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音山人 发表于 2024-10-27 10:40:53

从余华英案、劳荣枝案说

本帖最后由 雷音山人 于 2024-10-26 15:45 编辑

判决了人贩子死刑。人贩子当庭提出上诉,法院接受再次上诉。
“程序正义”。

很热闹。
也看似有进步。
但根本性质没变。

法律是设计用来消耗好人,消耗英雄,让杀人犯、人贩子多活几天,给市民带来大戏好戏,给街头巷尾提供嚼舌头的戏剧的吗?
全国人民都知道什么是对的,只有执法者不知道该不该动手?
规则不完善,不可以让规则马上完善?

张扣扣案可是动手很快。
鸟蛋案可是判了十年。
扶老人案可是扶出了罪责。

更多案例,综合想来,不免呵呵。

程序正义,和西方接鬼了。
“程序正义”,和“走过场”、“官僚主义”的区别,有多少?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4-10-27 10:45:01

楼主你真是后知后觉,这么多年就没意识到其实根本没人尊重法治?

胡万林呢?

南周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因为这个事捧红了司马南。

123zxy 发表于 2024-10-27 10:45:11

普遍来说法院司法及检察都是和西方接鬼了。
不深入群众
脱离实际

苏沃洛夫 发表于 2024-10-27 12:51:52

法治还是人治。得看最高层触犯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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