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ijun 发表于 2005-5-28 19:01:15

劳伦斯

提起英国文学,就不能不提到劳伦斯,他笔下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其中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误入歧途的女人》等都有中译本。D.H.劳伦斯生于1885年9月1日英国诺丁汉郡的伊斯特伍德。他的父亲阿瑟•劳伦斯是一位矿工,他所受的教育仅仅够他艰难地读报纸,而他的典型的生活方式是:在滚滚的炊火前,一边烤早餐腊肉,用面包接着腊肉上滴下来的油,断断续续地读着当天的报纸。  母亲莉迪亚则是一位经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读了很多书和诗歌,崇尚思想,喜欢和有教养的男人讨论宗教以及哲学、政治等问题。应该说莉迪亚是被约翰的外表迷住了。当时,约翰把他这个矿工工头生活描述得很浪漫,而莉迪亚是带着对矿工的一种幻想(当时矿工特别是工头的收入比较高)而与其结婚的。尽管如此,D.H.劳伦斯仍生活在家庭的飘摇之中,他所记得的是家门外的沃克街上白腊树的树枝在大风的呼啸中发出尖叫声,与家里母亲的尖声争吵、父亲的雄壮的男人声音和咒骂声混合在一起。劳伦斯终生颠沛流离,最后客死他乡。但他在心里时刻都思恋着自己的家乡,临死前在给朋友的信中称“那是我心灵的故乡”。这封信简直就像摇动的镜头,那镜头后面就是劳伦斯的眼睛,穿过欧洲大陆和多佛海峡,遥望自己的家乡。那是一双心灵的眼睛,乡恋只有到至诚至爱的地步才能让人远隔千山万水用心眼透视。
尽管劳伦斯是一个创作个性鲜明和艺术构思独特的作家,但一直到现在,人们对他的文学成就仍然褒贬不一。郁达夫曾明确地指出:劳伦斯是个积极的厌世主义者,此言极是。所谓厌世,自然是对人世表现出的超然与逃避;所谓积极,当然是在看破红尘的同时依然顽强地表现出人类的信心。文学批评家R•P•布兰克谟指责劳伦斯“抛弃传统技巧,依赖作家自身灵感进行创作”;(R•P•布兰克谟:《D•H•劳伦斯和表现模式》,纽约Arrow,1935出版,P.21。)然而毫不留情的布兰克谟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诗是“系统的宣言,体现了他对于生活本质的最虔诚的肯定”(R•P•B lackmur,Language as Gesture , Essays in poetry London,1952)。以《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一书蜚声世界文坛的英国作家E•M•福斯特称誉劳伦斯是“我们这一代最伟大的富于想像力的小说家”,并盛赞他在作品中创造的“光辉灿烂的世界以及构成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的人事物态”。(伍厚恺. 劳伦斯:寻找彩虹的人.四川人民出版社.第5页)有史以来的劳伦斯评论第一人——福特•马多克斯•休弗就这样评价他:他是个天才,是“浸透情欲的天才”。但另一个英国现代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T•S•艾略特则认为,“劳伦斯除了他那个自告奋勇给漂泊无主的人类指引道路的‘内在的光芒’——这个最不值得信赖的欺人的向导以外,他没有别的足以凭借的指引。” 诗人T•S•埃略特还认为劳伦斯是“心理病态”,他的诗歌极可能“使读者误入歧途”。(T•S•埃略特:《受害者和殉葬品》,《文艺批评准则》, 七月刊,1931,P.271—273。) 而当我们读他的诗歌时,却被诗作中一股强烈的崇尚自然生命、颂扬自我的气氛所感动。我们忘掉了诗的形式诗的理论,只觉得,劳伦斯在他的小说中那些“无法表达”的自然活力、爱与恨的交织,都在他的诗歌中得到了渲泄。尽管他不少诗歌显得缺少艺术加工,甚至是原始的,但唯其原始,故饶有生气。(王丽亚劳伦斯诗歌述评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505p36-39)


第一部

liushijun 发表于 2005-5-28 19:02:25

请斑主加威望

liushijun 发表于 2005-5-28 19:03:20

有相同的爱好请顶

liushijun 发表于 2009-5-27 17:52:47

惭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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