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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凭什么局长就得配上万元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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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8: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市上月出台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试行)》规定,处长办公桌每套不超过1000元;局级以上(含局级)干部的笔记本电脑每台不得超过1.4万元,其余人员每台标准不超过1.2万元。
  这项规定,对于遏制办公设备奢侈化、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地方办公场所宾馆化,一些地方干部总喜欢用奢侈的办公家具来装点门面,甚至个别贫困地区严重脱离实际,一味追求豪华,不惜加重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这种奢侈、豪华风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姑且不说,延安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工作条件下,指挥作战,最终夺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单说现在,笔者由于工作的关系,曾去过一些相当高级别的领导办公室进行采访,发现这些领导的办公家具既简单又朴实。不禁让人对这些领导干部肃然起敬。

  在肯定这项规定之余,笔者觉得规定中有些具体内容过分强调了等级观念。如:有关配置笔记本电脑的规定,容易让人感觉是官本位无处不在。竟然需要用文件来规定,什么样的级别可以享用什么样的办公家具。领导干部的待遇已在其工资、用车等方面有所体现,如果还要体现在办公家具上,完全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

  本来配笔记本电脑是为了干部的工作便利,但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却把它当作一种福利和级别的象征。凭什么局长就得配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而处长就不配用这么高档的电脑呢。从工作需要来说,处长也许比局长更需要高档的电脑,因为他们有许多具体的工作要做。

  办公家具提倡厉行节约,在实用、方便的前提下,无论哪一级别的干部都应尽量从简配置,而不能明文规定哪一级别的干部享有什么样的办公家具。如此规定,很有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干部本来办公家具已经够用了,但对照规定的标准还差一定档次,也许会重新更换办公家具,以达到规定的标准。但愿这种假设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出台这样的规定初衷是好的,但有些具体的规定,还应周全考虑,以免易产生误解,甚至被一些人所利用。到头来,规定只能是背离初衷,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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