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界大地震:人大赵秉志等人集体出走!
中国法学界大地震:人大赵秉志等人集体出走!2005年8月18日,中国的法学界发生了一件让人深感震惊的事情。
次日,几家中央级报纸不约而同地用一则非常简短的文字消息来概括该事件:北京师范大学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酒会,我国首家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就此宣布成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担任院长。来自中央立法、司法机关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成立酒会。
一位受邀参加18日晚6点半在友谊宾馆友谊宫聚秀园举行的成立酒会的法律界人士事后回忆当时的情形:酒会由卢建平教授主持,首先是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宣读了研究院的成立决定,接着赵秉志教授在发言中满怀深情地感谢了人民大学,同时高度赞扬了北师大的气魄。其后是高铭暄教授致辞,最后是多位有身份的社会人士和专家学者致辞祝贺。
在不谙法律界内情的人看来,这条消息、这场酒会再普通不过了,但无论是当时在场还是事后得知消息的法学界人士,无不感到震惊,并在私下里或者网络上议论纷纷,有人甚至将其形容为“中国法学界的大地震”。
该消息最敏感之处在于,赵秉志教授此前的身份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1999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心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龙头,涵盖了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与证据法、刑事侦查与刑事物证技术、刑事法律史等刑事法律学科群中的主要领域,由赵秉志教授担任主任,高铭暄教授担任专职顾问,卢建平教授担任执行主任,并且聚集了何家弘、黄京平、郑定、冯军、刘志伟、王秀梅、阴建峰等一批刑法学界的老将新锐。而此次,与赵秉志一起从人大法学院“出走”加盟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还有卢建平、阴建峰、刘志伟等4名业务骨干,有媒体将这次大规模的人才流动形容为“集体跳槽”。
当事者如是说
在人大和北师大——这两所在国内和国际上都享有盛誉的兄弟院校之间发生如此规模的人才流动,不仅罕见,而且耐人寻味。
人大法学院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创立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拓和积累,无论从人才储备、学科构成、博士点和重点学科的数量来看,都可以说是国内最好的法学院之一。同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支撑人大法学院的两大支柱。此前这两大中心的带头人分别是著名民法学家王利明和著名刑法学家赵秉志。这两位都是中国人民大学自己培养的中年法学家,年龄相近、声望相当。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分别执掌法学院的两大基地,两大基地的阵容也旗鼓相当。
5月12日下午,人大法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产生,原院长曾宪义卸任,王利明出任新院长;副院长为赵秉志、韩大元、叶秋华(兼)、龙翼飞、郑定。在当天的会议上,王利明代表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表示要为实现“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奋斗目标“迈出决定性的步伐”。有此强大的阵容,人大法学院完全有资格踌躇满志地向世人宣称“向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目标胜利前进”。
仅仅三个月之后,法学院即出现以赵秉志教授为首的“集体跳槽”,这种情形很容易使外界将其与行政班子的调整联系起来,免不了引起种种猜测。
那么,赵秉志带领刑法学众教授出走,和“曾退王上”有没有直接关系呢?为了了解实际情况,记者拨通了王利明院长的电话,正在开会的王院长匆忙中简单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您对赵秉志等老师去北师大之事作何评价?
王利明:我对此事没什么评价。我代表人大法学院建议媒体不要炒作这个事情。
记者:现在网上的传闻很多,也有一些对人大法学院不利的言辞,我们觉得澄清这些事情很有必要,想听听您的意见。
王利明:算了,让它慢慢平息吧!
记者随后拨通了人大法学院另一位教师的电话,他表示:王老师跟赵老师是两个重点学科的负责人,因为学科利益可能会有些分歧,但是两人之间应该没什么恩怨,他们在法学院的办公室还是门对门的呢。赵老师在走之前给法学院发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说这次离开人大跟王老师是没有关系的。
而另一位处于“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赵秉志教授,在我们几经周折地联络之后,终于首次就此事件对本网记者开了口。
记者:有人说,您调到北师大是因为个人恩怨,是这样的吗?
赵秉志:没有任何个人恩怨,我在致辞中也说过,我对人大和法学院有很深的感情,我愿意继续为母校效力。事实上,明后两天,我们还会以人民大学的名义组织一个大型的国际学术会议,到时还要邀请各大媒体参加。
记者:那为什么会离开人民大学呢?
赵秉志:我们一直希望并多次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落实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实体化建设,在人财物上实现独立,而不仅仅是学院下属的一个教学单位。这几年基地完全搞成了一个普通学科,校方领导没有认识到基地对于学术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造成了基地的萎缩,也限制了我们学术事业的更大发展。在这方面其他很多院校的基地实体化建设都比人大做得要好。
在一个多月前,包括高(铭暄)王(作富)两位先生在内的十名老师联名向学校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希望能够落实基地的实体建构。8月初,校方否定了我们的建议。
离开人大我个人损失也是很大的,我在人大20多年的努力,我们在国内国际建立起来的学术声望,都会失去。做出这样的选择我是非常痛苦的,不是“上策”,完全是“下策”。
记者:为什么选择去了北师大呢?
赵秉志:其实很多院校也跟我们联系过,最后选择了法学研究条件最艰苦、近于一穷二白的北师大,是因为(北师大)学校领导尊重我们的意见,给了我们更多的空间,也是因为领导很诚恳的态度。
北师大刑事法学研究院是由校方直管的独立建制实体,以培养研究生和学术研究为首要任务,这在法学领域里是一个很有魄力的创举。
记者:不管怎样,这对人大法学院都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赵秉志:在中心的11名学者中,这次走了5个,还留有6个,6名教授中也只走了2位,留下了4位,应该说只是走了一小半。高(铭暄)王(作富)二位先生也只是退休后返聘过去的。有人说这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破坏行为”,是不恰当的。我赞同邓正来先生(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的意见,这只是一次正常的人才流动。
我们也向(人民大学)校方表示,愿意继续无偿无条件地指导过去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减少甚至弥补因为我们的离开可能带来的影响,师大离人大也不远嘛。
各方反映
据记者了解,作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该校的机构设置上有点尴尬,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重点研究基地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及主管部门共建、以学校自建为主,基地应是学校直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由此可见,赵秉志教授委婉说出的“我原来一直想让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变成一个实体建构,但一直没有成功”之类的话,确有所指。
参加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大会的“有心人”还发现,受邀请的嘉宾有多方高层官员,却没有教育部的官员参加。北师大已经有了法律系,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研究院”处于什么地位,前路何如,教育主管部门又如何看待,都是一个未知数。
此外,有人断言,人大众多法学人才“集体倒戈”师大,其影响绝不限于法学界。中国大学下属实体研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将因此而受到关注。
上述问题,记者暂还没有从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得到确定回答,倒是一位长期关注中国高等教育的传媒人士分析,出现这样的事件不但公众和学界感到惊讶,教育部门也是猝不及防,需要审慎对待。
抛开网络和坊间的种种争论,赵秉志率众重组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已成事实。这一事实对于刑法学界的影响是绝不可轻视的。
虽然我们接触的很多刑法学界人士都审慎地婉拒了我们的采访,但还是有学者承认刑事法学京城格局将会因此重新划分。在原有的中国政法大学、人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之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会迅速崛起。人大的刑法学研究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重创。
将会由此而直接受到影响的另一个人群是学生。记者联系到一名在读的刑法学硕士生,他先是感到惊讶,继而说出现这样的事对于人大的刑法学肯定是一个打击,特别是刑法学的研究生,无论是就业还是招生在近两年都会受影响,对于其他院校刑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这倒是一件“好事”,因为人大受到削弱,北师还没“结果”,刑法学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就会小得多。
由于正值暑假期间,很多离校回家的学生也许还不知道消息。
8月24日,记者访问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刑事法律网,网页关闭,只有“网站内容正在调整,请稍后访问”的字样;同日,访问人大法学院网站,在关于院领导的介绍上,院长王利明,赵秉志仍位列副院长;同日,访问北师大网站,其首页“北师大新闻”栏目上并没有关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的新闻。 转帖:
《做学问和搞管理:最好别同时骑两匹马 》
时间:08-2608:50作者: 张建伟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一定是有人对他进行了‘刁难’,因为他没有放出什么风声,却在一天早晨跳槽了。”
这真出人意料:人民大学法学院自诩“中国大陆最好的法学院”,在庆祝建院50周年之际,它的法律人被激起一股自豪感,至今还在发酵,却不料转眼之间,身为法学院副院长之一的赵秉志教授突然率部集体“背离”人民大学,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并在法律界100多人的观礼下成立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不少人称这是一场“地震”,大概并不过分。
像所有不知此事酝酿过程的法律学人一样,我着实被“震”了一下。起初觉得未必真有此事,可能是假消息。仅过了几天,这个消息就得到证实。当我知道这个消息属实之时,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卡夫卡式的荒谬之感,想起卡夫卡小说《诉讼》一书的头一句话,遂套用在本文的开头。
当这番出走成为无可争议的事实之后,人们对赵秉志教授从人民大学出走的原因的兴趣持续升温,一时猜测纷纷,到处谣诼蜂起,法学界因此热闹非凡一场,法律人见面又有了内容有点诡秘、闪烁的谈资。
据出走者自己解释,集体跳槽是为了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这个说法耐人琢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朝阳大学的老底子,又加上新中国建国后成为传承苏联法学的重镇,其他院校法律院系无出其右。北京师范大学不但素不以法学见长,而且近年来虽借全国法律院系纷纷成立、“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风气要筹设法学院,毕竟碟子里面养豆苗——根底浅,法学的底子怎能望人民大学之项背?论法学研究的传统、学术氛围和名气,要说北京师范大学比中国人民大学更有优势,更有利于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连两校锅炉房烧水的老头儿都会告诉你说:别逗了!
可是,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的由赵教授加盟的研究院就在人民大学隔壁的友谊宾馆举行成立仪式,拉上首都法律界近百名人士,声势做足,场面不可谓不大。这引发了我们深层的思考:法学研究何以才能发展?
法学研究并非修路架桥,一定要人山人海,拼命组建一个庞大的组织;也不是外交机构,非要升格以便与他国相应级别的外交机构对等。学术乃个人之志业,研究工作需要劬劳书斋之内,静心青灯之下,以个人之研究心得贡献于世人。我们所知的世界大法学家都是个人辛勤探索而成名,成名后也许被延请到高级别的研究机构,但并非依附于某一高级别的研究机构而后成名。莫斯科大学世界排行第五,其法律系至今仍为法律系,谁又能小觑莫斯科大学的法学研究水平呢?
有人推测:赵秉志教授出走的真正原因,是前不久法学院院领导换届,新任院长大力引进民商法人才,冷落了刑法学科。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这个上不了台面的说法更像真的,给人们留下了想像的空间。特别是,人们更愿意相信这个说法才是这场“地震”的“震源”,因此,赵教授出走,无论如何,都可能会给他的名望带来些损伤。
不管赵秉志出走的真正原因是否如人们推测(我宁愿相信这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时下学界中一些学者热衷为官的现象都值得反思。事实上,学术研究与行政管理,不可同时骑两匹马。我国学界的病态现实是,有行政管理职务便可获得甚至垄断学术资源,相应利益也随之跟进。学术界如果成了一大名利场,有这样多的利益,就难保有人不动心。若学者无意在学问上倾力,想着做官,则中国学术的悲哀也就成型了。
当年陈兴良、周振想两教授辞人民大学而去,一次不过仅去一人而已,如今赵秉志自己挂靴而去,还带走了部分刑法学教授、博士,对于人民大学,不能不说有折肱之痛,但人民大学当以平常心待之,是最佳选择。况且人民大学的刑法学未必从此就一蹶不振,因为如今人才流动已属司空见惯,多少人欲到人民大学法学院执教鞭而不得,何愁无人呢?
娜拉出走以后如何,鲁迅曾著文试为解答。赵秉志教授等人出走以后如何,刑事法律学科是否就比在“实事求是”碑后更辉煌,人民大学法学院是否也就因此被“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光芒掩盖,还是让未来的事实作答吧。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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