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为给儿子娶妻拆200年老屋被拘
老汉为给儿子娶妻拆200年老屋被拘2012年11月30日07:42 钱江晚报 评论
芝堰村,位于兰溪市黄店镇以北8公里。芝堰村始建于宋代,明、清时期出现客栈、杂货等商业建筑,迄今已有850余年,因陈氏家族的聚居而发展形成。
2004年6月2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芝堰村建筑群中63处老屋榜上有名,成为新“国保”。
11月23日,芝堰村人陈洪柏涉嫌故意破坏文物罪被兰溪市检察院批捕。前几天,他找人把自家的老屋拆了,想为儿子建新房娶媳妇。这栋房子属于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他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
住着已是危房的“国保”屋
陈家担心没姑娘愿意嫁进来
陈洪柏家的房,是有200多年历史的清代木结构建筑,分两层,占地面积80多平方米,在该村63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建筑中,名列第61家。
当年陈洪柏兄弟分家,父母把这栋老屋分给了他。
但因年久失修,房屋开始漏雨、房梁已被蛀空,古建筑已然成了危房。陈家小修小补,无济于事。
眼看儿子27岁了,陈洪柏担心,没有媳妇会愿意住到这样的屋子里来。“每年看着别人家拆旧房盖新房,我爸很羡慕。”陈柏洪的儿子陈燕青说。
今年11月,陈洪柏将房子腾空,找了帮工,很快老房子就被拆得只剩几堵墙。
很快,村干部、镇工作人员以及文化部门赶到了现场。陈洪柏因擅自拆除保护建筑被公安机关带走,陈家被要求将已拆除部分恢复原状,有关部门同时给其发放《停止侵害通知书》和《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全村63栋国保建筑住着300人
村副主任:从未获维护资金
目前,陈家屋子已经拆掉,一家人没地方住,陈燕青回到了杭州打工,其母亲被安排住在了学校。
“没了房子就等于没了家,人总要有个家的。”说到这个陈燕青显得很无奈。
芝堰村副主任陈赛忠说,在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63栋建筑里,住着约300人。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被列为文保单位的建筑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建或者损毁。陈家的房子,只有居住权、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陈燕青说,作为全国文保单位的建筑,因为缺乏维护,成了危房。“之前我们也打过申请,反映房子的问题。希望能够拨款维修,可对方答复说我家房子没有特色,不需要维护。”
陈赛忠说,村里也打过报告申请维护,但没有获批。从2006年村里63栋建筑成为全国文保单位以来,村里并没有获得过维护修缮房屋的资金。
记者在网上搜到了一份2009年公示的《关于在兰溪芝堰村建筑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民宅翻建的批复》,国家文物局批复:你局(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兰溪芝堰村建筑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民宅翻建的请示》(浙文物发〔2008〕265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对位于兰溪芝堰村建筑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陈先松、陈柏松、陈文俊、陈伟强、陈伟忠等5户民宅在原基址上进行翻建,拟翻建的房屋高度不能超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其风格、体量、色彩等应与兰溪芝堰村建筑群环境风貌相协调。具体方案由你局审定并监督实施。
但陈燕青说,就在他们拆房子时,村干部说今年7月下过一个文件,村里的一部分建筑划分在红线区域内,区域内房子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不能拆。陈家房子在区域内。
对于这两份文件中相冲突的内容,记者联系兰溪市文化局办公室询问。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文保工作负责人正参加会议。
截至记者发稿,对方未有回复。
http://news.sina.com.cn/s/2012-11-30/074225697844.shtml
中国的文物保护法问题多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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