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527|回复: 1

[【心情日记】] 请为“上床保姆”说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22 20: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在阅览室瞥见《百姓》杂志,就随便翻翻,不想看见了一个转载的消息,现再录于下:
  
  
  最近,广州出现了一种另类保姆,除做家务、带小孩外,还与男主人同床“陪睡”,这种“上床保姆”工资成倍增加,不少女雇主斥责她们破坏家庭。目前,广州市几乎所有非法经营的家政公司都有提供这项“保姆陪睡服务”,据说颇受男雇主欢迎,甚至有人称赞这项服务“安全方便”。从事这类保姆的大都是中年女性,如果男雇主没有妻室,要她全天候服侍,每月工资起码一千元以上;如果男雇主家中有妻子,又想享齐人之福,就要付七八百元;如果男雇主真的仅需要一个做家务的保姆,每月则只收四百元。(2005年12月8日《重庆商报》)
很多看了此条新闻的文化人,在报刊、网络上无不对这类变种的卖淫嫖娼现象表示深恶痛绝而大张挞伐之,痛斥为“一种赤裸裸的肉体交易,不但构成了非法同居罪,而且践踏了社会公德,违背了社会着力倡导的文明新风。双方为满足肉体和物质的需要背叛自己的家庭,严重的将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激化家庭矛盾,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丑恶之事,痛批固然是对的。但义愤填膺的衮衮诸公是否替这类保姆设身处地地想了想?她们是自愿的、乐意的,还是被迫的、无奈的,还是无力抗拒被主人强奸的?
据我所知,在城市做保姆的有这几类女人:
1、城市下岗女工。她们家在城市,往往昼出夜归,恐怕没机会让城市里那些好色新贵得手。
2、大中专毕业的女孩。一些大中专女学生毕业后难找工作,也有走进城市人家做家政工作的。不排除有极少数不想出苦力挣血汗钱的女孩,妄想凭自己的青春而赌一个灿烂明天,指望男主人帮助自己跳出苦海,而不惜壮烈献身。但绝大部分这样的女孩我想还是有自己健康追求的,好色主人那几个皱巴巴可怜的纸币,是难以诱引她们献身的。
3、农村来的少女或少妇。遭殃的基本就是她们了。她们大都家境贫寒,不是特别穷苦和无其他特长,不会做这类“洗刷刷、洗刷刷”的事的。遇见待人和蔼、平等且不好色的男主人倒好,若是碰上自以为富有而高贵、缺乏人道又相当好色的男主人,那这保姆恐怕就连夏衍笔下的包身工、解放前的白毛女也不如。应该说,她们本来都是具有尊严的,但物质的匮乏、地位的低下、工作的繁重疲累往往就使她们丧失了尊严。但丧失尊严到出卖色相,而换取几个可怜的纸币(报道说她们月薪1000元以上,除去保姆本身薪资400元,那么陪睡薪资600元以上,平均一天买色所得20元,而家里有女主人的,一天买色所得仅是10元多点),我想这样的保姆也毕竟是少之又少的。而且,我基本断定,即使是这样的少数保姆,也恐怕是高贵的男主人挑逗、引诱、欺骗、胁迫甚至暴力强迫而为之的。所以,我只同情这些被很多文化人痛骂恶批的农村女人。她们是受害者。应该被唾沫淹死、法律追究的,其实就是那些手中有几个臭钱而偷偷凌辱弱女的所谓城市新贵。
家庭色情交易的存在,是以整个社会色情交易几乎合法化为背景和前提的。妓女这个词,曾经一度被看作是万恶之源,正派人啐之、家庭妇女咒之、警察逮之,可是她就是禁而不止,抑而不绝。也许人性本身就有这个黑洞,是疏是堵,理应正确应对。在疏堵难断之时,妓女就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甚至生命代价。妓女这个现象的存在,如果说耻辱,首先应该是国家、政府的耻辱,其次才是她们本身的耻辱。人们说笑贫不笑娼,如果没有了贫,城乡平等,共同富裕,恐怕也就少有娼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22 2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又没有中介的电话,我要马上打电话定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9-22 03:41 , Processed in 0.113183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