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思录
碎思录□/徐强
◆比尔斯说,所谓“勇敢”(daring),就是“人在安全的情况下一种最令人注目的品德”。这大概就是“正义的面孔”之所以泛滥的缘故吧?我由此而体会到张志新、林昭的可贵。当大多数人出于“安全”的考虑而选择沉默或者撒谎的时候,她们选择了说话——说真话。
◆“幸福快乐”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祝福语。事实上有些人、有些事情可以令你快乐,却未必能带给你幸福。比如思想。当你以思想为乐的时候,等待你的极有可能是灾难。
◆我们总是以为自己善良正直就可以问心无愧,但是如果我们的善良正直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那么,善良和正直只会加重我们的罪孽。
◆杀人不一定要用刀。目光可杀人,唇舌可杀人,仁义道德可杀人,笔墨纸砚可杀人……杀心既起,则无物而非杀人利器,无时无地不暗藏杀机。范翼有一句诗:“畏人甚畏虎”,不管具体所指是什么,拿来映照世道人心的险恶,我想大抵也是确切的。
◆有些人指责别人是“焦大”,只不过是为了标榜自己高人一等。别人从头到脚都是肮脏的,惟有他才是柳湘莲口中那只干净的“石头狮子”。他从焦大的满嘴马粪中,获得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
◆中国人喜欢怀旧,喜欢往回看,这也许是受了一点“历史悠久”的影响。某地新来了一个大贪官,人们常常会“怀念”从前那个小贪官——虽然都是贪;当更大的压迫出现的时候,人们也常常会“留恋”从前那个据说压迫比较小的时代——虽然同样不能免于受压迫。但是希望却在将来,而将来的希望,则要靠现在脚踏实地的抗争。
◆兔子死了,不但兔子感到悲伤,狐狸也一定高兴不起来。如果狐狸幸灾乐祸,拍爪称快说:“死得好啊死得好!”那么,猎人的枪口,下次将会瞄准狐狸。
◆权位的“世袭”和刑罚的“株连”是不公道的,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人对此表示怀疑了。而道德上的“世袭”与“株连”,却仍然屡见不鲜。一言以蔽之,曰:好人的子孙后代、亲戚朋友一定好,坏人的子孙后代、亲戚朋友一定坏。
◆自尊大概是一条“中庸”之道:过之乃自大,不及则是自卑。一个人的尊严,不是别人施舍的,也不需要别人“认证”。自尊源于自信:学习别人的长处,不觉得是屈辱;别人有所指谬,也不觉得是冒犯。动辄把“尊严”挂在嘴边、渴望别人“认证”尊严者,恰恰不是自信,乃是自卑。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窃以为也如此。
◆“所谓自由就是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这句话我想可以这么理解:当“二加二等于四”成为社会共识的时候,“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是虚伪的自由;当“二加二等于五”被钦定为真理的时候,“可以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则是真实的自由。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为“乌托邦”辩护说:图画中的美男子虽然不是“实际存在”的美男子,人们却不能据此批评画家是“最糟糕的画家”,所以,当“我们不能证明一个国家在现实中管理得像我们所描述的那样好”时,也不应该抨击“我们的描述是最糟糕的理论”。这自然很有道理。“乌托邦”本身并不错,但是强制人们相信“乌托邦”,绝对是一种罪恶。把人当做实现“乌托邦”的工具,则是罪恶之中的罪恶。
◆“故杀人众,则以哀悲莅之;战胜,则以丧礼居之。”(郭店楚墓竹简《老子》)胜利者总是陶醉于欢呼、喝彩和掌声,却忘记了自己的桂冠上染有战友的鲜血。只有老子主张打了胜仗的人,应当像办丧礼一样“庆贺”胜利,以表示对死难者的悼念和尊重。可惜知音难寻,煌煌一部二十五史,血流成河,积骨如山,竟少有“人道”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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