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san 发表于 2012-12-1 21:30:25

湖南全省13%土地遭重金属污染 湘江成重灾区

http://news.hexun.com/2012-12-01/148582715.html

评论: 13%还不算太多啊


  湘江千亿治污资金待解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遭遇GDP增长之困

  编者按/古人赞湘江“秀木茂盛,江澄如练”,毛主席留下“漫江碧透,鱼翔浅底”的诗词。然而,这样美好的场景现在只能到诗句中去寻找。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哀,而这也正是5年前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设立的大背景。5年过去了,湖南在进行“两型社会”探索中,虽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却仍面临治理巨额资金重压地方,污染治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等重重困局。改革已到深水区,下一步如何改,不仅对于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下一步的经济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指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当好改革实验的“侦察兵”“先遣队”,为改革攻坚提供新鲜经验和实践标杆。我们希望,通过对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解剖,为中国改革方向提供有关借鉴。

  11月27日上午,湖南株洲市清水塘霞湾港排污口,冒着浓烈化学药品臭味的污水冲入湘江。岸边的霞湾港工业园区,冒着白烟的烟囱林立,天空堆着灰蒙蒙的白云,阳光显得有些模糊。

  被称为“东方莱茵河”的湘江还在饱受重金属污染之痛。

  以湘江(株洲)霞湾港段为例,排污口下游底泥的镉、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1800倍、52倍。而湘江流域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更是面积巨大。官方数据显示,湖南全省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达28000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3%。

  在全面启动第二阶段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之后,湖南的两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触碰到更多的“地雷”。

  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湖南试图以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作为突破口,但治理的难度及数以千亿计的巨大资金压力令长沙、株洲及湘潭各地举步维艰。

  13%土地遭重金属污染

  11月27日上午,《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在株洲市清水塘霞湾港排污口不远处的老霞湾港河床看到,多辆挖掘机正在作业,一车车受重金属污染的底泥被运到岸边的治理场地。北京高能时代、广西博世科等环境治理企业已进驻到工业园区。治污场地外墙的项目牌显示,需要治理的清水塘霞湾港底泥量为50080立方米,治理时间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

  治理场地隔壁的“株洲华瑞”的设备已被拆解,在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下,这家原本为株洲市冶炼集团(株冶集团(600961,股吧),600961.SH)处理废渣的企业重新搬回到株冶集团内部。而其他处理废渣的企业则被关停,还包括多家中小化工企业。

  “宏基锌业”是其中一家被关停的企业,这家企业的产品为氧化锌、硫酸锌等。工厂内部,各种设备被酸性物质腐蚀得锈迹斑斑,印有骷髅图案的警示牌及药桶随处可见,但未见到处理废渣及污水的设施。

  在关停之前,这些企业含有重金属及酸性物质的污水直接排到霞湾港,流入湘江。当地一企业主说,在清水塘污水处理厂建好之前,包括一些大企业在内,也照样向湘江源源不断地排放污水。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由于长期受有色金属冶炼厂和化工厂的污染影响,在新霞湾排污口下游形成了一个明显的高浓度镉和高浓度铅污染带。其底泥含镉量最高值达359.8克/千克,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标准限定值的1800倍,底泥含铅量最高值达1827.6克/千克,超标52倍。

  更让人惊心的是,霞湾港只是湘江流域诸多重点排污口的一个,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等区域是重点排污点,这些地方化工、冶炼、采矿企业密布,湘江遭灾“矿毒”污染有上百年历史。

  1981年~2000年湘江的水质监测数据表明,湘江总体水质自上世纪90年代呈恶化趋势,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染和生活废水污染,工业污染中重金属污染明显,株洲、湘潭和长沙河段污染最为严重。

  “十五”规划实施以来,湖南的汞、镉、铬、铅排放量位居全国首位;砷(砒霜)名列甘肃之后居第二位;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COD)的排放量居全国前列。在湘江枯水期的5个月,“长株潭”河段镉浓度严重超标。

  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全省受到“矿毒”及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达28000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3%。湖南14个市、州中,有8个处在湘江流域,超过4000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受到污染。

  湘江因此成为全国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湘江之死”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拯救母亲河”的呼声也喊了多年。

  湖南大学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罗胜联教授的研究结果显示,湘江霞湾港底泥浅处有2米,深处超过4米。另外,就算将这5万立方米挖出来,如果找不到地方填埋,今后还将造成二次污染。

  实际上,包括株洲霞湾港底泥治理、湘潭竹埠港企业搬迁等项目在内,湖南已逐步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一《方案》在2011年3月获得国务院批复。

  这一《方案》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具体的指标是“经过治理,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70%左右。”

  不过,无论是工业污染源控制还是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湖南各地推进的速度都极为缓慢。

  霞湾港底泥治理场地的项目牌显示,此项目于2011年11月启动,原计划于2012年4月份结束,预算的费用达2亿元。但到现在,治理场地的底泥堆积如山,设备还在喷漆。

  数千亿治理费用重压地方

  按照前述《方案》要求,要想治理湘江重金属污染,先要污制污染源,再对历史遗留的污染进行整治。

  因此,当地政府在动员重点污染区内企业进行搬迁,或是直接关停。而这一项工作同样遇到较大阻力。比如湘潭岳塘区竹埠港是老化工基地,当地政府计划将这一区域内的26家企业全部搬离,但现实的状况是“基本搬不动”。

  “我有100多亩土地,还有这么多厂房和设备,政府怎么补?”湘潭市正潭有色金属公司负责人傅正潭说,这些都合法的私有财产,政府不能说拆就拆,说搬就搬得走。

  当地另一家化工企业主说,搬迁一家企业需要解决三个问题,每一步都需要大量资金。首先是搬到哪儿去的问题,搬到哪里都会产生新的污染,防污需要额外的投入;再就是怎么搬的问题,搬一部分还是全部搬,企业搬迁补偿及误工、误时怎么算,政府给多少钱;最后企业再建设及生态修复、改造费用,怎么投?

  这位企业负责人说,竹埠港搬迁也要花费几百亿元。“就我一家企业,怎么算都需要七八亿元,”还有费用更高的企业,比如“湘潭电化(002125,股吧)”。这些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很难按照湘潭市设置“到2013年底以前”的时间表搬完。

  而湘潭电化集团(控股湘潭电化,002125.SZ)办公室负责人谢军恒向记者证实,公司搬迁的费用高达18亿元,这并不包括新厂投建、现有场地改造成物流园的费用。

  汇集到株洲市“两型办”的数据显示,在清水塘区域,聚集了180多家类似的冶炼、化工企业。株洲需要关停、搬迁的企业多达175家,需要补偿资金25亿元。

  此外,株洲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的总费用高达432亿元,而该市2011年的地方财政收入刚破百亿元,难以承受“污染治理”费用之重。

  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自去年底拆解设备后,政府答应补偿的100万元还不见踪影。

  事实上,治理费用问题已在前述《方案》中作了安排:规划项目为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展望至2020年,力求通过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不过,到今年6月底湖南下发上述《方案》的《工作方案》(2012~2015)时,设定的铅、镉等重金属排放目标任务下调为“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50%”,规划项目降为856个,总投资降至505亿元。

  根据上述《工作方案》,湖南在资金投入方面进行了分解。政府投入为主的项目共225个、298亿元,企业投入为主的项目共631个、207亿元。

  资金筹借的途径是,“争取国家支持131亿元,省级投入97亿元,各市县政府投入105亿元,企业自筹165亿元。”除政府解决部分资金外,企业成为治污项目投入的主体。

  为缓解污染治理及产业升级的资金压力,株洲、湘潭等地相继成立“两型社会产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资金筹措等工作。比如,湘潭市两型社会产业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总额为100亿元。

  即便是分解任务或是“融资”,湖南各地亦很难按“目标任务”实施。比如,株洲自去年底启动了霞湾港底泥治理及工厂搬迁、关停等工作,但这些工作进展速度极为缓慢。补偿方案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湘潭竹埠港的企业也在观望之中。

  株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部门官员说,现在实施的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还只是“污染控制”这一层面,真正的后期治理需要更大的投入,没有3000亿元、5000亿元很难做好。

  “两型社会”建设遭遇GDP困局

  为解治污资金之困,湖南省已要求各级政府多渠道投入资金,包括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依据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及出让土地等方式。

  有知情者说,对于当地政府来说,污染治理的资金压力还是可以想办法逐步落实,还可以面对,难以面对的是GDP增长的压力。

  以湘潭岳塘区为例,2011年,竹埠港工业区年产值为44.35亿元,完成税收1.64亿元,安排就业5000多人。而2011年岳塘区地方财政收入为3.5亿元,竹埠港工业区贡献了近一半。“搬走了竹埠港,就是砍下了岳塘区半截身子,”湘潭市岳塘区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长株潭等地政府除了需要忍受“砍下半截身子”的失血之痛外,还需要不断地抽血到后期的“生态保护”工作之中,并要面对“绿色GDP”的考验。

  据了解,湖南还在加强推进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绿色GDP评价体系等政策落地,试图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第二阶段要实施的十大重工程中的组成部分。

  据了解,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一道,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湖南省长株潭两型办主任徐湘平称,第一阶段共制定出台了70多个政策性文件和法规,覆盖财政扶持、产业引导、生态环保等方面,为试验区改革建设提供了保障。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办有关负责人称,湖南的“两型”建设已到了纵深阶段,现在需要更强力的措施推进。

  “绿色GDP”只是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湖南省统计局透露的最新消息显示,“湖南省已完成了《绿色GDP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和以往的GDP评价体系不同,绿色GDP评价指标体系新增了资源消耗和环境生态两个方面。

  “\"绿色GDP评价指标体系\"将于明年在长株潭地区推行。”湖南省统计局副局长李绍文称。经济发展、资源消耗、环境和生态分别在绿色GDP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占有权重是40%、30%和30%,更多地考虑了经济环境资源的协调情况。

  湖南省“两型办”副主任、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晓红说,“长株潭”的探索和实践,为中国城市群打开了一扇“两型发展”之门。比如,目前已关停污染企业1017家,重金属削减率达50%以上,二氧化硫减排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任务,带动湖南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4%。

  不过,在湘潭市一位主要官员看来,目前国内环境产权制度还不够明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太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刚起步,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湖南“两型社会”建设还有更重要更艰难的工作要做: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市场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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