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莫以人治代替法治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11-15/4330840.shtml“如果我许光可以批十个 (条子),下面就会有20个、200个,包括我在内,谁都不准批”。11月11日,十八大代表、潮州市委书记许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谈到推动教育公平的做法。他说,只有社会资源的分配公平了,老百姓的幸福感才有保障。
中国是人情社会,办事 “托关系、批条子”在生活中见怪不怪,似乎已成为一种人人心知肚明的潜规则。笔者认为,“批条子”的事其实是以人治代替法治。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实上,“批条子”是滥用职权的一种方式,是化公权为私权,更是以人治代替法治,它不仅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公平正义,更阻止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因此,必须彻底铲除“批条子”的土壤,加强立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办公室 朱根明)
中国的法治之路还很漫长!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反对人治,以权代法,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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