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qm2000 发表于 2012-11-29 07:01:12

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应征房产税

http://finance.stnn.cc/Macroeconomic/201211/t20121128_1829198.html

  星岛环球网消息:证券时报网报道,微博认证为“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的新华视点11月28日微博称,社科院报告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房产税。

  新华视点说:“【社科院报告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应征收房产税】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房产税征收肯定会逐渐铺开,期待房价的下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应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