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私挪170万公款还债包养情人被刑拘
中新网重庆8月22日电(李燕 刘相琳)公司负责人以公司业务为名挪用170万公款用于偿还私人欠款、包养情人。记者22日从重庆巫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的刘某目前已被刑拘。4月11日,巫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商贸公司九江办事处出纳周某报案,称办事处负责人刘某在2011年8月24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利用其职务挪用煤款170万余元,现已逃匿。
接到报案后,巫山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制订详细的侦查方案,指示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上网追逃。
经调查得知,刘某,46岁,重庆巫山县人,只有高中文化,一直在巫山县城做生意。刘某发现巫山很多人做煤炭生意发了财,于是也想去试一下。由于煤炭消耗量较大的热电厂只接受公司对公司的业务,于是刘某通过关系成立了某商贸公司九江办事处,随后偷刻了一枚总公司的行政章到工商部门骗取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空壳公司成立后,刘某开始“招商引资”。2010年底,朱某找到刘某,称其在宜昌有几个朋友想做煤炭生意,但没有煤炭经销公司,刘某便打出某商贸公司九江办事处的招牌。经协商,2011年4月,刘某在巫山县与金某、朱某、王某、龚某签订合作协议,商定以九江办事处名义进行煤炭经销,同时推举刘某为负责人,在巫山设立办事处提供煤源销往九江。
刘某向警方交代,前几个月,办事处经营状况良好,但刘某因所借欠款未还,加之要与情人出去玩,个人开销不断增大,心中遂冒出一个念头:将债主的银行账号告诉出纳,由出纳将煤款打入债主卡中为自己偿还债务。不久后,合伙人发现了刘某行为,形迹暴露后,刘某保证痛改前非,并主动给办事处出具了一张借支单入账,承诺将尽快还清挪用欠款。
没过过久,好赌成性的刘某由于缺钱又想了一招:利用自己负责人的身份,让购煤方张某将120余万元购煤款打入自己的银行卡,然后将账款全部转入自己的其他卡中。随后,刘某带着情人欧某潜逃至福建厦门、北京等地大肆挥霍。
7月23日,民警通过对前期工作的梳理和分析,判定刘某藏匿在九江,并掌握了刘某落脚处的重要线索。巫山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九江进行抓捕。
7月25日,专案组抵达九江,民警发现刘某、欧某已前往庐山避暑。经过连续三天的蹲点守候,7月27日晚,警方将刘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利用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先后3次从公司挪用煤款170余万元,并私自存入个人账户,供自己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在挪用的资金中,除还欠款40万元、给欧某50万,其余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http://news.sohu.com/20120822/n351291411.shtml
情人真是一个害人的词语,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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