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7840750 发表于 2005-5-8 14:28:36

婚姻问题的经济分析

倘若提问:人为什么要结婚?


我想,对此问题的回答,一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人类古已存之婚姻现象,作一番分析。


正题:爱情对于婚姻来说,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万万不行的,更是不幸福的。


证伪:金钱对于婚姻来说,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的婚姻是万万不行的,更是不幸的。


果真如此吗?


先从“宝黛悲剧”解读。“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在宝玉的眼里,林妹妹是决不会输个宝姑娘的。然而,何以成为“金玉良缘”的,却是宝玉与宝钗,而绝非宝哥哥和林妹妹呢?难道说宝、黛之间的情不深,意不浓吗?非也!青春男女,谈情说爱可以,谈婚论嫁(价)就由不得使性子了。何也?且看:贾府与薛家,一官一商,官商联姻(营),可谓门当户对,珠连壁合。官商结合,黄金搭档;符合一加一大于二的经济学原理。相对于贾府,林家与薛家就无法相提并论了。况且,宝姑娘“财貌双馨”,林妹妹也就只好“质本洁来还洁”了。家族存亡,生死抉择。“宝黛悲剧”似只能作如是解。鲁迅先生所说的:“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亦只能如此作解。


再说潘金莲嫁武大郎。“一枝花插在牛粪上”。此“牛粪”,应作何解?大郎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小男人了。若论其善良厚道之美德,西门大人是没得比的。何以大郎竟惨遭七窍流血之下场?仅仅是因为他是“七寸丁皮”,相貌丑陋吗?似亦非也。男人再丑,总不会比“公公”再丑了吧。可人们没听说过,“公公”娶妻而遭杀身之祸的。可见,男人的丑并不可怕,最要命的莫过于穷了。


由此及彼,“中国式结婚”,可见一斑。中国不乏倾国倾城之美女,何以未有过“不爱江山爱没人”般的温莎公爵。


(题外话:昔日之“郎才女貌”已被今日之“郎财女貌”替代。“才”、“财”,一字之差,却与时俱进,富有时代气息。古之状元驸马,如今安在哉?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云云,无异天方夜谭;早已是“白头宫女说长安旧事”了。高官厚禄,发财致富者,乃当今靓丽女子的白马王子。款爷与二奶,乃“天仙配”也。古之秀才、举人,以才取胜,以才生财。倘若现在的硕士、博士,有学无术,乏钻营、生财之道;不能挂羊头卖狗肉,弄个职称、职务当当,便是一个孔乙己转世。又穷又酸,穷者,酸也。百无一用是书生。鲁迅先生的晚辈一定会说:“祥林嫂是不会爱上孔先生的”。)


现在切入本文的正题。


人为什么要结婚?


一说:为了爱情。西谚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二说:为了生儿育女。未婚母亲、私生子父亲、丁克一族,比比皆是。


……。不一而足。


窃以为,婚姻的存在与消失,似应有新解。


古圣贤曾云:“食、色,性也”。无论贵贱、富贫,无一能免此俗。


人类的一切活动,无不从此“本性”开始。为满足此“本性”的需求,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也由此开始。自然资源的相对有限与人类欲望相对无限,永远是经济学的假设前提。


婚姻问题也由此产生。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隶属微观经济。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运行基础。


婚姻,是满足人类本性需求的初始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婚姻,是在法律范畴之内的。法律只具有保护家庭成员所拥有共同财产的分配与分割的功能;而对于成员之间的吃饱、睡好是无能为力的。其功能仅限于经济层面,即作用于最低层面。一张结婚证书,决不是美满婚姻的“博士级文凭”。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婚姻是人们为了满足于本性并降低交易费用而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一种组合形式;类似于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要比市场交易节约交易成本。


试想,人之本能行为:食、色;几乎时时发生。如果此类行为都要通过市场交易才能完成的话(假设市场是充分开放而能提供所有此类物品的。),那么,这些满足于人之本性的活动就会时时刻刻地在市场上发生。不难想象,其交易费用或成本要远远大于在家庭内部完成。


在古代农业社会,家庭本来就是一个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一种生产劳动的分工协作,更是一种最佳的人力资源配置。食、色二者,均可得以满足,一举两得;成本低而效用大,何乐而不为?微观经济结构合理,综合国力岂不作大作强?所谓汉唐盛世,无非如此而已。


如今组成一个家庭,颇似经营一家股份公司;其主要成员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共同合作经营;其理想境界应是:分配合理,利益均沾。其存在的边界,取决于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任何一方感到其边际投入与边际收益不相称时,便会撤资散伙,分道扬镳;婚姻危机,随之而来。


男人好色,女人贪财;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无不在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可谓天经地义。过去和尚也享受行政级别,如今论上“二奶”们了,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目前的家庭离合状态呈U型,即当家庭主要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必须相依为命时,合则双赢,离则俱伤时,便处于U字的底部的相对稳定期;反之,一旦各自经济独立,互不依赖;就如U字的两端,隔岸观火:Bye-bye。大凡协议离婚者,就其成本与收益分析而言,无不是由于其限定财产分割的“双赢”而达成共识的。如今的单身贵族普遍患有“三高症”(高收入、高学历、高职务/称),因为他(她)们并不需要凭籍婚姻家庭这种模式来实现“本性”效用的最大化了。患有此类“三高症”的人,是当前离婚率的高危人群。


此外,如今社会呈多元化趋势,有太多的挡不住的诱惑;钱钟书先生说:“忠实的是没有机会,有机会就不忠实了”;不无道理。喜新厌旧,也符合效用递减法则。古之所谓:“妻不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云云;以及今人对偷鸡摸狗之徒的所谓“三贼”(贼心、贼胆、贼钱),无不说明:经济实力,乃是男欢女爱,婚姻家庭幸福与否的硬道理。


最后,抛砖引玉,谨此祈望关心婚姻家庭生活的志士仁人们,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婚姻经济学”而添砖加瓦;让(经济学)的暴风雨(语霸权)来得更猛烈吧!

aphay 发表于 2005-5-9 06:46:52

有见地,有深度。
婚姻更重要的是一个契约。试问如果真的是爱情决定一切,那何必要那一纸空文呢?结婚证书保证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依附于上的经济关系。所以,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的指出,婚姻在共产主义时期大约就不是这样的了。所谓“共产共妻”也就是从这里来的。不过想来现在也没有几个人真正去通读共产党宣言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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