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1 发表于 2013-10-14 19:30:48

长沙刘耘的名言:按德国标准 我们都是罪犯

转帖不好,但这个帖子写的实在太生动了,转出来与大家共享。
生动在哪里? 他作为政府官员,他证实了一些大家猜疑,却不能肯定的事情;经他这么一讲,很多平时的说教,就变得像皇帝的新衣。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64/84/36/0_1.html
一个官员的隐忧:按德国标准 我们都是罪犯


2013年10月14日09:10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吉明

  中国周刊报道称,在体制内工作了33年后,长沙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刘耘选择了离职。原因是有一次时任长沙大学党委书记的刘耘与另一位大学校长一起赴德国参加一场研讨会,这位校长无意间说出的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按德国标准,我们都是罪犯。刘耘仔细一想,的确是这么回事。即便不按德国标准,以中纪委的规定衡量,很多人也都构成了职务犯罪。

  刘耘举例子说,“比方做学科建设,你要跑项目,跑课题。你不跑行吗?不跑绝对不行的。你跑的话,空手跑行吗?也肯定不行啊。如果没有人搞你,就没事;如果他要搞你的话,就可以说你是行贿啊。”刘耘说,“为什么我后来感到没安全感了呢,就这个问题啊,制度是个陷阱。”而这种制度陷阱,在刘耘看来,普遍存在于官场之中。

  如果说,民间广为流传的打油诗“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揭示的是有些地方在用人方面所存在的弊病的话,那么刘耘所说的这种现象,则是“唯经济论”和“唯政绩论”之下普遍存在的一种潜在规则。在这种“潜规则”的影响之下,一些地方还喊出了“开拓思路跑项目,创新方式争资金”的口号,甚至频频出台高压政策,下达详细的“跑、争”任务,把党政机关变成了“公关”部门,把关系学、钻营学变成了“真才实学”。

  “专业可以不懂,但胆子不能不大,酒量不能不海,心眼不能不活,脸皮不能不厚”,这是“跑、争”者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有识之士的体会和心得。用他们的话来,就是以前看待一个干部的标准主要是看其业务能力,如今更看重的是其“公关”、“交际”能力,说白了就是看其跑“部”进“厅”、请客送礼、搞接待的能力。用刘耘的话来说,就是不跑不送几乎无法在体制内生存,逆淘汰的力量“基本上是无法抗拒的”。原因很简单:“你不送礼不进这个圈子,不要说往上走,你要呆住都很难。因为你这个位置如果好的话,怎么会让你这样一个人老在这儿呆着呢?”

  既有“跑、争”,就必然有送礼行贿,也必然会有收礼受贿者。在此潜规则作用下,渐渐也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腐败体系,官场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几乎人人都成为了那位校长所说的“罪犯”。面对这样的说法,有些基层干部也很委屈:跑项目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争资金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更进一步的发展,不跑不争上级怎么知道你需要什么?不跑不争人家有凭什么要把项目和资金给你?怎么到头来我们却成了罪犯了呢?!

  下级跑得很辛苦、送得很艰难,让人很怜悯,也让人很心酸;上级收得很尴尬,给得很为难,让人很同情,也让人很感动。然而情理归情理,法理归法理,两者并不能相互替代。正是因为如此,东窗事发后的因公行贿者不在少数,被动受贿者更是不在少数。制度陷阱中,究竟有多少人已经成为了牺牲品,几乎数也数不清。

  一个“跑”字,究竟道出了多少的心酸,又囊括多少的请客送礼、行贿受贿和权钱交易?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没有来“报到 ”的下级部门是基本没有“鱼”可吃的。因此,要彻底清除“会跑的娃儿有奶吃”之歪风邪气,就必须从顶层抓起,堵住制度上的漏洞:一是在项目和资金的审批分配上,要变过去下级往上“争、跑、要”为上级向下“找、送、给”。二是对所有的“跑”“争”行为,不论其动机如何,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对“跑”、“争”的单位不再考虑安排项目,对个人则撤消职务。唯有这样,才能让“跑项目争资金”之风永远成为明月黄花,才能让所有干部不再因公犯罪!

xie1 发表于 2013-10-15 20:11:23

国民素质再过100年也是赶不上德国的,

所以跑是没办法的事情,

对于某些领域,

特别是前沿科研,

就那么几个人在搞,

光是靠一个标书

再加短暂的答辩,

要想说服评委,

基本不可能,

所以平时就要多宣传,多讲解,让周围的人理解和支持,

所以不跑是不行的。

但是跑了,但是不是该送礼

这就要放到一定的高度来看这个事情了,

最好在赠礼赠品上立个法,

使送礼的程度限制在礼节范围内,使之不能左右评审的结果。

刘校长其他地方都说的很好,

就是要“变过去下级往上“争、跑、要”为上级向下“找、送、给”;

不现实,实现不了;

就是实现了,僧多粥少,大部分人还是要喊不公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长沙刘耘的名言:按德国标准 我们都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