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论语》4.10:孔子的自由裁量权
【原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翻译】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没有可以,没有不可以,要接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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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适”和“莫”如何解释,本章的逻辑都是,对于君子来说,既没有肯定的规定,也没有否定的规定,一切尽在君子自己的掌握,只要合乎“义”。
这个逻辑按现代观点看至少是有缺陷的。如果应用于法律,那就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无限扩大,法律既不规定什么是合法的,也不规定什么是非法的,全看法官自己对很模糊很没谱的“义”的理解。法官如果腐败,那当然就是谁给的钱多就向对谁有利的方面解释。事实上,当代中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确相对有点太大。
这个逻辑对圣人本人当然是很方便的。孔老师自己当然是君子,而义的解释权又归他,所以他当然怎么做怎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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