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约瑟之谜”和“阿特拉斯机器人”看中国历代科技政策的取舍态度
牋 所以感觉中国的症结就在于教育、在于科举制等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上,在于统治者对如何定向释放劳动力能量的态度上,是消耗人力为根本?还是培养教育人才将能力释放到科技、军事、教育等领域?可悲的是古代中国的统治者迷信将本适合春秋战国末年、秦国初期乃至宋明之前的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经济情况的愚民政策一直延续下来,策略在一些诸如宋朝、明初等关键时点上一直没有适时调整,并且思想僵化,所以造成落后。反观西方国家教育机构都是好几百年,和工业革命的时间段能吻合上。牋 所以中国落后的原因在于经历的封建社会时间太久了,思想的固化、统治制度的僵化、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的途径的狭窄化、公司制度环境的匮乏和政策的不稳定化等等。 从历代中国史实中可以看出,中国的人口循环与历朝的治乱及战争是密切吻合的。这许许多多战乱中,农民起义型的战争都未能延续很久不是造成人口减少半数以上的原因。反之,波及面最广、时间延续最长的几次战争,都是外族入侵。治乱循环是独立的“因”,其对人口循环施加独立的影响,人口循环是“果”,此“果”又对经济制度的选择和技术的进步产生影响,是这些的“因”。
通过历代人口耕地比率可以看出,北宋是一个重大转折点。北宋以前,人口是环绕着一条水平趋势线上下波动,几次高峰人口都未超过六千万。从北宋开始,人口沿着一条上升的趋势线循环前进。
不但如此,从人民的经济行为来看,北宋也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在经济制度的选择上,在生产技术的选择上,北宋以后都有重大转变。
其实,这两方面的转变是密切相关的。人口循环的形态转变是“因”,人民经济行为的转变是“果”。当时中国没有自动调节人口增殖率的机能,人口膨胀的过程仍然继续下去。中间只有蒙古人侵与清兵进关,暂时把这种涨势抑止了一阵。不过,在与日俱增的人口高压下,人们会很自然地调整他们的经济行为,以应付这种新的形势,得以继续生存下去。
第一,从宋朝开始,中国的生产制度有了重大改变。在农业方面,从秦汉开始,中国的法律与制度允许多种多样的生产组织。有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自耕农,有国家佃农,有私家佃农,有的大地主催用自由农业工人经营大规模农场,有的大地主使用奴隶或部曲在大农场中从事生产工作。在实施均田法的一段时期中,生产组织有些改变,在均田法败坏以后,农业生产组织又恢复了以前的多样性。但到了宋朝,农业生产组织发生了变化。首先可以明显看出的是使用奴隶及部曲生产之实例愈来愈少。因为奴隶的生产效率不如自由劳动者的效率高,使用奴隶从事生产之事只会发生于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一旦人口快要过剩,工资降到接近最低维生费水平时,没有人会愿意再去购买奴隶从事生产,不待法律去禁止。
宋朝开始发生的另一项重大的经济制度改变,是经营地主之没落,他们都转而将土地出租给佃农。直到清末及民初,经营地主才几乎消失尽净。经营地主改变为租佃地主的过程,其背后有两个主要推动力。首先,佃农与自耕农相同,都是使用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来从事生产工作,没有工资成本。因此,在使用劳动力方面有很大的弹性,佃农与自耕农具有同样容纳过剩劳动力的能力,可以在劳动力的边际产量降到最低消费水平以下时,仍继续增加使用劳动力,然后全体家庭成员分享大家的劳动所得,不计较个别成员的贡献。经营地主在使用劳动力时就没有这种弹性。当雇用农业工人的边际产量降至最低消费水平时,经营地主就不再多雇工人,因为那样会赔钱。经营地主不会让社会上的过剩劳动力来分享他们的利得。两种农业生产组织在这点上既有这么大的差异,当社会上的人口发生过剩现象时,大家自然而然地会采用家庭生产制度,加强这种再分配的机能,以容纳最大量的过剩人口。更显浅一点地说,当人口过剩,许多人找不到工作(包括大农场的雇工工作),这些过剩人口的家庭便要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是义无旁贷的。这些家庭只好去租人点土地,全家合力耕种,收获多少是多少,总比全无收入要好。
其次,在人口过剩的情况下,地主催工经营的净收人便要落在出租土地的净收人之下。经营地主的工资成本有其最低限度,不可能低过工人的最低消费额。家庭生产则不受此限,可以多用劳动力,直到家中成员劳动力的边际产量趋近于零时为止。在多使用劳动力的情况下,土地的边际生产力便要相对上升。于是,在人口的高压下,佃农情愿支付愈来愈高的租金来租人农田。比较之下,地主很快就会发觉雇工经营的净收人远远追不上出租土地的净收人。明末的《沈氏农书》中很明确地计算了经营地主与租佃地主的成本与收人,说明经营地主不但毫无赢息,反落得许多早起晏睡,费力劳心,而邻村西乡地尽出租,尽享安逸之利。《沈氏农书》这一段就是对人口发生过剩现象后的农业生产组织的经济分析。
人口发生过剩现象以后生产组织发生变化,并不单限于农业,同样也发生于手工业生产。换言之,这种变化是全面的。不论是哪种生产,在面临强大的人口压力时,人们都会逐渐使生产单位与家庭单位更趋吻合,以充分利用家庭内的再分配机能,容纳最大量的过剩人口。表现在手工业生产上的就是手工业更加家庭化。宋以前的家庭手工业本已相当盛行,农家是男耕女织,本是中国自古已有的老话。但是在这同时,中国也有许多手工业工场。换言之,在宋以前,手工业生产组织也像农业那样,是多样性的。但是从南宋开始,尤其是中国南方及长江流域,手工业日趋家庭化,农村副业的比重日渐增加。很显然,增加农村家庭副业就是多容纳过剩劳动力的途径之一。不过,农村副业之增加一定会威胁到手工业工场组织,甚至会把手工业工场排挤掉。这就如同土地租佃下的佃农生产逐渐使经营地主淘汰。不过,在手工业生产方面,这样的淘汰不如经营地主被淘汰那样明显而严重,因为某些生产是只能靠工场组织进行,非家庭生产所能胜任,例如采矿及烧制陶瓷。
不过,只要家庭手工业可以取代手工业工场的产品,工场手工业都发生了没落的趋势。最明显的例证是棉纺织生产。在明清两朝,棉纺织品完全是由个别家庭出产供应,找不到一丝一毫棉纺织手工场的记载。这种情形直到19世纪末才发生新的变化,开始有使用洋纱织布的手工业工场出现。可是手工纺纱的纱厂仍然没有。在丝织工业方面,这种过程比较缓慢,直到19世纪中叶,手工丝织工场才遭到淘汰,只剩下苏杭地区以家庭为基础的小织户。
应该补充说明的是,手工业家庭化并不意味着商业化程度的减退。事实是,中国南方及长江流域的手工业家庭化与商业化是在同时进行的。个别家庭为了利用过剩劳动力而从事大量副业生产,并不限于供给家庭自用。其实他们更希望把副业产品向市场推销。副业产品商业化可以使这些家庭容纳更多的过剩劳动力。明清之际,长江下游地域商业市镇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及扩延,这些新兴市镇都是设在县城或府城以外,主要是布商向乡村农户收购布正的集散点。它们的交易量愈来愈多,这些市镇的规模也愈来愈大,愈来愈繁华。松江的农村手工织布当时号称是“衣被天下”。这样高度商业化是靠了手工业家庭化才形成的。
第二,北宋以后劳动层面人口发生过剩现象,智力密集型人口没有大规模形成、使用和传承的机制,也严重影响到人民对于生产技术的选择。柏金斯教授指出,中国历史上真正重要的农业生产技术之发明不是在明代以后,而是在明代以前。明清以来不是没有农业生产的技术改进,不过技术改进的性质与方向与前期不同。
更具体一点来说,以宋朝为分界线。宋朝之前,农业技术发明的主要方向是节省劳力型的。从南宋开始,技术改进几乎完全属于使用劳力的性质。到北宋末年为止,节省劳力的农业技术发明主要是表现在农具的改良,以期省工。实例如赵过的辘犁,崔宴所说的三犁,以及长镌、褛犁、锹、镰、桦犁、僻、耙、捞、水雄、碾、磨等,都是西汉至南北朝这一时期发明或出现的,大大改良了农具的效率,充分利用蓄力,并利用水力推动农业加工工具。晚唐陆龟蒙的《未耙经》又提到有在江东使用的水田犁、反转犁,以利水田耕作。此时也有了龙骨水车。到了北宋则有秧马及风车之发明。王祯的《农书》著于1313年,此书已经是集中国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之大成。直到民国初年,中国农村使用的农具很难有一两件是王祯《农书》中所未载者。可见从南宋开始,中国农民未再致力农具改良。如果硬要勉强充数的话,我们可以找出几件明清年间发明或出现的“代耕具”。这些代耕具都是手耕农具,是在人力过剩蓄力不足时,以人力操作运用,效率很低。这是科学技术发挥在那方向的改变,等于是一种倒退,而非改良。
从南宋开始,中国农业技术发展完全是改换了一个新的方向。首先,农民尽量开发以前不值得开发的土地。垦山为田已经很普遍。南宋已有梯田的名称,在山区推行稻作。其次与湖泊及河流争田,于是好田、围田、湖田,到处可见。再其次是尽量提高复种指数,试行双季稻或稻麦两熟制。最后是介绍新的作物,如明朝推广的甘薯、玉米等。总之,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指导原则。
实际上,以宋朝为分野的前后两时期技术发展的异同也是全面的,并不仅限于农业生产。这也就是“李约瑟之谜”中所涉及到的最基本的大问题。 因此对待产业发展的取舍上,应当科学慎重筹划,不能为了消耗人力、解决就业而迁就科技的发挥和进步,大规模的定向释放人民的智慧和科学知识,并通过公司、教育、科研等机构将其养住,并使其发展。
在大规模作战和个体自选动作之间达成平衡,不能让这个埋没了另外的。 中国古代的纺车兼有纺纱和加捻合线的功能,水转大纺车在此基础上是由手摇纺车、脚踏纺车逐步发展而来,并由单锭发展到多锭。作为宋元中国机械制作技术成就之集大成者,这种大纺车在中原和四川一些地方已得到相当广泛的运用。
元代科学家王祯在其所著《农书》中把这种水力纺纱机称为“水转大纺车”,详细地介绍了其结构、性能以及当时的使用情况,并且附有简要图样,从而以确凿不移的证据,证实了世界上最早的水力纺纱机的存在。
王祯说,水转大纺车的水轮“与水转碾磨工法俱同”,而中国的水转碾磨在元代之前已有上千年的发展历史,从工艺上来说相当成熟。
水转大纺车的传动机构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传动锭子,二是传动纱框,用来完成加捻和卷绕纱条的工作。工作机与发动机之间的传动,则由导轮与皮弦等组成。按照一定的比例安装并使用这些部件,可做到“弦随轮转,众机皆动,上下相应,缓急相宜”。工具机即加捻卷绕机构,由车架、锭子、导纱棒和纱框等构成。为了使各纱条在加捻卷绕过程中不致相互纠缠,在车架前面还装置了32枚小铁叉,用以“分勒绩条”,同时还可使纱条成型良好,作用与缲车上的横动导丝杆相同。
这种纺车用水力驱动,工效较高,《农书》称每车每天可加拈麻纱100斤。
而以水转大纺车为代表的中国机械技术知识西传到欧洲后,对以阿克莱水力纺纱机为代表的近代机器的发明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像工业革命这样重大的经济变革,绝非仅靠技术进步就能够引起。虽然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技术进步本身并不能直接引起经济发展。在此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蒸气机。远在公元1世纪末,赫罗(又译为赫伦)就已发明出了最早的蒸汽机,并已达到相当高的工艺水平(注:今日科技史学家兰德尔斯根据赫罗的蓝本将该蒸汽机复制出来,每分钟转速高达1500转以上。参阅彼得?詹姆斯与尼克?索普《世界古代发明》(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144页。)。在文艺复兴时代,赫罗著作被译为多种文字出版,受到欧洲各国人士的重视,他们在此基础上不断地研究蒸汽机的改进问题(注: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02-104页。)。关于蒸汽机的基本知识,在18世纪以前的欧洲已经不再是秘密。但是在18世纪后期以前,这项技术进步并未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第三,技术进步本身也只有在各种必要因素都齐备时,才能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广泛运用。迪安(Philis Deane)认为英国工业革命的技术变革的两大特征是:(1)非畜力驱动的机器的使用;(2)旧的原材料由新的更有效的原材料取代(注: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4卷上册第3章(迪安执笔),第131页。)。此外,还有第三个重要特征,即矿物能源的普遍使用。雷格莱(Edward Anthony Wrigley)说:近代工业化实际上是一个从“发达的有机经济”(advanced organic economy)向“以矿物能为能源基础的经济”(mineral-based energy economy)的转变,“要成功地摆脱有机经济所受的制约,一个国家不仅需要那种一般意义的资本主义化,以达到近代化;而且也需要下述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化,即越来越多地从矿藏中、而非从农业产品中获取原料,尤其是能够开发大批能源储备,而非依赖各种过去提供生产所需热能与动力的可再生能源。英国经济正是在上述两种意义上资本主义化了的”(注:E.A.Wrigley,Continuity,Chance and Change:The Character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in 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115.)。因此,即使出现了某种重大的技术进步,倘若不同时具备材料、能源等其他必要条件,这种技术进步也不可能引起重大的经济后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水转大纺车虽然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但是仅靠它本身是不可能引起像工业革命那样重大的经济变革的。伊懋可说把元代中国的水转大纺车改进为英国工业革命的水力纺纱机,对于明清的中国人来说并无不可克服的困难;惟一的问题仅在于没有人去进行这些方面的改进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并不具有工业革命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因此即使明清技术专家成功地进行了这项工作,也不可能像巧逢各种条件齐备的阿克莱的水力纺纱机那样得以风云际会,成为工业革命的先驱。这也正是为什么水转大纺车在世界经济史上没有、也不可能占有像阿克莱的水力纺纱机那样显赫地位的原因。 以上有转帖,不细细列出了 中国传统就是重政治重不重技术。在没有系统整理和应用的条件下,加上没有产权保护意思,技术掌握者都密而不传,自然就随时间消失了,谈不上发展。 原来中国的科技发展史问题还可以从这个角度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