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18 10:35:39

收房产税的漏洞

能否限定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毕后在3年内或者其他一定时间内完成销售?否则向房产商开征房产税或者滞销税?这样可以衔接购房者与房产销售者销售之间的销售时间差的漏洞。

newpageone 发表于 2013-11-18 10:47:23

这个和不拿房产证是一样的道理把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0 20:35:00

对于房产持有税,怎么样征收才能水到渠成,或者说阻力较小,富有可操作性?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0 20:37:04

对开发商捂盘不卖的征收好征收,但是对于分散到各户的房子,特别是已经征收的房子怎么征收?在收物业费的时候对3套以上的房子开征?还是交易的时候补征?还是其它什么。。。

henry2000888 发表于 2013-11-21 01:46:22

引用第3楼golden21c于2013-11-20 20:37发表的 :
对开发商捂盘不卖的征收好征收,但是对于分散到各户的房子,特别是已经征收的房子怎么征收?在收物业费的时候对3套以上的房子开征?还是交易的时候补征?还是其它什么。。。

这个钻政策漏洞的办法很多,中国下有对策的智慧是大家已经充分体会到的,不看好这个房产税的降低房价的用途,很可能就是一个面向普通群众滥收的税种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0:38:29

最好是递增税,比如超过2套开始,第三套以后的征税比率逐渐加大,第n套后税收让其无利可获,甚至赔钱
当然n是要具体测算的
不过我测算了下全国按照20亿人口每人20平米的面积,大概是200km*200km的范围
粗粗用google earth量算了下,大概相当于4个北京五环以内的市区的面积吧
如果盖成四层楼也就是北京五环内的面积,如果盖成8层那么可以就是1/4北京五环内的面积
如果改成16层就是1/16北京五环内面积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0:43:21

耳闻的以前某行政单位分房子,第一批为福利房,之后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又盖了楼房,大部分有了第二套,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干部购买住宅有标准,怎么办?按照商品房的名义卖给本单位职工,清房的时候说我们是买的商品房。MD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0:44:54

引用第6楼golden21c于2013-11-21 10:43发表的 :
耳闻的以前某行政单位分房子,第一批为福利房,之后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又盖了楼房,大部分有了第二套,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干部购买住宅有标准,怎么办?按照商品房的名义卖给本单位职工,清房的时候说我们是买的商品房。MD
怕将来的廉租房也是有此忧虑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0:48:27

引用第7楼golden21c于2013-11-21 10:44发表的 :

怕将来的廉租房也是有此忧虑
基层的房子招式太多,呵呵~
不少房地产商有关系,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名义批的地皮,转手按照商品房卖。
估计不少廉租房项目也有这个隐患
哎,还是中国古代的那些招数,只要我有权,我的嘴可以随时出卖,要唱什么调唱什么调,但是做事情是按照我的思路和利益,套上上边的帽子做。不少很好的政策画虎类犬就是这个原因。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1:45:14

引用第5楼golden21c于2013-11-21 10:38发表的 :
最好是递增税,比如超过2套开始,第三套以后的征税比率逐渐加大,第n套后税收让其无利可获,甚至赔钱
当然n是要具体测算的
不过我测算了下全国按照20亿人口每人20平米的面积,大概是200km*200km的范围
粗粗用google earth量算了下,大概相当于4个北京五环以内的市区的面积吧
如果盖成四层楼也就是北京五环内的面积,如果盖成8层那么可以就是1/4北京五环内的面积
.......
所以宏观上看房地产涨价不是房子用地紧俏的问题,而是制度约束的问题,持有没有成本,就和中国古代的地主一样,当然是越多越好,而且不会降价,和供求关系没关系。他就没有供的冲动,当然供不应求了。当然微观上看,地段具有独特性,是另外一种分析,但是不影响政策的制定。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1 11:52:06

引用第9楼golden21c于2013-11-21 11:45发表的 :

所以宏观上看房地产涨价不是房子用地紧俏的问题,而是制度约束的问题,持有没有成本,就和中国古代的地主一样,当然是越多越好,而且不会降价,和供求关系没关系。他就没有供的冲动,当然供不应求了。当然微观上看,地段具有独特性,是另外一种分析,但是不影响政策的制定。
而且住房和土地不一样,农地形成适当的规模后便于安排农业生产,特别是与现代农机农艺技术的结合,更是对农地规模形状等有要求,但是住房是满足个人需求,更应该强调公平性,商品房则应当受到供地、规划、财税等政策的约束的前提下作为商品是另外一回事情。

henry2000888 发表于 2013-11-22 01:28:53

引用第6楼golden21c于2013-11-21 10:43发表的 :
耳闻的以前某行政单位分房子,第一批为福利房,之后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又盖了楼房,大部分有了第二套,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干部购买住宅有标准,怎么办?按照商品房的名义卖给本单位职工,清房的时候说我们是买的商品房。MD

所以任志强说的最近房地产信息登记的时候说大概意思就看来真的才行,潘石屹在微博上今天也说反对声音一定很大,最后估计只能是普通居民登记,特殊来源的房屋或者就像房姐房爷房媳妇一样永远成为一个谜底

golden21c 发表于 2013-11-23 10:53:57

财政部的措施中对于房产税的思路这块感觉还算合理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11/23/31498899_0.shtml

qshh2013 发表于 2013-11-23 15:12:05

我们当下房产名目太多,比如: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安置房,商品房,小产权房,集体自建房等等,这些房子的产权理不断剪还乱,把人们给弄糊涂了,名目多了,漏洞也多,想要靠房产税来解决问题犹如抱薪救火!

twbb 发表于 2013-11-25 12:02:17

关键是制定法规政策是否公平,执行是否公正。

twbb 发表于 2013-11-25 12:02:35

关键是制定法规政策是否公平,执行是否公正。

twbb 发表于 2013-11-25 12:03:12

关键是制定法规政策是否公平,执行是否公正。

一2b青年 发表于 2013-11-25 12:36:53

引用第13楼qshh2013于2013-11-23 15:12发表的 :
我们当下房产名目太多,比如: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安置房,商品房,小产权房,集体自建房等等,这些房子的产权理不断剪还乱,把人们给弄糊涂了,名目多了,漏洞也多,想要靠房产税来解决问题犹如抱薪救火!



国家不采取宏观调控,恐怕更多人买不起房,或买不到

golden21c 发表于 2014-3-15 22:59:02

感觉征收房产税和开展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动作可以在答题梳理好思路后把意思喊出来,没必要等系统建好或者登记完全再猛然说征收税,
只要喊出来,大体给个宽泛的时间,房价自然会合理,当然不能太猛,否则市场坏了也不太好。
要的就是喊出政策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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