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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陈凯歌起诉“馒头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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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本报综合消息陈凯歌导演11日晚8点左右由巴黎飞抵柏林,由他执导的《无极》12日在柏林电影节主会场举行欧洲首映礼。在接受采访时,陈凯歌直言网络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无耻,并称已起诉对方。

刚下飞机的陈凯歌显得兴致很高,面对提问一一给予满意的回答。此前有报道称《无极》已经卖出北美版权,陈凯歌证实了这一消息。“我们片子欧美的发行都做得挺好,北美现在是华纳在发行,德国也是华纳。”

《无极》在亚洲全面上映后毁誉参半。对此,陈凯歌说:“一个片子大家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很正常。一部电影要在市场中求得回报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一部电影有的时候也需要一点时间让大家慢慢地来认识。《荆轲刺秦王》当年公映后并不为影迷所接受,现在有种说法,称《荆轲刺秦王》是经典之作。”陈凯歌强调说,他坚持做自己的电影的心愿不会改变。

近日,网络上流传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视频短片。该片将《无极》中的一些镜头与某电视台法制新闻节目镜头编辑在一起,讲述了一个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众多看过该短片的网民都认为它十分有趣,对作者胡戈也十分追捧。

提及这个短片,陈凯歌明显激动起来:“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这个问题要解决到底。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浪文)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近日一部在网上大热的视频短片,署名“胡戈制作”。短片称是某电视台法制节目的2005年终特别报道,片长约20分钟。它截取了大量《无极》中的画面,进行了重新剪辑和配音。

短片以新闻纪录片的报道方式讲述了一起杀人案的侦破过程。在片中,倾城、昆仑等《无极》中的人物被冠以“服装模特”“城管队员”等身份。《射雕英雄传》主题曲、《月亮惹的祸》及《灰姑娘》等歌曲作为背景音乐不断出现。另外,短片还穿插了“逃命牌运动鞋”“满神牌啫哩水”等广告,镜头也取自《无极》。

■短片作者 胡戈:我完全没有恶意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作者胡戈在接受采访时称,他已知道陈凯歌起诉他,但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他称自己并没有恶意,对方可能误会了他。

胡戈说:“《无极》方面的人没有正面跟我接触过,无论电话还是信函都没有联系过我。”对于制作的视频让自己惹上了官司,胡戈表示根本没有预料到。他说:“当初做这个就是为了好玩,根本没有丝毫恶意。我选用《无极》是因为里面有可以选择的素材,比较容易改成我想要的东西。我想他们是误会了我,直到现在我还在发蒙,根本没有想过怎么应对。”

今年31岁的胡戈是武汉人,在上海从事音频技术方面的工作,对网络视频比较感兴趣,《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他做的第一个比较大的视频。(赵海霞)

■法律专家 涉嫌侵犯影片著作权

本报综合消息部分法律专家认为,胡戈的做法可能侵犯了著作权。北京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永谊认为,该短片是在《无极》的原有作品上进行了修改,属于一种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不过,由于网络上的作品大多没有用来营利,一般被侵犯的当事人也不会去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

陈凯歌起诉“馒头血案”作者胡戈,你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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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4 12: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视圈绝口不评“馒头案” 文艺评论家支持胡戈
来源: 华夏时报(北京) 
 
文艺评论家支持胡戈 律师认为《馒头》并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影视圈绝口不评“馒头案”

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正常的“批评”还是构成了侵权?公众对此事的看法又是如何?




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对包括国内电影导演、专家、学者等在内的多人进行了采访,其中国内电影导演对此事的态度耐人寻味。

■本报记者杨雅莲周怀宗

胡戈不会因“无耻”反诉陈凯歌

自《馒头》“出炉”后,全国无数媒体记者轰炸式的采访,显然让胡戈沉稳了许多。昨日,当记者再次与他取得联系时,这个小伙子的心思已不在陈凯歌起诉一事上,正紧张地忙于自己的工作,并非常平淡地表示如果真与陈凯歌对簿公堂的话,也不会因为他的严厉责骂而进行反诉。

而当记者致电陈凯歌的公司时,一负责人员声称《馒头》已经对陈凯歌的著作权及名誉权都造成了侵犯。“律师已找好,一切都不方便透露,具体诉讼情况我们会在合适的时间通告给媒体。”

国内导演:个个都已知《馒头》

早在《馒头》刚刚惊现网络时,记者就曾打电话给王小帅,王导当即表示会看看此片。昨日,当记者再次致电王小帅时,王导说道:“噢,已经从网上下载了此片,但观看效果并不好,时断时续,所以还没全部看完。”对观看到的面画,王导并不方便做任何评价,“看能否下载到效果好点的,还是等我全部看完此片后再说吧!”

此外,记者还与霍建起、张扬、徐静蕾等取得了联系,对于这部短片及对电影界带来的影响,导演们或只字不提或表示等看完短片再说。对假如自己的作品被网友拿来恶搞的问题,导演们表示“毕竟没恶搞我的影片,真恶搞的话也不知怎么办”。虽然采访的绝大部分导演声称还未看过此片,但记者刚一提到“馒头”两字时,个个都心领神会,显然这部短片还是不大不小地触动了导演们的神经。

《中国法制报道》:采取回避态度

胡戈的《馒头》除巧妙截取陈凯歌电影《无极》的画面外,还模仿了《中国法制报道》的形式,而且整部短片情节也是通过该栏目主持人之口讲述。昨日,当记者致电《中国法制报道》栏目时,该栏目组一工作人员呵呵笑道:噢,你说《馒头》吧?听说过这个短片,的确截用了一部分《中国法制报道》的镜头,听说这两天(原告与陈凯歌)还闹得沸沸扬扬的。当记者询问能否与该栏目制片人与主持人取得联系时,该工作人员谨慎地说道:领导去开会了,采访得等些时候。两个小时后当记者再次致电时,该工作人员回应:噢,领导不方便做任何回应。

法理 陈凯歌未必赢得了

昨天,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的梁固本律师对记者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梁律师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主要涉及到的是著作权的问题,但应当属于情节很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梁律师说:“首先,我们可以认为《馒头》是一种文艺评论,法律赋予每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评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实际上《馒头》是针对电影《无极》所表达的一种个人观点,

而不是一个创作,我们知道,法律是允许讽刺批评的文艺作品存在并发表的。所以,在这一方面,《馒头》的制作并不和著作权产生冲突。其次,《馒头》的作者并没有以此营利,因此也可以排除作者为了私己的利益侵犯他人著作权。最后,《馒头》的指向是电影《无极》,而不是陈凯歌本人,另外,《馒头》的作者并不是恶意使用别人的作品,并没有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即便有些地方使用不当,也属于情节轻微,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最后,梁律师说:“其实从整个事件的始末来看,《馒头》的作者都谈不上有什么恶意或者牟利的企图,因此,如果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话,陈凯歌获胜的希望并不大,一方面是由于上面的原因,另一方面,在赔偿方面这种案件属于谁主张谁举证,陈凯歌很难证明《馒头》到底对他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害。”

情理 闭塞言论,如何进步

记者曾致电中国人民大学著名的文艺评论家张教授,张教授最近也在关注这个事件,在接受采访时,他对《馒头》作者胡戈表示了支持。“倘若硬是要把文化问题法律解决的话,那我们只能随他,毕竟这是人家的权利,但在态度上,我是绝对支持胡戈的。”

张教授近年来一直在关注国内外电影等流行文化的发展状态,他告诉记者:“其实文化的发展不可能缺少批评和讽刺,而且批评和讽刺向来都是很重要的文学题材,你看古今中外那些最伟大的文艺作品中,大多数都是这一类的。电影也是文艺作品,虽然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但其中也出现过许多伟大的讽刺作品。远的偏的我们不说,就说前两年美国拍的讽刺白宫的那部电影《911》。人家厉害吧,连总统都敢骂,可是总统也没找人家麻烦,现在我们就是讽刺一部商业片,就引起了这么大的风波,其实是说明了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个好的文艺批评的环境。”

另外,张教授说:“如果陈凯歌足够聪明的话,就应该明白这样的文艺批评实际上是对他有利的。如果他稍微听到一点批评就要大动干戈,和人家公堂上说话的话,那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好的文艺工作者,闭塞了别人的言论,自己怎么能够进步呢?”

张教授最后说:“胡戈是不是有炒作自己的成份?这个问题不重要,他是得到了一些名气和关注度,但这个也未必是他自己想要的。由这件事引发出来建立一个好的批评环境对我们的文化进步是很重要的,我希望一些站在高处的人能宽容一点,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这样我们的文化环境自然就越来越好了。”

胡戈其人

1993年进入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自动控制系仪表及检测技术专业学习,第二年加入校乐队,时而打鼓,时而弹键盘,后来自学弹电吉他、电贝司,同时得到了其他队员的指点。

大学毕业后到湖北交通音乐台(调频107.8MHz)工作,担任节目主持人。(在这之前还先后在武汉文艺广播电台和湖北文艺广播电台做过客座主持。)先后主持过《国际流行频道》、《胡椒爆生姜》等节目。

2005年年底独自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现在人在上海。

说理 就算赢了官司也会输掉人心

如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在网络上用一种已经十分流行的“恶搞”方式,对一个著名电影导演的作品,做了自己的诠释、解构、质疑乃至嘲笑,这个著名的公众人物该不该怒告这个人,并且称其“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请注意这里面的不对称关系:普通人恶搞的是一个大腕名人的作品,大腕名人则在记者面前评价了一个普通人的人品。

至此,我们可以引述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里举的一个几乎很常识化的案例:1983年,美国的一本杂志刊登了一份以滑稽漫画形式出现的烈酒广告,漫画针对公众人物弗威尔虚构了一个情节,说他的第一次性经验是在喝醉酒以后和他的母亲在户外的小屋里发生的。弗威尔当然起诉,第一条,是诽谤罪,第二条是精神赔偿。陪审团否绝了诽谤罪,认为这种东西一看就知道是胡闹的,因为没人信,你的名誉也就没受到什么损失;但陪审团判给他2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陪审团的这一判决,立刻引起了政治漫画家、艺术家和连环画家的严重关注。要是一张漫画就可以判决造成精神损害的巨额赔偿的话,界线在哪里?两年后,当最高法院复审这个案子的时候,一致同意这样的判决:一个公众人物,当他受到讽刺挖苦的时候,不论它是多么具有伤害性,甚至有色情描写,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弗威尔赢得的20万精神损害赔偿金也给推翻了。

应当说,胡戈恶搞《无极》远没有上面的那条广告具有伤害性,甚至不具有广告上的商业性,陈凯歌为此针对胡戈直接做出“无耻”的人品评价,倒是有对另一公民的人格侵权的嫌疑。

而在网络上,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胡戈的声音,既反映了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也说明了人们对自由批评权利的珍视。毕竟,胡戈的作品不过是比传统文艺评论的文字形式增加了高科技的网络形式。

陈凯歌大概会以“侵犯著作权”来说事,但大家都知道他真正在乎的是《无极》的名声。在对胡戈动怒前,他不是已经因为“如果《无极》票房惨败”的问题而对记者动过怒了吗?

身为名人的强势一方,对胡戈这样的“无名小卒”兴师问罪,陈大导演就算赢了官司,恐怕也会输了人心啊。倍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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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讲句公道话,无极这电影确实不怎么地,我周围的同事,
有三十来岁的,也有二十来岁的,都看过这部电影,但回来都说无聊之极~~
我也只是看了一点介绍,就受不了这种矫情的手法.具体也懒得说了,省得被找上门打官司
还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让我多看了一点无极的场面,(看过了..也不过如此)
还是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给了大家多点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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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y606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2-15 15: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的片子
是不是大片都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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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18: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一个业内人对陈凯歌告胡戈事件原因的深层分析



为了吸引您看下去这篇文章,我先把这篇文章里的几句有刺激性的话罗列在这里。
  1、 笔者是一个业内人,碰巧和陈氏夫妇以及他们的《无极》有一些因缘际会的交往,忍不住站出来说两句话。
  2、 陈凯歌这一辈子几乎都是在和张艺谋作较量。
  3、 胡戈被告的原因:恼羞成怒!
  4、 胡戈被告更有可能得原因:怀疑竞争对手指使!
  
  
  陈凯歌要告胡戈了,网上炒得沸沸扬扬,N多义士站出来站在弱势的胡戈的身边,指责陈凯歌以大师的身份跟胡戈这样一个小孩子较真实在太没有风度。笔者是一个业内人,碰巧和陈氏夫妇以及他们的《无极》有一些因缘际会的交往,忍不住站出来说两句话。注意:我所说的一切都仅仅代表我个人的意见,如您所看到的那样,这个帖子的ID使用的是一个马甲,我也不希望给自己招惹麻烦。我姑妄言之,大家姑妄听之。
  很多人都在集中精力指责陈凯歌气量太小,却很少有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让一个大师级的导演变得气量如此之小?”
  这看上去真得难以置信,一个拍出了《霸王别姬》那样优秀影片的国际大导演竟然要跟一个无名小辈对簿公堂。大师的大气度、大胸怀哪里去了?
  
  这个要话说从头。
  首先,《无极》的拍摄处于这样一个背景下。受李安的《卧虎藏龙》大获成功的影响,当时几乎所有的华人导演都意识到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要想让自己从一个华人导演变成为一个国际级大导演,你只有拍摄武侠片。于是张艺谋凭借《英雄》、《十面埋伏》两部武侠商业巨片赚得盆满钵满而且隐隐有夺取奥斯卡奖之势,同时徐克也开始跟风《七剑》,周星驰也拍摄了《功夫》。在李安之后,以上这些导演的这些作品从商业上讲都很成功。(至少对于中国内地票房来说,几乎是一个接一个的奇迹。)
  于是陈凯歌坐不住了。3年前开始谋划着拍摄《无极》。
  我相信对于广大的影迷来说,一部成功的国产片是一件值得让我们骄傲的艺术品。如果这件艺术品再能够拿到奥斯卡奖,那就更是我们的骄傲。(中国电影人对奥斯卡的情怀,和中国作家对诺贝尔奖的情怀是一样的。)
  但对电影导演来说,一个作品,其实更多的是一个产品、一次买卖。
  我不敢否认陈凯歌和他的团队对于这部电影投入了巨大的激情与努力,但我要说的是,这部电影对陈凯歌来说,更是一次赚钱的机会与比较的机会。
  所以接下来的问题是:陈凯歌在跟谁比较。
  
  《无极》上映之前,我在我家门口的报摊上看到杂志上印着这样的标题:《无极VS单骑——陈凯歌与张艺谋的终极PK》
  这个观点很准确,陈凯歌这一辈子几乎都是在和张艺谋作较量。
  首先陈凯歌和张艺谋是大学的同学,两个人在随后合作的《黄土地》是中国电影的一个经典之作。当时陈凯歌是导演,张艺谋是摄像。但是两个人的出身几乎完全不同。陈凯歌出身文化世家,骨子里有一种先天的优越感。而张艺谋农民出身,刚刚被特批入学的时候,甚至被同学挂横幅表示抗议。所以陈凯歌对张艺谋有一种从一开始就有的居高临下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陈凯歌最难以忍受的是什么?——张艺谋超越自己。
  两个人一直在暗中较劲,陈凯歌的《霸王别姬》获得嘎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之后,第二年,张艺谋马上凭借《活着》获得了嘎纳电影节评委会特别大奖。两个人系出同门,成绩又如此接近,想不比较都难。不信的朋友可以回想一下你上中学的时候你们班成绩排前两名的那两个同学关系怎么样。
  然而就在嘎纳辉煌之后,张艺谋继续在拍摄电影,一系列的作品虽然没有超越《活着》,但还算有声有色。而陈凯歌在那之后的作品如《荆轲刺秦王》却几乎遭到了媒体一致的批评。随后陈凯歌竟然落魄到要拍摄电视连续剧《吕布与貂蝉》。娱乐圈有一种潜在的认识,电影导演比电视剧导演更高档一点。所以这一阶段,比拼中陈凯歌无疑落败许多。
  再到后来,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出来了,虽然骂声一片,但是作为商业大片赚得盆满钵满。陈凯歌这时候作了什么?除了一部不成功的美国三级片《温柔的杀死你》,陈凯歌像样的东西只拿出了一部《和你在一起》。声势上,甚至比不过新人陆川的《可可西里》。张艺谋在两部成功的商业片之后很聪明:再一再二不再三,于是乎哥们不玩了,咱改拍我最擅长的文艺片,《千里走单骑》开拍了。
  你要是陈凯歌,你急不急?
  于是:《无极》开始筹划了。
  
  前面我说,对于导演来说,一部电影更是一次买卖。为什么这么讲?
  熟悉商场的人都知道,做买卖的人分两种,一种是我做了这次买卖我还要做下次,一种是我做了这次买卖,做就做一票大的,然后老子不干了。
  我看《无极》的时候,就怀疑陈凯歌从今以后都不想拍电影了。平心而论这部电影的很多画面都很美,但很可惜,陈凯歌在剧情、武打等诸多方面,驾驭能力显得捉襟见肘。陈凯歌在拍摄完成之后一定自己已经意识到这部片子远没有超过《英雄》甚至《十面埋伏》。
  这个时候怎么办?认输?你还不如要了陈凯歌得命。
  于是越是片子不好,越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借用《霸王别姬》给影评界以及影迷留下的良好印象,这次《无极》,一定要实现它的价值最大化。——因为,恐怕再没有下一次了。这种做法在好莱坞屡见不鲜,在国内也有着典型的例子。《十面埋伏》拍摄完毕之后,看完了片子的张伟平对张艺谋说:“哥们,这次等着挨骂吧。”怎么办?张伟平后来回忆道:“越是这样,越是要大造声势。”于是才有了《十面埋伏》那场癫狂的全球首映礼。(此话有据可查)
  于是,《无极》开始作秀:造价多少多少的首映典礼、长城上的作秀、号称进军奥斯卡的口号等等,都成了炒作这部片子的方式。实际上我个人怀疑陈凯歌在《无极》上映之初就已经意识到《无极》因为发行方的原因已经丧失了角逐奥斯卡的机会,但是,只要能让片子赚到更多的钱,所以大家索性集体装聋作哑。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陈凯歌在无极之后,一直在忙着做宣传,对于下一部作品是什么,一声都不吭。估计下一部作品还不知道在哪里。而张艺谋的下一部《黄金甲》已经开始了前期造势。
  全中国人都看出来《无极》这部片子不好!但陈凯歌死都不会承认。
  片子上映了,观众再傻都还是看得出好坏的,于是《无极》开始被大规模的贬损。
  在这样一种比拼中,与制片人陈红相比,陈凯歌更加看重的是面子。于是用最简单不过的推测,陈凯歌一定经常从各种渠道打听观众对这部片子的反响。反响当然不好,陈凯歌心内不爽,当然也不好发作。
  
  这所有的矛盾,都在胡戈的《一个馒头的血案》走红之后大发作了。
  综上所述,学生枉自推测,(注意是枉自推测。)陈凯歌要告胡戈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 恼羞成怒。
  平心而论,胡戈的《一个馒头的血案》是对《无极》的一次很到位的贬损。看过《无极》这部电影的人都会笑,但是没看过电影的人也许就不会笑。但胡戈对《无极》在知识产权、票房收入等等方面其实都构不成任何杀伤力。《馒头》流行的时候,《无极》早已经过了首轮放映期。当然也更谈不上什么“道德沦丧”。所以《馒头》真正伤害到的,没有别的,只是陈凯歌的自尊心。
  
  2、 怀疑竞争对手幕后操作。
  前面讲到《无极》与《千里走单骑》的潜在竞争。这是一个大背景。让我来注意一下新浪娱乐对陈凯歌的独家专访中,陈凯歌的一段话:
  新浪娱乐:昨天也连线了一下胡戈,他说对陈导您还是非常的尊敬,他也不是说要改变您的《无极》来冒犯您,他希望您不要告他。那您对他这个回应是什么样的一个态度?
    陈凯歌:首先,我不认识这个人,我呢,如果说是朋友之间发生什么误会,那么这个事情是可以解释的。因为首先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不了解他的动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我自己觉得,我不是一个对事情穷追不舍的人,如果我能够了解他的真实动机,那么我了解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话,那是另外一回事。可是我觉得这个程序已经启动了。
  陈凯歌两次强调“动机”两个字,整段话几乎就是在说:“其实如果他就是傻小子自己玩玩碰巧走红,我绝对不会跟他当真。但是如果他是在某人的指示下故意伤害我的片子,我就要跟他翻脸了。”
  假设,仅仅是假设:我上面的推测是对的。那么真得有可能胡戈是被张艺谋指使吗?个人认为:有这种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因为如果我是张艺谋(或者张艺谋所属的利益集团),我指使一个人做这样一件事情,我会奉劝这个人在事后销声匿迹。但胡戈不是,胡戈很开心自己的作品大受欢迎,而且在大张旗鼓地宣传:“我还要拿出续集”。胡戈的续集真的出来了,但是很可惜,续集《春运帝国》的娱乐性与搞笑程度远远落后于《一个馒头的血案》。这证明了《馒头》是胡戈的一次才气之作,但可惜胡戈的这种才气存货不足。
  如果我是陈凯歌,我在对这件事情关注的时候,我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胡戈曾说《馒头》之后我要拿《英雄》开刀,但是——《春运帝国》中,《英雄》没有被贬损,仅仅是被借用了陈道明在其中的造型与口型。这几乎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个胡戈是被竞争对手指使的。
  
  我要重复一下,以上的话都是我个人的推测,并没有得到胡陈事件任何一方的佐证。我姑妄言之,您姑妄听之。
  (赫赫,上面这一段话相当于插广告。)
  
  补充几点八卦:(有关与陈红,我也不知道我想要证明什么)
  1、 陈红是制片人,陈红这个人,坦率讲,心胸不宽。当初倪萍凭借《美丽的大脚》在自己面前抢走了影后宝座,陈红当时的表情真的称的上是恶毒。但是陈红很显然在另一个方面胜出一筹。陈红最终得到了陈凯歌,而倪萍只是与陈凯歌空恋一场。这两件事情加起来,陈红真的是要恨死倪萍了。所以才有了后来陈红在《无极》宣传中不指名布道性的贬损倪萍的事情发生。
  2、 陈红在剧组中的责任是:管钱。这一点上,陈红做得很到位。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一部电影的投资,往往在普通观众心目中是电影好看与否的指标之一。但是我真的怀疑:这部电影是否真的花了4000万美金。三亿几千万人民币啊!就拍出来一个这个?扯远了,在整个拍摄期间,陈红管钱的本事让人佩服。
  3、 我仍然固执的相信一个气量太小的人拍摄不出《霸王别姬》那样的片子。所以我说到底还在怀疑陈凯歌的气量忽然变小是不是与陈红有关。
  4、 陈红与陈凯歌其实感情很亲密,两个人在外人面前也只互相称呼一个字:“歌”、“红”。陈凯歌的口头禅是:我X。陈红的口头禅是“二X”。
  
  还有一点对于这个事情整体的评论,我基本上相信:胡戈纯粹好玩之作,意外走红。陈凯歌较真了。事情似乎就是这么简单。
  进一步的推论:如果《馒头》都会让陈凯歌要和胡戈对簿公堂,那么我这篇文章,陈凯歌看了要不告死我我都觉得奇怪。所以,隐去自己的一切相关信息,也请大家不必给我发站内信息。发了这篇文章,我就永远都不会用这个ID了。
  相信你会问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我在这里简单的说:作为一个业内的人,我看不惯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业内总在把大众当猴耍。整个娱乐圈是一个互相利用的群体,他们共同的职责是:相互利用以谋取最大限度的观众观众,然后共同从观众口袋里面掏钱。我希望我这篇文章能够让一些观众早一点觉醒起来,不要再被那些谎言左右。再也不要相信:所谓的多少多少投资,所谓的罄尽心血之作,所谓的“保护”知识产权,所谓的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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