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之死
紫禁城里最著名的井,当然要数敬事房东边的“珍妃井”了。一般的说法是,珍妃之所以触怒太后老佛爷,是因为她不遗余力的赞襄光绪帝施行变法,鼓励他乾纲独断,与太后分庭抗礼。庚子之乱,八国联军即将打进北京城,此时珍妃已在西二长街百子门内牢院中囚禁六年,就在慈禧仓皇“西狩”前夕,托宫女带信给姐姐瑾妃,让她无论如何想办法留住皇帝在京主持大局。言外之意是可借机摆脱太后控制,收回权柄。谁知所托非人,信件落入二总管崔玉贵之手,转呈慈禧。于是慈禧盛怒之下,令其自尽,珍妃不从,才由崔玉贵将她沉入井中。著书与读史者对光绪帝和珍妃历来是持同情态度的,一边挞伐慈禧的霸道与残忍,一边为那对有情人欷歔叹惋。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即珍妃究竟因何被囚禁,是因为她“赞襄新政”吗?征诸正史野乘,可以得出结论,她之被囚,绝非因“赞襄新政”。从时间上来说,她之被囚,在光绪二十年,而戊戌变法迟至四年之后的光绪二十四年才发生,她虽生长在得风气之先的广州,并受教于文廷式,但思想也不会先进到康梁的程度吧?如果她在光绪二十年即因“赞襄新政”被囚,岂不成了康梁之前驱,吾国思想与革命之启蒙者?
《清史稿》后妃传中,对珍妃的记载虽只寥寥数语,却隐然有某种线索:“恪顺皇贵妃,他他拉氏,端康皇贵妃女弟。同选,为珍嫔。进珍妃。以忤太后,谕责其习尚奢华,屡有乞请,降贵人。逾年,仍封珍妃。二十六年,太后出巡,沉于井。”关键即在那“习尚奢华”,“屡有乞请”八字中。清制,皇后每年例银一千两,妃每年三百两,嫔二百两,分月例支。珍妃的祖父裕泰是陕甘总督,父亲长叙曾任户部右侍郎,伯父长善任广州将军达十二年之久,珍妃自幼即生长在伯父府中,享尽钟鸣鼎食之家的奢华。入宫之后每年区区二、三百两银子怎够她用度?亏空日巨,怎么办?解决之道是利用皇帝对她的宠幸,串通奏事处的太监,私卖官缺,而主谋则是其胞兄志锜。整个卖官的流程大体如此:由奏事处太监探知有何官缺,告知志锜等出面寻找买家,敲定之后通过太监转达珍妃;珍妃则在合适的时候,向皇帝进言,比如皇帝面现苦恼之色,珍妃便问:“皇上今儿个怎么了?”如果皇帝是因用人之事而苦恼,便中珍妃下怀,似无意的说一句“某某人听说人不错,才干也是有的。”皇帝对她宠幸无比,加之她在广州伯父府中见闻颇广,皇帝便深信不疑了,立时擢用某人,整个卖官鬻爵之过程大功告成。当然,卖官所得,大部归太监和志锜,珍妃不过是他们的摇钱树。
事情的败露,缘于光绪召见出于珍妃举荐,即将出任四川盐法道的玉铭,光绪问他此前在何衙门当差,玉铭对以“木厂。”光绪奇怪,命他写出履历,玉铭“久久不能成字”,光绪恍然,谕令玉铭“以同知归部铨选”。由对玉铭的处置,可见光绪对珍妃的庇护,因为以玉铭“久久不能成字”的情状,便可治以欺君之罪了,可是光绪未事声张,仅仅将他“以同知归部铨选”,在玉铭也并非一无所获。
珍妃卖官鬻爵之事却不能就此掩盖过去,因为她的所作所为侵犯了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即得利益,那就是以李莲英为中心的另一个卖官团伙。在珍妃“入行”之前,肥缺的鬻卖由李莲英一手垄断,珍妃的出现抢走了他的一大部分“客源”,使他和靠他发财之人财路受阻,甚至一度出现两方同争一缺,买家讨价还价之事:你要不愿意我找珍妃去。所以,趁玉铭事件,李莲英在慈禧面前煽风点火,终于使作为竞争对手的“珍主儿”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囚禁珍妃上谕中“习尚奢华”,“屡有乞请”八字的来历。李莲英如不落井下石,则无法保证买家对他的信任,亦无法保持他的权威。
至于珍妃为何得光绪之宠,据说是因光绪天生有疾,不能人道,新婚之夜受讥于皇后(慈禧的侄女),因此不但帝后失合,即后宫其她嫔妃,光绪也一向少近。唯珍妃入宫之时年仅十三,于男女之事不甚了了,与皇帝相处态度大方,十分活泼,常作男装,恍若一翩翩美少年,与光绪同食同饮同玩同乐,因此得光绪宠幸,也就毫不奇怪了。此乃野史,无处求证。
珍妃利用光绪卖官鬻爵是事实,但她对慈禧的揽权干政,使光绪不得一展抱负的不满,也是显然的。慈禧之杀珍妃,不是因她“习尚奢华”,“屡有乞请”,也不是因她“赞襄新政”,而是因为她策划使光绪留京。光绪若能留京主持大局,则慈禧“西狩”便成流放,永无回京之望! 很有意思的分析,特别是最后的原因,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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