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咀味录之五封肃:红楼第一俗人
甄士隐逃梦方成“真”,贾雨村做梦就成“假”。人们来到世上走一遭,走完就得回去,走一走是假,回归方是真。既然我们是来世上走一遭的,从生命的本原而言,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流浪者,处处皆为家,何必执着于沧海之一粟?家其实就是灵魂的栖息地,灵魂定处方为乡。市井处最是红尘中第一繁华地,出身此处的人儿最市侩。人要在荆棘中生存就得善于改变环境,灵魂在这一次次的改变中堕落了,随着环境“变色”成了他们谋生的大道。封肃,甄士隐的岳丈,《红楼梦》中最世俗的人。
甄士隐潦倒之际,带着折卖田地的银子来投奔岳丈,封肃是怎么一步步地变色的?
人潦倒时难免狼狈,其实狼狈样是封肃嫌恶情绪投射在女婿身上,自欺欺人地让自己相信,不资助女婿是人之常情。甄士隐狼狈而来,封肃“心中便有些不乐”。封肃不乐会怎么办,找各种借口扫女婿出门。奇怪的是,封肃没有这么做,而是收容了他。他有此善举,完全不是看女儿的面,而是看在钱的份上——“幸而士隐还有折变田地的银子未曾用完”。
钱财是私有财产,绝对不能拿来“共”的,封肃自然懂的。古往今来,大富大贵者真的是靠自己的勤劳致富的吗?这个务农的俗人至少不是,他满脑子里都想把女婿保命的最后一笔银子据为己有,于是“半哄半赚,些须与他些薄田朽屋”,剩余的银子自然落入自己的口袋。
百无一用是书生,甄士隐既不会种田,又不会理财,勉强支持一二年后,越发穷下去了。岳丈不但没有帮衬他,反而人前人后说风流话,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是我这岳丈不仗义,实在是他们“不善过活,只一味好吃懒作”。人要自强,但自强也有条件。你岳父吞了女婿的银子,又不创造条件帮他“脱贫”,投靠的女婿真做不得啊。甄士隐是读书人,封肃是务农的,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怎么有共同语言?
甄士隐出家后,文中对封肃的反应没有写。按照常理,女婿不在了,封肃必须养活自己的女儿,肯定满肚子怨气,这腔怨气自然洒到了女儿身上。
封肃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女的感情不深。封氏深知父亲的脾气,不到万不得已时绝不会找他的。文中有几个细微到不易被人发觉的词汇:“只得”“少不得”,父亲爱钱更胜爱女,只要有钱,他才像个父亲,没钱,他就是路人。《红楼梦》开篇,英雄不像英雄,父亲不像父亲,男性似乎没有生存下来的必要了。曹雪芹对于自我性格的辩难,其实是梦破碎后朦胧的修复意识在人性上的自我反思和追认。
封肃吝啬到家,封氏懂的。她懂得以平淡化解父女矛盾,这种聪慧似乎不动人,但却于平淡处更见其贤惠。在甄士隐出家后,她没了依靠,“无奈何,少不得依靠着他父母度日”,“主仆三人,日夜作些针线发卖,帮着父亲用度”。封肃当初嫁女儿时,大概也是看中甄士隐“望族”的地位,世事难料,女婿居然成了穷光蛋,封肃命里注定没有个好命,一切事情都不是人算,人命难比天命高。女儿终究是自己身上的肉,养女儿一半是为了些微亲情,一半是做给人看的。女儿乖巧,封老爹只能每天抱怨而已,“也无可奈何了”。
甄士隐对岳丈的第二次余泽是贾雨村的闪亮出场。贾雨村当了太爷,侥幸看到娇杏买线,晚间便传唤封肃,他“唬得目瞪口呆”。就是小小的公差,他都“陪笑”到底,奴颜婢膝,丑态百出。外孙女失踪了,这个外公得了贾雨村的二两赠银,竟然“欢天喜地”的,倒是封氏“不免心中伤感”。雨村要讨娇杏当二房,秘密修书一封给封肃,“喜的屁滚尿流”,在女儿前“一力撺掇成了”,连夜就送了进去。他这么尽力而为,无非为了百金的赏赐。在“情”与“财”的选择中,封肃选择了后者。
封肃是个惟财论者,一门心思都系在钱眼里。围绕钱这一人生命题,封肃可以百般地“变色”,他只认识一种人:富人贵人。很自然地我们会想起《儒林外史》中的胡屠户,在吴敬梓笔下,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真实得让人们想起某某某,而封肃在曹雪芹笔下,他是一个象征性的人,诗意和哲理的提炼,普遍得让人们想起一类人。 可以开个百家讲坛了。 世界上要是缺少这一类人,也就少了很多的色彩
不可能大家都很高尚、有思想、有气质,那样岂不是很单调乏味
所以世界本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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