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微信聊天,也算口头协议
【基本案情】2023年2月23日,徐某与胡某通过微信相识交谈后,约定由徐某带同乡20余人,到大幕乡西山下村为胡某砍伐其承包的山林竹子,通过微信口头协商好待山头楠竹清理完拉下山后一次性付款。
2023年3月上旬,徐某及砍伐工人认为所砍伐竹林面积大,楠竹较稀,认为不划算,只将楠竹砍至半山腰为止。徐某算账后认为应结工资8000多元,找胡某结账,胡某以山头未清完为由,不与徐某结算工资,双方因砍竹工资引发纠纷。
2023年3月13日,经大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胡某一次性支付5000元整给徐某了结此事,徐某同意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审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徐某与胡某两人就采伐楠竹达成的协议虽是在微信聊天中达成,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采伐楠竹的聘用劳务关系应合法成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协议内容切实履行各自义务。
徐某未按口头协议的约定,将山头楠竹清理完后拉下山,而是只将楠竹砍至半山腰为止,违反了口头协议的约定。故此调解时,胡某主张应将从山腰拖竹到山下的成本进行扣除,徐某表示同意。
【法官提示】
平时网络聊天,不要碍于面子随便答应别人的要求,认为不用负什么责任。如果你提的要求依法符合“要约”的条件或者对别人的要求依法作出“承诺”,那双方就有可能成立一个合同关系,双方都要受合同约束并遵照执行。
只要确定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被欺诈或者通讯软件账号被盗的情况,不管你是否随便答应,都要承担相关责任,这就是“契约精神”。 这个学习了……微信也不能乱说话
并且貌似还是书面约定? 这个案例判的并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契约精神的理解并不准确。
契约必守,是契约精神的内容。问题是,契约得成立。“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被欺诈或者通讯软件账号被盗的情况,随便答应”并不必然成立契约(合同)。
1.“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被欺诈或者通讯软件账号被盗的情况,随便答应”体现出契约自由。不过,契约自由并不必然导致契约成立。因而,契约自由无法要求契约必守。契约不自由必然导致契约不必守。例子:《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从英国法来看,合同成立要求存在对价。所谓对价,是用自己的承诺,换取对方的承诺。因而,如果对方“企图白嫖”,当然可以随便答应。因为契约并不会因此成立。
3.从中国古代法来说,虽然没有对价理论,在交易中,一方交钱与一方交货也符合对价理论。甚至在一些地方,在收养关系中,即便送养家庭表示家里穷,只想送出去,不收钱,收养家庭也会给送养家庭一些象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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