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居委会主任涉黑被判25年想到的
最近我们小区也不太平,前段时间部分业主闹事要把成立好几年的物管会罢免,呵呵,其实这组织一直法律上就没罢免程序
物管会干的其实还挺好的,把不干事的前物业给踢了
因为他不是业委会,所以小区就有人认为是社区怂恿的
看到物管会账上几十万,想来叉一脚,这社区本来就霸占这我们小区一幢三层楼
最后这事的发展以街道用公告结束
用个莫须有的章程条款说这组织到期了
最高领导人都知道用休闲延长任职生命,这个组织成员会自己在章程里给自己挖坑?
反正我是不信的,要么就是街道被前物业买通想回来
踢走前物业本来就是在街道说的组织到期之后进行的,既然到期了,还站在物管会后面组织换物业干什么,全是矛盾的。。。。。。 实在不懂物业 居委主任和村长一样,只是个基层干部,最多算个吏,但实际权力极大。一方独霸。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