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98 发表于 2012-11-21 07:58:18

俏江南董事长已加入外国国籍 法院传票被退回

俏江南董事长已加入外国国籍 法院传票被退回
 ■ “俏江南张兰户口注销 传票被退回”追踪

  据央视报道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消息,昨天早上,法院接到了自称是张兰代理人的电话,表示会尽快办好张兰给他的委托手续,张兰现在已经不是中国国籍,但是他们还会继续寻找有效的送达方式,即使改变了国籍依然可以跨国送达。

  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因合同纠纷,被自称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告至朝阳法院。昨日朝阳法院透露,该案于9月立案至今,始终联系不上张兰,法院发出的传票、起诉书均被退回,后发现张兰已于9月17日在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本报11月20日报道)

  法院接到自称是张兰代理人的电话

  昨天凌晨,俏江南公司发出公告,公司一直与马先生保持着接触,并已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张兰董事长最近接受膝盖治疗,并无所谓的神秘消失,但是对于张兰的国籍,俏江南公关部门表示,不能给出正面回应。

  而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消息,昨天早上他们接到了自称是张兰代理人的电话,表示会尽快办好张兰给他的委托手续,张兰现在已经不是中国国籍,但是他们还会继续寻找有效的送达方式,即使改变了国籍依然可以跨国送达。

  法院或考虑涉外公告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一方面,法院可能会从其他的使领馆、出入境方面去查询张兰,确切现在身份变更的信息,另一方面,如果现在所能做的送达方式都已经穷尽的话,那法院可以考虑给张兰进行公告送达,但是这个公告送达可能是涉外的公告送达。

  ■ 专家观点

  涉外官司增加诉讼成本

  张兰移民,在有这样一个诉讼的案件的过程当中,是否合理合法?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原则上讲法律上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就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不可以改变国籍或者是身份,所以这一点并不违反法律的直接的规定。

  叶林认为,如果她是中国人的话,有可能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了,如果说她是个外国人,有可能会涉及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的适用,所以诉讼程序就发生了变化,比如说你是外国人的话,送达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因为一般的外国人不在境内生活。

  另外法律程序上有一点变化,有一些法院不能受理涉外案件,而只能受理涉能内的案件,因此涉及到期限、管辖、通知等具体的程序有一些变化。

  ■ 简介

  张兰

  现年54岁。1989年前往加拿大,据说每天要打六份工,1991年她带着两万美元回国开了个小饭馆,张兰事后回忆,她是放弃了马上到手的移民证,从加拿大回到北京的。

  2000年在北京开了第一家俏江南餐厅,如今俏江南餐厅已遍布中国15个省份,拥有近70家餐厅。而张兰本人也获得了中国餐饮界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CEO,还有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等称号及荣誉。


http://news.sina.com.cn/c/2012-11-21/031625623960.shtml
有钱人分分加入国外军团,留不住人才呀

linem 发表于 2012-11-21 09:35:21

人可走,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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