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大案疑案研究之六:“福有胎兮祸有机”——松江民抄董宦事件释疑
按:参编过一本《明清大案疑案录》,写了几十篇,发出来向大家请教,请勿转帖“福有胎兮祸有机”
——松江民抄董宦事件释疑
万历四十四年(1616)三月十二日,以棉布衣被天下闻名的松江府,短短几天内,城中大街小巷贴满了控诉乡绅董其昌家的揭贴文告,人们三五成群地小声议论着。人们愤怒而又不安的眼神仿佛预示着松江要出大事了。当地妇女、儿童间流传着“若要柴米强(按:方言,便宜的意思),先杀董其昌”的谣言。徽州、湖广、川陕、山西等地客商也贴出了控诉董氏罪恶的揭贴,甚至妓院和游船上也有报纸传阅,可谓怨声载道,穷天罄地。
董其昌(1555—1636)是明代著名书画家,松江画派鼻祖,画作风靡后世。董氏家族是松江一带著名的文化望族,何以引起众怒至此,话说起来还有点儿长呢!
董其昌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从湖广提学副使任上辞官回松江赋闲。居乡期间,横行地方,欺压良善,抢男霸女,其贪婪残酷本性暴露无遗。董其昌虽老,依旧好色,在家中招致方士专攻房中之术,甚至淫童女以采阴补阳。在他的三个儿子中,以次子董祖常为最,这个不学无术的纨袴子弟,四处网罗地痞无赖充当打手,到处寻衅滋事。董氏父子的种种丑恶行为早已引起当地士绅和百姓不满,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
万历四十三年(1615)八月,董祖常看中了松江府学生员陆兆芳家的使女绿英。一天夜里二更时分,董祖常指使家奴陈明纠合200余人闯进陆家内室,打散其家人,抢走绿英,并将其家资抢掠一空。陆兆芳当即上告,引起争讼。后在地方士绅劝解下,陆兆芳强咽怒气,自秋至春,抱病闭门不出。
事情虽暂时化解,但是非却自有公论。消息传开后,合郡人均义愤填膺,有人作《黑白传》等书及各种讥讽之曲本,配以管弦之乐,教给市上唱曲的盲人,在全城传唱。《黑白传》第一回即“白公子夜打陆家庄,黑秀才(按:陆兆芳有陆黑之称,故名)大闹龙门里”。董其昌对此十分恼怒,但他如果稍一容忍,后来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然而董其昌又告状至松江府,要求严缉造作之人。可是没有主名,不知传奇唱本从何而来,最终只捕到说书人钱二。他口称《黑白传》系同城生员范昶所作。
万历四十四年(1616)三月初二,董其昌命奴仆将范昶掠至董宅,令他与钱二同跪于庭,由董其昌亲自审问,先与他赌誓面质,又迫使其对城隍共同祈祷设誓,范昶受此奇耻大辱,回家后不满十天,便不胜激愤,含恨而逝。
范昶之妻系董其昌妻妹,儿媳董氏是董其昌族女。范昶83岁的老母冯氏依仗这层姻亲关系,携龚氏及三名女仆往董家分辩清白,沿途边哭边骂。董其昌知道后,先令奴仆将其乘坐的轿子砸毁,后将范家婆媳二人带到家中,闭门毒打后又将冯氏推入沟壑之中,将龚氏衣裳尽数撕破。随从之女仆更是惨遭凌辱,大都被剥裤捣阴。随后大开重门,让众人看其下场,旋又将冯氏、龚氏等拖入宅旁坐化庵中,用泥涂其面容。他们上无蔽体之衣,血流至足下,下乏遮羞之布。观看者摩肩比踵,人人发指,皆称董氏之恶可谓造极。乡绅严知事获悉此事后,立即前往董宅搭救。范家亲戚、生员张扬赴府衙求救。范昶之子、生员范启宋背负门庭之奇耻往苏州学院告状。董其昌知此事已引起公愤,也赶到在苏州的学院、抚院,预先辩白,后向松江知府、华亭知县打过招呼,准备继续打击范氏。
董其昌的四处钻营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仅民间群情激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松江地方乡绅尤其是生员群体颇有兔死狐悲之感,自觉地站到范家一边。三月十三日,外出公干的署府事黄朝鼎、署华亭县事吴之甲返回本衙,因董其昌有言在先,他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令百姓大失所望。十四日,松江府学、华亭、上海、青浦、金山卫五学生员为当时已外出告状的范启宋向府衙鸣冤。十五日又借府学官员于明伦堂行香之机跪禀董氏罪恶。
就在十五日这一天,百姓拥挤于街道两旁,骂声如沸,府县官员怕众怒难犯,只好下令拘捕董氏家奴陈明,杖责25大板。但百姓仍聚集不散,自府学至董家门口,道路被堵,人们骂不绝口。董其昌堂兄董乾庵、董光大等却不识时机地散发董氏冤贴,遭百姓用砖块乱打而狼狈逃回。董家见事情危急,就雇集打手100多人守宅。这些打手自恃勇武,在门口耀武扬威,使观者情绪愈发高涨。百姓们再也忍不住了,争相报仇,首先撤去董家门口旗杆,防护者将粪溺从屋上泼出,百姓亦上屋向内投掷瓦砾,围观者纷纷持砖相助,董宅门道均被打破。乡人称:“陈明太横行了,可先毁其宅院。”于是一人挥手,群起响应,数十间豪华精致的厅堂俱被拆毁。午后众人稍稍散去,至未、申时分复集,欲起火烧房,适逢雷雨,百姓恐放火被雨浇灭而无效,于是暂停。次日,百姓仍拥挤向前,加上从上海、青浦、金山等处赶来的复仇者,人数更多。到这天酉时,两位便捷如猿猴的少年攀上房屋,用两卷油芦席点火,首先点燃董家的门面房,最初西北风尚弱,火势很缓,等烧至茶厅时,风势加大,又延及大厅,这时火借风威,回环缭绕,无不烈焰腾腾。有的人赤身奔入火中,抢出其桌椅投入火中以助火势。对董家四邻都大书“此系某宅房”于灯笼上,将其高挑,立于屋顶,百姓见火稍漫及他家,则群起帮助救应,使火只烧董氏一家。众人边拆边点,数百余间雕梁画栋、朱楹曲槛的园亭台榭、密室幽房完全付之一炬。河东陈明之家,已被拆毁,这时也一把火烧尽。陈明之妻只不过是一犯罪贼奴之妻,死后却以百金沙板做成的棺材盛殓,当即被人抬至火中,打破且焚其尸。董其昌家中珍奇货玩、金玉珠宝等俱被人抢走。他狼狈地躲到苏州,其妻儿老小也都流离逃窜。
大火一夜未灭,当时海防欲点兵救火,但怕引起众怒而未敢前往。董其昌三子董祖源富于其父,其妻出身名门,奁资极盛,宅院初建时仅数十间,后不断拆赁民居而改造扩建。对未能及时迁居之小户,董其源让仆人揭其屋瓦,使之既不能蔽日,又不能遮雨。许多穷苦百姓无家可归。他建有堂屋200余间,楼台堂榭,高耸入云,粉垩丹青,豪华如宫阙,这时也被人点着,落成未及半年就化为一片瓦砾。白龙潭书园楼,精巧坚致,是董其昌别墅之一,十九日被人焚毁。楼之匾额“抱珠阁”三字被掷于水中,众人均欢呼:“董其昌直沉水底矣!”坐化庵大殿上有一横书“大雄宝殿”,旁写“董其昌书”之匾,百姓见到后,争相拾砖乱打,寺中僧人慌忙登殿拆下,众人持刀将其砍碎,称:“碎杀董其昌了。”府学明伦堂有董其昌书会魁牌匾一座,十五早晨,天未明就被人拆下打碎。
十七日,有一五十岁左右的人,手持董其昌书写扇面的纸扇在街上闲逛,被人扯住,他争嚷不止,立即遭四五十人痛打,衣服也被扯破,他只好狼狈逃窜。
董宅院墙有未倒者,人们争相向上写些谩骂之言,独有一老翁题诗于上:
福有胎兮祸有机,谁人识得此中机。
酒酣吴地花颜谢,梦断鸳鸯草色迷。
敌国富来犹未足,全家破后不知非。
东风惟有门前柳,依旧双双燕子飞。
董家被抄以后,学台王以宁以强硬态度行文松江府,要求严厉追究生员对焚抢董宅的责任。他认为陆董争婢、五学生员在府学喊冤为祸乱之始。陆兆芳已被革去功名,府学教官被追究责任,五学生员更是面临株连之祸。这时松江府的另两部分乡绅,即全郡乡士大夫和全郡孝廉纷纷站出来,顺着地方政府严查骚乱首犯的思路,上书将生员讲事与董家被抄区分开来,为陆兆芳和五学生员辩冤。他们将陆董争婢、董其昌凌辱范家及焚抄董家分为三案,认为焚抄之事是社会上无赖恶徒所为,与生员、学校无关。董宅被抢是董家咎由自取,长期积怨的结果,近因才是范昶冤死及董家奴仆之凌辱。在地方乡绅的努力下,最后由应天巡抚出面重新为董家被抄事件定性,承认了董氏父子为恶之事实,认为抄家是“喜乱奸民,乘机烧抢”,要求只查首犯,不再穷追生员和民众,不再惩办与此案有关的官员。王以宁也改变了原来的强硬态度。这为案子最终审结奠定了基调。
案件最终由苏州、常州、镇江三府会审,认为董家被抄事件初起因于士人,最终以百姓闹大而结束,故惩罚的原则是既严于民,也不能宽于士。最终结果如下:
生员陆兆芳仍加黜革;
参与讲事、传札、协投冤揭的生员13人分别杖革、杖降、杖惩;
骚乱现场的群众舆论领袖金留、王昇等处斩;
乘火打劫的棍徒无赖、打行班头一条龙胡龙、地扁蛇朱观等皆予以严惩;
范启宋父死于非命,门庭遭辱,与家人情俱可原;
董其昌宅第被焚,无可追究,被抢家资,法当追还,但已无可能;董祖常房屋被焚抢,暂免深究。
这样,终审巧妙地避开了“民抄”与“士抄”问题,轰动一时的董家被抄事件以对生员和董其昌各打50大板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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