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10:02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3:02
所以说是小事,如果就是正常交往,那就不算事了

好吧,你的世界我不理解。
还有你的正常交往,是否包括上床?还是仅仅柏拉图式?

希望你不是教师,
毕竟教师的年龄每年在增加,但学生是一茬又一茬,每年都能遇到青春活泼的少男少女。


gongqi 发表于 2024-2-22 13:10:37

在这个问题上,我支持楼主的观点。女教师即使被判有错,横向比较的话,也不是大错。

那么,根据什么来判断女教师有错无错呢?有人会根据腐朽的旧道德。比较先进的原则是看是否某一方的权力影响了双方的自由选择。

在本案中,一方是教师,另一方是学生。教师在中国的体制内通常拥有较大的权力,如果是班主任或有某种特殊权力的教师,那么权力更大。所以要判断在表面上的你情我愿的背后权力起了多大作用。

至于未成年的因素,当然也要考虑,但也要同时考虑具体当事人的心理年龄而不仅仅是生理年龄。

以上都是理论。不了解实际情况,也不打算了解。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3:16:11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10
好吧,你的世界我不理解。
还有你的正常交往,是否包括上床?还是仅仅柏拉图式?



如果社会上一个30岁的人跟一个16岁的交往,这能算事吗?不能,这个不过是有一个教师,学生身份加在里面,所以才算一回事。

正常交往为什么不能算上床呢?青少年在两性关系上懂的不比成人少,他们跟成人最大的区别,只是缺少一些社会经验而已,其他的跟成人没有什么区别。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39:53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3:16
如果社会上一个30岁的人跟一个16岁的交往,这能算事吗?不能,这个不过是有一个教师,学生身份加在里面, ...

不错。你的子女肯定很幸福,毕竟这么开明。
只要两情相悦,身份年龄性别皆可抛。

调侃一下,打住了,不说了,思想境界比不上。


123zxy 发表于 2024-2-22 13:41:11

非成人绝对不能原谅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3:44:26

agent124 发表于 2024-2-22 10:25
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有可能对他的心理上造成阴影。好像国外对此类案件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 ...

数十年前足迹所至某偏远山区初中就有过。你没看见网上评论:“这么好的老师,我怎么没有遇到?”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3:46:42

123zxy 发表于 2024-2-22 13:41
非成人绝对不能原谅

那2个未成年之间能接受吗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48:52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3:44
数十年前足迹所至某偏远山区初中就有过。你没看见网上评论:“这么好的老师,我怎么没有遇到?”
...

对的,再往前推,有实力,妻妾成群也可以。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3:50:33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2:56
因为有教师的身份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话说翁家老糊涂任凭女儿被老妖精一拐数十年,尸臭散了过来竟也不太介意。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3:51:30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48
对的,再往前推,有实力,妻妾成群也可以。

只论事,不推理。

路飞 发表于 2024-2-22 13:52:46

杨过和小龙女呢?:lol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57:37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3:50
话说翁家老糊涂任凭女儿被老妖精一拐数十年,尸臭散了过来竟也不太介意。
...

不了解您说的事情。但实际上楼主所说的事情,多有存在,但不是说存在就是对的。
那么多杀人案没有得到应有惩罚或者没有处理。
难道就能说杀人就是对的?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4:02:51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57
不了解您说的事情。但实际上楼主所说的事情,多有存在,但不是说存在就是对的。
那么多杀人案没有得到应 ...

误会,误会。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4:03:11

路飞 发表于 2024-2-22 13:52
杨过和小龙女呢?

这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大家看小说看电视剧的时候能接受,到了现实情况下有些人就不能接受了。

可能是因为觉得跟自己学生搞到一起的教师都不是什么好人?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4:05:12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3:57
不了解您说的事情。但实际上楼主所说的事情,多有存在,但不是说存在就是对的。
那么多杀人案没有得到应 ...

我可没说这个女教师这个事就是对的,我对这个事是无所谓的态度,彻底放开或彻底收紧,我都能接受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2-22 14:12:43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4:05
我可没说这个女教师这个事就是对的,我对这个事是无所谓的态度,彻底放开或彻底收紧,我都能接受
...

好吧。你是对的,我要重新理解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2-22 14:21:48

水电费GV 发表于 2024-2-22 14:05
我可没说这个女教师这个事就是对的,我对这个事是无所谓的态度,彻底放开或彻底收紧,我都能接受
...

:lol:lol:lol:lol:lol

许春梅 发表于 2024-2-22 14:35:35

本帖最后由 许春梅 于 2024-2-22 14:37 编辑

站在家长的立场,女教师的事是让人愤怒的。但若以医学和社会心理学立场看,此教师实是一个病人,属于“特殊癖好”,和老年“花痴”是类似的,原本不是道德问题,道德是因疾病突破的。违背了师德和相关规定,是要接受处罚的。但是,惩罚病人并不能治愈病人,过度强调处罚可能彻底毁灭病人。其过失实不足以判死。疾病的问题还得靠看医生。

welon 发表于 2024-2-23 12:01:57

看了聊天记录截图感觉像是剧本

shimang2440 发表于 2024-2-23 16:00:11

男人与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男人犯强奸罪,平等的话“女人与未成年男生发生性关系,女人同样也应该是犯的强奸罪”,这才是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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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由最近的上海女教师事件想起的罪罚相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