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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演讲与自我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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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2: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宣炳善:大学演讲与自我启蒙

    演讲和启蒙本是欧洲的传统。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启蒙活动,演讲在中国古代是付之阙如的。中国历史上有说书和宣讲,但说书是民间艺术,而宣讲则是政治教化,均非演讲。自1894年甲午海战中国战败后,开启民智的启蒙运动在中国展开,掀起了保国的演讲热潮。近代中国较早的社会演讲活动中颇为典型的是梁启超在1898年的《保国会演说词》〔1〕,当时的保国会章程中有一条便是定期在会内演讲。可以看出,在中国,演讲这一现代性活动诞生之初,首先是针对全国性的公共话题而展开的,当时的有识之士都注意到了这一反思性的公民活动。

   1902年11月的《大公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论演说》的文章,为当时新出现的演讲现象营造社会舆论。文章说:“天下有甚急之事,而其势若缓;有甚重之物,而其系若轻。惟先觉之士能见之而流俗不暇察也,则演说一事是已。今夫吾国士无智愚贤不肖,莫不以开瀹民智为最亟之物矣!”〔2〕对天下大事发表公开的演说,开启民智,这自然是现代公民意识的体现。“公民意识”这个概念在当时更多是用“公德”来称呼的。梁启超在1902年发表的《公德说》一文中说:“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今士大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言新道德。”〔3〕梁启超反复宣传的公德就是我们今天意义上所说的公民意识。梁启超认为只有具备公共道德的人才是“新民”,即公民。梁启超在同年还发表《新民说》,宣传公民意识。文章说:“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之自由也。”〔4〕梁启超所说的“新民”与“公民”两个概念是基本相同的,都强调对国家公共事务的关心,即公德意识的培养。而公民参与一国政事的主要途径就是演讲。不过当时国人对演讲这一新事物还相当陌生。1905年8月《大公报》的一篇文章就说:“按中国人于演说一道,素未讲求,故每于登台演说时,非格格不吐,即气断声嘶。或名言精理,不能表示于大众之前;或满口酸文,使人闻之不能尽解。”〔5〕

   我们注意到,当时的这些社会演讲更多是一种他者启蒙,即具有传统士大夫气质的近代知识分子对普通民众运用演讲的方式进行启蒙教育。而中国大学中的演讲活动最初主要是大学师生的自我启蒙,更具学术性,而且要接受来自大学内部各方面的质疑。这一点区分十分重要。大学是公共文化展开的空间,大学演讲作为现代公民的自我启蒙活动,存在一个文化空间内在自我制约的问题。这正如哈耶克所说,获得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都应当发誓,永远不在自己专业能力之外发表公共意见〔6〕。因此大学演讲始终是围绕学者的专业而展开的,即使是跨学科的体现公共精神的公共话题,也以学术理性为基础。

   中国大学的演讲传统不是产生于像京师大学堂那样的国立大学,而是产生于上海民间的私立大学。中国大学的演讲之父应是上海复旦大学的创始人马相伯,而非学界惯常所认为的蔡元培或梁启超。1902年,马相伯在上海创立震旦学院,《震旦学院章程》中就提到学院设有宽敞的演说厅〔7〕。马相伯的学生梁启超当时就在日本写文章说:“吾闻上海有震旦学院之设,吾喜欲狂。吾今乃始见我祖国得一完备有条理之私立学校,吾喜欲狂。该学院总教习为谁,则马相伯先生,最精希腊、拉丁、英、法、意文字者也。”〔8〕梁启超之所以欣喜若狂,是因为震旦学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民主治校的私立大学。1903年3月震旦学院正式开学,马相伯就开展了制度化的大学演讲活动。马相伯在1935年回忆1903年的情形时说:

   每星期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我召集全校学生开讲演会,指定题目,先由一人登台讲演,然后轮流推举学生中一二人加以批评,使他们各人发挥自己的意见,互相观摩,各生都很有兴趣。当时一些外国教职员也都赞成。〔9〕

   马相伯的学生于右任在1939年的《为国家民族祝马先生寿》一文中说:“学院于每星期日,必由先生集诸生演说,或讨论学术,或研究时事,习以为常。先生本长于演说,高谈雄辩,风趣横生,诸同学传其衣钵,故出校以后,从事政治革命活动,受用不尽,亦震旦一特点也。”〔10〕

   马相伯将大学演讲活动制度化,在当时的中国是惟一的特例。晚清政府是严禁聚众演讲的,如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的《各学堂管理通则》就明确规定:“各学堂学生不准联盟纠众,立会演说。”〔11〕胡适在《四十自述》中回忆上海的私立大学中国公学时,提到当时学校的民主性质发生了变化,1908年学校贴出布告声明:“集会演说,学堂悬为厉禁……校友会以后不准再行开会。”〔12〕

   震旦学院演讲的制度化与当时京师大学堂的保守形成强烈的对比。当时的京师大学堂还是一个衙门气息很重的官方大学,缺乏现代性的公共活动空间。在辛亥革命前,京师大学堂规定每月定期向学生宣读雍正的《圣谕广训》十六条,以灌输愚忠思想。1903年4月,京师大学堂师生因沙俄侵占东三省事好不容易进行了一次集会演说,结果清廷大为震动,严加弹压,后来部分学生居然被慈禧太后遣送出国留学以免在国内闹事〔13〕。直到1917年蔡元培入主后,北京大学才转变为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才允许公开的演讲活动,但和其师马相伯相比,就晚了十余年。

   马相伯的这一大学演讲传统在复旦公学仍然被延续下来。1905年马相伯因反对法国天主教传教士控制震旦学院,于是另立一所私立大学,即复旦公学。这一年,马相伯六十六岁。在1905年的《复旦公学章程》第十六章《演说规则》中规定:

   每星期日或星期六下午开演说会,校长及校员、教员登堂演说……中国将行立宪,此后中央政府、地方自治,皆有聚集会议之事。其聚散之仪文,辩论之学术,诸生允宜亟讲……以便习练语言,摩厉识力。〔14〕

   1935年马相伯在回忆复旦公学时说:

   当我创办复旦公学时,我曾立下规则:凡是星期日上午,学生均不准外出,由我拣定许多演说题目,轮流命诸生练习演说,我并把演说必须的方法,如分段,如开始怎样能以抓住听众,结论怎样能使人对于他的演说获得具体的了解,一班学生都很感兴趣。大概中国人对于演说,知所注重,恐怕就是从这时候起的。〔15〕

   马相伯说的是大学中的演讲活动。从震旦到复旦,马相伯的公民演讲理念则一直继承下来。

   复旦公学当时的演讲活动十分活跃,全校师生员工均可参加,这是典型的现代公民参与的公共活动,特别是对于清末立宪这样的国家大事的讨论极大地培养了师生的公民意识与社会判断能力,用马相伯的话说便是“摩厉识力”。当时上海的报刊常谓复旦的学生最具民主精神,这与马相伯的演讲训练是分不开的。博学宽容的马相伯以学者与公民的双重身份登台演讲,其演讲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如滔滔江河。1932年马相伯发表十二次广播演说,1935年还以九十六岁的高龄去复旦中学演讲〔16〕,可见其对演讲事业的执着。马相伯最早在大学中将演讲制度化,而且也发表学者意义上的社会性演讲。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称马相伯为“中国第一演说家”〔17〕。马相伯的演讲对于大学民主精神的营造,至今仍是一份珍贵的公共文化遗产。

   相比之下,马相伯的学生蔡元培的演讲实践就没有制度化,演讲效果也要逊色不少。1901年,蔡元培出任在上海的公立南洋公学总教习,在课外就民权问题指导学生进行演讲。但是第二年发生学潮,全校学生退学,蔡元培也辞职了。而马相伯创立的大学演讲制度后来就成为大学的现代传统。所以马相伯说:“复旦在中国的教育上,总算尽了相当的作用。”〔18〕这既体现在学术研究上,也体现在大学演讲的公民意识培养上。

   自甲午战争以来,尤其是五四运动以来,国人对启蒙概念总是理解为知识分子对民众的他者启蒙,其实这是在中国历史语境中对启蒙的一种误读。启蒙始终是以自我启蒙为中心的,而不只是对他者的启蒙。康德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一文中反复强调,启蒙就是指公众要启蒙自己,也就是自我启蒙〔19〕。康德认为,启蒙是每一个公民自由地以学者的身份公开通过著作发表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要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20〕。任何一个公民都要以学者身份进行启蒙,即公民在自我启蒙时必须如学者一般进行理性思维。

   康德所谓“启蒙的实践”是指公民公开撰写著作对社会进行分析与批判,尽管这与大学演讲活动中的启蒙采取的途径与方式不同,但其目的都是为了启蒙的完成。但同时另外一个问题也就出现了,即社会如何保障理性的公开自由的运用。这就需要一个制度给予空间支持,也即只有当启蒙理性在公共空间使用的时候,它才更为自由。而大学作为制度保障的合法性的公共文化空间,是公民文化传统形成的一个制度空间,而形成公民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自我启蒙意义的大学演讲。大学在一定意义上保障演讲活动在理性范围内开展,但同时,大学文化空间对演讲者本身也有一个内在的制约,也就是说大学演讲者首先必须是学者的自我启蒙,也就是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

   康德所讨论的启蒙的重点主要是针对欧洲宗教的即摆脱宗教加之于人自身的不成熟状态〔21〕。这不成熟状态是指不能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不自由状态。大学赋予了每一个师生自我启蒙的权利与义务,而对于复旦大学来说,这一具有西方特征的以理性质疑宗教的任务在马相伯时期已经实践了。在1902年震旦学院创办时,马相伯就提出办大学的三个信条:“崇尚科学、注重文艺、不谈教理。”〔22〕马相伯虽是天主教教徒,获得过神学博士学位,但在大学办学理念上则坚决反对宗教对大学的控制。这一点也正是马相伯离开震旦另创复旦的原因,即大学是人文主义的圣地,不应受宗教的控制。所以复旦在一百年前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事件,即追求大学人文主义的自主性发展。

   五四时期以他者启蒙为主要特征的启蒙运动,现在看来是近代史语境中的前启蒙状态。他者启蒙需要以自我启蒙为基础,离开自我启蒙的他者启蒙,往往有可能沦为知识分子精英文化的霸权而不自知。由于五四前后中国教育落后、政治腐败,民众无法通过制度化途径表达自己,在这样的历史情景下,不可能达到康德所说的每一个公民都以学者身份进行自我启蒙的程度。于是,近代中国启蒙运动的开展,不是民众自我启蒙,而是民众被动接受自上而下的他者启蒙。这也恰恰说明了他者启蒙思潮的一个社会限制,即在当时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历史情景下,民众只能过多地依赖国家宣传与知识分子思想层面的他者启蒙。可惜当时许多知识分子一直习惯了他者启蒙,总是赤膊上阵,论说是非,缺少应有的学理论证。正是由于近代社会发展不平衡,最终导致了启蒙在中国近代语境中的变形。

   因此,长期以来开启民智的他者启蒙成为全社会主导意识,而其他社会环节,如教育普及、民主生活等都没有相应建立起来。但这不等于说他者启蒙就一直可以代替自我启蒙。在这个问题上作为演讲家的马相伯有相当的认识。马相伯在1935年回答记者访问时说:“演说只是人类在社会中发表自己的意思的一种工具,演说最好的人不见得就是好人;而真正有非常之才与德的人,其演说必有可观。”〔23〕马相伯所说并不是对演讲者的一个道德判断,而是强调演讲者的文化素质与国民责任。所以马相伯觉得他的学生梁启超对西方了解太肤浅,建议梁启超应当认真学一门外语,以便深刻研究西方,而不要出世太早只想着启蒙他人。可惜梁启超一生多变,并未遵从师命。

   在公民意识方面,马相伯特别强调中国的大学教授要做中国的费希特,而不要做中国的康德〔24〕。这话初听起来让人吃惊。其实,马相伯的意思是说康德哲学固然高妙,但康德并没有按照他说的那样去做。当他自己的祖国普鲁士被俄国占领时,康德却向俄国女皇屈服,拜倒在异族的统治下。而费希特则在法国攻破普鲁士时,到处发表《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唤起德意志民族的自信与团结。因此马相伯认为康德在生活中缺少国民责任,缺少公民理念的行动。正是在这一点上,马相伯认为康德不如费希特,一个正直的学者除了研究学术,也应关心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尽一个国民应有的责任。马相伯的这一理念与中国传统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文化信念有关。大学演讲本身要求享有更多的公共性以求自我生长,所以演讲是公民文化传统的营造,与纯粹的学术报告有一定的距离。马相伯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康德,正是从公民行动出发的,公民不能总是独自在家面壁沉思,需要参与公共事务并接受来自各方的质疑,而大学演讲正是这样的一种途径。

   一百年前,马相伯出于对文化民主的追求,创立了复旦大学,大学的演讲传统便以学校章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这种演讲正是自我启蒙、自我教育的公共活动。在《复旦大讲堂》一书中,朱维铮在《清末民初的学与政》的演讲中提到从美国耶鲁大学留学归来的李登辉做复旦大学校长时的一件事(此李登辉非台湾之李登辉也):“李登辉校长不太会讲中文,但颇为民主,很关心学生。有一天晚上巡视学生寝室,看到一个同学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想让这个学生睡到床上去,一时想不出怎样用中文表达,只好说:‘把你的身体放到床上去。’复旦就是清末民初民主运动的产物。”这则逸闻说明从马相伯校长到李登辉校长,复旦传统一直是继承下来的。正如复旦老校歌里所唱:“复旦复旦旦复旦,巍巍学府文章焕。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政罗教网无羁绊。”

   2005年是复旦大学百年校庆,《复旦大讲堂》经过编者的精心选编,收录的十五篇演讲中,有八篇是复旦本校的学者。从这八篇演讲中可以看出复旦大学的民主传统与学者风范。我们期待《复旦大讲堂》本着复旦的民主传统与学术传统,继续出版以后的几辑,从而形成一个复旦特色的演讲系列。

   让我们重回一百年前的1905年,重温那段艰辛而真诚的办学历史,还有马相伯老校长的大学演讲传统。

   谨撰此文,祝福母校百年华诞。

注释:   〔1〕夷夏编:《梁启超讲演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2〕〔5〕转引自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1-1911》,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5、106页。
   〔3〕梁启超:《梁启超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版,第157~161页。
   〔4〕梁启超:《新民说》,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页。
   〔6〕秋风:《哈耶克与诺贝尔奖》,载《环球时报》2003年7月21日。秋风为《哈耶克传》的译者,《哈耶克传》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7〕〔9〕〔14〕〔15〕〔16〕〔17〕〔18〕〔22〕〔23〕〔24〕朱维铮主编:《马相伯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3、1110、60、1151、999、1061、1111、1107、1151、114页。
   〔8〕复旦大学校史编写组编:《复旦大学志》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6~47页。
   〔10〕〔13〕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717、951页。
   〔11〕转引自刘增合:《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2〕《胡适全集》第十八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
   〔19〕〔20〕〔21〕康德著、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3、2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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