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给予办学自主权
不知道教育部的这个要求算不算行政化http://edu.qq.com/a/20150510/006534.htm
中国教育去行政化有了最新动向。日前,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意见目标是解决教育行政化严重问题
5月8日,教育部官网公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5号,下称意见),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于5月4日下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高校。
意见共5个部分、22条。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文件的内容。
第一部分文件“总则”,明确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第二部分强调“管”的问题,第三部分强调“办”的问题,第四部分强调“评”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上述负责人指出,政府管理教育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还不充分。
中国教育过于行政化问题,一直是困扰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发展的障碍。
上述负责人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
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检查
“管”的问题中,意见要求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
意见强调,严控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下称“三评一查”),总量必须大幅减少。各地要提出“三评一查”的缩减比例,并探索“三评一查”归口管理制度。
意见中列出关于“管”的禁止条款:
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明确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政府不得法外设定管理教育的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学校、教师、学生等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清单管理方式也被引入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能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要尽量缩减负面清单事项范围,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工作业绩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对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教育职责的、超越或者滥用教育行政职权的、违反法定教育行政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政府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在“办”的问题上,意见明确要求给予学校办学自主权,并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给予保障。而所有的要求,目标就是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高校自主权放开的领域主要集中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需要改革,目标是建立高校自主评聘,而政府在宏观层面进行管理和监督。中小学自主权放开,主要集中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
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鼓励行政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而中小学校长实现专业化、职业化。
学校要依法制定各具特色的学校章程,“一校一章程”。同一学区内的中小学,可联合制定章程。
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中小学建立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校要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相对独立行使。普通高校要建立学校理事会,中小学要建家长委员会。
鼓励教育评价行业组织,评价机构违规将入“黑名单”
在“评”的问题上,意见要求推动学校自我评价。学校可以再确立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后,定期开展课程建设等各方面监测评估。
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提高督导专业水平,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以便问责。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教育评价,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制定参与教育评价的资质认证标准,并引入市场机制。
鼓励成立教育评价的行业组织,对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纪的评价机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评价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整改。
意见设定了去行政化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当然,意见也指出,改革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
链接
新中国高校行政化和去行政化
2014年第16期《人民论坛 》曾刊发题为《关于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思考》的文章。文中梳理了中国高校自1949年后大概经历的“行政化”及“去行政化”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成期(1949~1977年)。中国“以苏(联)为师”建设高校,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校管理体制,带有高度集权计划体制痕迹。初期,大学书记、校长是由国家主席签名任命,后改为国务院总理签发任命。
文革结束后,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一些本科院校的书记、校长为正厅(局)级,专科院校的书记和校长为副厅(局)级。这一行政等级的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计划的实施,一些高校开始将书记和校长的行政级别提升为副部级。伴随着领导层级行政化,学校内部也开始建立一套和行政部门大体一致的科层管理结构,尤其是教育部《高校六十条》确定实施后,标志着以行政权力为核心的高校管理体系正式确立。
第二阶段是发展期(1978~1998年)。
1979年,苏步青(复旦大学校长)、刘佛年(上海师大校长)、李国豪(同济大学校长)及邓旭初(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共同在《人民日报》上发文,呼吁让高校有一些自主权。1985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表态要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不过,大学“行政化”状态并未削弱,甚至又有了强化。
第三个阶段转型期(1999~至今)。
1999年,高校进入扩招时代,高等教育资源大众化。这一变化催进着高校“去行政化”的步伐,朱清时教授2009年6月(时任中国科技大学校长)率先提出中国高校需要“去行政化”,并随后开始通过南科大进行探索和实践。朱清时现已辞去南科大校长职务。
2010年,中央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高校“去行政化”方向。 啥时候能见效才是关键! 去行政化不是去行政等级化,而是要解决大学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以及对学生和社会成长不负责,不敏感等问题。
一切应该围绕这个转,具体是什么级别哪个并不重要,具体官僚与大学教授的旋转那也并不重要,美国不照样很频繁?反而对大学有促进作用 问题是这个能真正实现么?有一个成语叫尾大不掉,权力已经放到行政管理人员手中了,怎么收回来?从这个新闻来看,说的是主管部门。大学本身的行政管理还是存在的,这种行政管理与教师之间的相互制约才是大学教育中最麻烦的问题吧?
在中国,教育与行政捆绑得太死了,只是取消行政级别,大学里仍然还有行政管理基构,许多课程还是必须要开设,许多活动还是要组织,到底能有多大改变?我拭目以待。 改到利益群体的痛处才是最麻烦的时候 引用第3楼秋自鸣于2015-05-11 19:31发表的 :
问题是这个能真正实现么?有一个成语叫尾大不掉,权力已经放到行政管理人员手中了,怎么收回来?从这个新闻来看,说的是主管部门。大学本身的行政管理还是存在的,这种行政管理与教师之间的相互制约才是大学教育中最麻烦的问题吧?
在中国,教育与行政捆绑得太死了,只是取消行政级别,大学里仍然还有行政管理基构,许多课程还是必须要开设,许多活动还是要组织,到底能有多大改变?我拭目以待。
所谓去行政化要放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看
第一人口老龄化计生因素,中国学校在校生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加上留学因素,高校扩张已经不现实,未来比如进入类似今天台湾一样高校过剩教师过剩高校干部过剩的时段
第二国家近期出台的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创业政策,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减少现在高校在职人员的一个大计划,换句话来说过去在国企发生过的缩减历史或许要在高校等事业单位再来一次了
第三去行政化,基本目标还是减员,也是政府财政吃紧减少支出的一个风向标,至于去行政化的效果如何是其次,首先要减少吃财政饭的人员数量
这个链条就是:计生效果出现了,人口降下来了,人口老龄化了,在校生少了,教师势必要减少,同理高校管理干部也要减少了,这是事情发展的一个趋势吧 高校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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