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避风港法案:生命文化中的立法精神
婴儿避风港法案:生命文化中的立法精神卡罗尔 桑格
摘要:本文分析了婴儿避风港法案的实施,及其政治影响。这些国内各州制定的法律,规定可以合法抛弃婴儿,这样做是为了应对自2000年以来被大量报道的弃婴事件。初产妇可以将孩子留在指定的避风港以换取豁免权和隐私保护。尽管该项法案得到广泛实施,但是其对弃婴现象影响甚微。本文说明了结果何以如此,尤其关注到立法计划与杀婴母亲的特征使得其较少可能使用避风港之间的脱节。
然而,核心焦点不是避风港法案未能成功,而是它获得了什么。本文认为,这些法案在一个更大的政治文化下被恰当地理解,人们越来越多围绕未出生生命的保护,并视其为生命文化。通过关联未出生生命与婴儿生命,终止妊娠和杀婴罪,避风港法案独创性地运作促进了生命文化的政治目标:逆转罗伊诉韦德案。因此,法案的主要成就可能较少表现在犯罪学方面。通过一项州立法史调查,本文表明堕胎的言论和政治促成了避风港法案全国范围的迅速实施。本文还探讨了由于立法机构和社会机制对未婚先孕和堕胎的回避,制造了精神上的压力导致一些年轻女性无可避免的遗弃自己的新生儿。 发现新生弃婴或是死婴似乎在整个美国成为一种常态。确定无疑的是这已经成为报纸罪案报道的常见专题。某些个案因耸人听闻,或是足够悲情而登上头版。许多人会记得,新泽西臭名昭著的“舞会妈妈”梅丽莎•崔斯勒将她所生的婴儿丢弃在卫生间并返回舞会直到结束,或是大一女生艾米•罗斯伯格同男朋友在特拉华州一家汽车旅馆杀死并遗弃她的孩子。还有一些一般性的遍及全国的例子,“汽车行李箱发现死婴”;“埃文斯顿警方搜寻死婴母亲”;“死亡弃婴葬礼定于周五”。头条新闻和悲剧故事还在引发痛苦,但是人们已经不再感到震惊,麻木的头脑勉强的认为那些年轻的姑娘一定是犯了大错,生活还将继续。
虽然对于这些案例,个体感受可能会极度失望,但是在立法层面上它引发了迅速、广泛和充满自信的反应。自1999年以来,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残忍的杀害新生婴儿报告—司法界定此项犯罪行为发生在婴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四十六个州制定了婴儿避风港法案。 该法案提供给那些可能会杀死或是不顾一切地遗弃她们新生婴儿的母亲另一个替代选择:将孩子留在指定的地方并离开,不会被问责。细节方面各州各有不同,但是法案遵循基本方案:指定哪些人可以放弃婴儿(父母或父母的代理人),哪里可以留置婴儿(通常为医院、警察局、消防站),多大的婴儿是被允许的(一般为3天到30天)。避风港应该如何处理婴儿也做了详细说明(进行健康检查并通知社会福利部门)。
法案的核心思想是只要获得正确地鼓励,年轻的姑娘会接受劝阻放弃杀害她们的新生儿。立法者似乎接受了人类学家的观点“母亲不会成为杀婴犯…(除非)因某种情况(包括害怕被发现)妨碍了母亲遗弃他。”两项鼓励措施被认为最可能成功—匿名和司法豁免。将婴儿放在避风港的妈妈可以提供孩子或是父母的信息,但不是必须如此。这意味着一个设法隐瞒怀孕和分娩的年轻姑娘现在也可以隐瞒婴儿的处置情况。另外,遵守避风港法案要求的妈妈将不会因弃婴罪被起诉。曾经的犯罪行为变成一种合法的放弃,匿名和司法豁免的双重保障使得整个计划得以进行。新泽西的避风港法案宣传口号是:“不要羞愧,没有责备,匿名。” 避风港法案自始至终是充满吸引力的,具有实践意义、情感诉求和政治意义。处于危险中的新生儿幸免于人身伤害并获得一个有爱心的寄养家庭。年轻姑娘免于犯罪并仍然可以获得她们期待(就当没生过这个孩子)的结果。政治家则展现了积极地与恶劣的社会问题进行斗争的形象。公民们则为他们的社会充满同情心而感到骄傲。总而言之,皆大欢喜。甚至法案的主题也传达了普世美德:婴儿的安全怀抱;弃婴保护法案;新生儿的避难之家;安全放置处;避风港婴儿保护法案。 在新闻报道中,避风港法案亦被称为“婴儿摩西法案(德克萨斯州半官方措辞)”人们可以看出它的修辞魅力:一位母亲将她的婴儿放在河边,法老的女儿救起了他。但是如果将它与圣经比照会使事情有点复杂。婴儿摩西并非是被妥善安置在蒲草中,他的母亲打算杀死他。对他的生命而言,威胁主要来自外部危险世界的敌人。与此相反,避风港法案则聚焦于来自更密切关系中的危险。这是母亲自身的残忍和鲁莽行为,其中婴儿是目前需要救助的。因而新泽西的这种命令式提法—“不要抛弃你的孩子,”醒目的黑色字体与柔和的婴儿毛毯形成对照,宣传画贴满遍及全州的户外广告牌和巴士—对孕妇来说不是太正确。事实上新泽西州的意思是不要杀死你的孩子,请务必妥善处置他,州政府将转而使它尽可能简单化和合法化。
当然,某些弃婴案例不应太过令人惊讶。如何处理不想要的孩子—人类学家称其为“额外的或不合时宜的新生儿”—这种困境是一场持久的人生考验。跨越时代和文化,父母不能或不抚养孩子是因为经济或这样做的社会成本太高而不能成功地用某种方法处理他们。“自中世纪前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儿童被放在林子里或是市场,被卖为奴隶或奴役,被送到修道院、教堂、育婴堂,交给奶娘,安排为学徒。”弃婴现象看起来像是加诸于现代社会的罪恶,一种败坏的文化,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这些历史证据,它长期以来是常见现象,某种程度是一种寻常社会做法。基于这个原因,现代避风港法案仅仅是一系列选项中最新的一个,或可供父母们采用,解决没人要的儿童问题。
尽管如此,在2006年,对匿名放弃的需求仍然使人感到迷惑和困扰。毕竟,美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是令人满意的,避孕措施也是普遍采用的,堕胎亦属合法。单亲妈妈也较少受到指责,家庭寄养和监护人体系也趋于完善,然而隐匿怀孕和杀婴现象还是卷土重来,这种与社会、医疗和合法选择相对立的情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弃婴再起,如何解释母亲的这种行为?我们的政治主张和价值取向是什么?为什么要集中精力防止此种形式的婴儿死亡和将避风港法案作为首选解决方案?
为了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六个部分着手。第一部分将从匿名弃婴现象的历史背景开始,回顾欧洲的育婴堂制度--同样是为了解决杀婴罪而设立,并将其与现代避风港法案进行有益的比较。然后介绍避风港法案的法律架构,重点阐述每个参与者的职责和方案中有关匿名和司法豁免的部分。
第二部分从避风港法案的内容分析它的成功。最初的问题很简单:避风港法案可行吗?通过匿名放弃机制能防止对新生儿的伤害吗?认识到法案的贯彻实施还处于相对初期的阶段,答案似乎至多是“可能有。”或者“有一点点。”一些婴儿被送到避风港,但死亡的新生儿还是不幸地时常出现在惯常的地方。事实上,现在新闻定期报告,一个婴儿被丢弃在不那么有效,有时很接近避风港的地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