说,你找来一句包含这个动词的话,用字典上找来的英语解释替换此句中的动词,是完全可以的。比如:consist的一个英文解释是 “to be composed or made up”,如果你知道be composed或者made up后面应该接of,那你就自然知道,consist of是常一起使用的。这种好处,是阅读中文解释万万得不到的。
而对于一些名词,有时中文解释也就足够了,hedgehog是刺猬,非常清楚,而“any of a subfamily (erinaceinae) of old world nocturnal insectivores that have both hair and spines which they present outwardly by rolling themselves up when threatened”这个解释,看了也不知是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