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gyzjg 发表于 2005-2-7 18:10:11

没有声音的爱情

没有声音的爱情

一、我好像还是个学生

  我叫方也。当然,这并不是我的真名,在那在证明我身份的塑料小卡片上,写的是另外三个毫不相干的字。方也是我的昵称,那一段时间大家都有迷上了网上聊天,每人都有有好几个昵称,我当然也不能免俗。虽然昵称让人听着总觉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但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大家都有愿意这样称呼自己。

  我现在好你像还是一个学生。你可千万别在意我的用词,我说的只是好像。在我那从百盛购物广场买来的淡蓝色的宽管牛仔裤的后兜里,塞着一个红色的小本本,仿佛文革时的红宝书一样,那是这个都市某所大学生的学生证。在必要的时候,比如闯了红灯,我就把它掏出来当护身符,警察叔叔都有会网开一面,极少例外。还有我会凭着它去买九折优惠的商品(也有打到八点五折的)。这同这个都市的一些市民的下岗证一样功用,不过显得体面了一些。

  可是,我已经好长时间没去听课了。真的。我的专业是文秘。《文秘》这门课我已经听了三年了,觉得听不听都无所谓。我一直都这么认为,只要看看课本,没有一个当不了秘书,除非他既不会说也不会写,连溜和拍都是外行,整个儿是只超级大恐龙。

  同学们的想法大抵跟我差不多。六十多个同学的一个班级,常常有一半同学没去听课,这样久了,连老师都习以常,见怪不怪了。上课人数最少的一天只有六个,还要把老师加在里面。因为那一天一位不太出名的歌星在学校附近举办了一场免费的演唱会,大家就一窝蜂的去了了,只剩下几个不是胆小就是认真,不是认真就是对音乐全无兴趣的同学。

  那天我也去了,我去是为了写稿子。我在一家报社兼了个职,负责一个叫“新新人类”的版面。编辑,采访,写稿,都有由我一个人包揽。所以虽然只是周刊,却还是很忙很累。幸好报酬还算过得去,一个月二千大元,偶尔还有红包,在同学中也算是中产阶级了。我的大部分时间就是为这二千大元奔忙,上课都抽不出一点时间来。家里早就不给我寄钱了(不是不想寄,而是寄不起),我只有自力更生,一切靠自己。幸好老师知道我的家境,加上我也常在晚报上写点文章说说学校的好话,就对我睁只眼闭只眼不加干涉。

  许多时候我都一个人坐在报社配给我的那台老电脑前上网冲浪,到处查找有关所谓新新人类的资料,然后稍加改编,放在我自己的版面上。我不太相信我的那些所谓的特约作者,虽然报社每年的笔会或者是什么别的活动,他们都会闻风而至,可吃饱喝足之后却总要拿出姿态做大爷,约个稿子都要低三下四的。有次和人约好了稿子,可报纸到了排版的时候还没见那位作家交稿,急得我只好即刻赶写,还险些被老总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我就自己准备了一些文章,当然,这些文章我会随便署上一个名字,然后再以编辑的名义加以点评,并诱导读者参与讨论,将版面搞得热闹非凡。至于学校,我一个月都未必会去一次。

  二 纳兰之兰

  我是在无意之中闯入那个叫飘一代的聊天室的。平时我并不喜欢去聊天室,只是那天没有一点事做,空虚之极,才想去找个美媚寻开心。

  我的人气还不算错。才进去,就有一个女孩向我打招呼。她叫纳兰之兰,和清代那位才气冲天的满族词人同姓。纳兰之兰会究竟是什么样兰呢?

  我嘻嘻一笑,说:你好,美媚,如何称呼呀?

  她打出一个笑脸:纳兰之兰呀,你没见吗?

  我一笑:纳兰之兰?纳兰之兰是什么兰呀?是不是窗前的那一盆素心兰?

  她仿佛有点惊奇,打出一串问号:你也知道他吗?????

  我微笑着说:我一生下来就被我那教私塾的爷爷逼迫着背诵古诗词,一本《纳兰词》全装在我肚子里呢!

  她说:真的吗?那你背一首试试。

  我笑道:我为什么要背给你?你是我的什么人吗,要我听你的话?对了,不如这样,你做我的情人,我就听你的,好不好啊?呵呵!

  她说道:八成你是一句也不会背,才用这话来瞢我是吧?呵呵,我就答应你,做你的情人,你倒背来听听。

  其实我倒没骗她,爷爷虽没教过私塾,可强迫我背《纳兰词》却是不假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好些句子。我说:那好啊,好情人,先亲一口,奖赏奖赏我,然后再背好吗?哈哈哈哈!

  没等她说话,我就打出了纳兰容若的一首词。

  我问她:怎么样,不骗你吧?

  她撅起小嘴说:怎么不骗,好端端的让人家做了你的情人!

  我哈哈大笑:做我的情人也不错呀,有好多女孩子想嫁我都不要呢!

  她笑道:别吹牛了,怕是直到现在你都还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吧?

  我故意叹了口气,说:还真被你猜着了。不过我还没牵过女孩子的手,是因为我不想年纪轻轻就失手!

  她问:失手??????????

  又是一长串问号。

  我又笑:陪女孩子下水是湿身,和女孩子牵手不是失手吗?

  她呵呵大笑:你真会说笑!

  我一本正经地说:不过,我刚刚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把手和身子都有留给一个女孩子!

  她果然上当:谁?

  我说:她叫纳兰之兰,我今天才认识的,现在正和我聊天。

  她不说话了,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小心翼翼地问:怎么,生气了么?

  她没回答是不是,说:告诉我你的幽香,还有QQ。

  我把我的邮箱和QQ告诉了她,她说了声88就下线了。

  我发了好一阵子呆。

  三 喜欢喧嚣的声音

  入夜,去天天Disco。这是在这个都市很有名气的舞吧,每到夜幕降临,都市里的许多年轻人就开始向它聚拢。很快,音响,嘘声,歌声,口哨声,尖叫声,打闹声等各种声音交叉或者同时响起,闹得一塌糊涂。

  可是,我就喜欢这种喧嚣的声音。喜欢杂乱无章的音乐,喜欢突然而来的尖叫。有时候,我也会上台扯着嗓子高喊一气,或者发疯似的尖叫。在DISCO,没有人会觉得你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妥,相反 ,大家还会为你的疯狂表现大声喝采。

  我在吧台边坐下,要了一听喜力,慢慢饮着。灯光忽明忽暗,暧昧的闪烁着。音乐是美国歌手BRYANL FERRY的摇滚曲《SAVE TO LOVE》,也是我最喜欢的音乐。Branl Ferry以一份独有的孤傲,迷幻和妖异,交织出一种情欲与诱惑的复杂空间感。在Disco这样独特的环境,也许正是他,伟大的Bryanl Ferryg 来煸动人们的情绪,令人疯狂。

  媚媚走了过来:方也,跳舞吗?

  她是这个都市娱乐圈中颇有名气的本地歌手,在天天Disco签了约,每晚来唱三场。不久前我采访了她,并在自己的版面上发了她的特写,两人就认识了。也许她对我的感觉不错,常常打电话给我,邀我去听她唱歌。

  我摆摆手说算了。我并不太喜欢跳舞。

  她在我的身边坐下,那我请你喝酒!

  她要了两杯波尔多。我很少喝这种红酒,太贵,差不多要我半月的工资。可是,我知道挡不住。

  我举杯和她碰了碰,说:谢谢。

  媚媚说:等会儿我演唱结束时你送我一束花么?

  她静静的望着我,眼神中满是期待。

  我想了一下:下次吧,我很快就要走了。

  媚媚一脸失望:你不听我唱歌了?

  我报歉地一笑;后天就要出报了,我得早睡些,明天好赶稿子。

  她还想说什么,却终于没有说出来。

  我放下酒杯,离开了天天Disco。

  四 无穷无尽的夜

  我没住校。我在外面租了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小屋,还买了套二手音响。

  我把音响开得大大的。这时已是深夜,许多人睡下了。对门的一扇窗子开了,探出一颗头来,是个老男人:吵死人了,不想让人睡觉呀?

  我无动于衷。

  我在想纳兰之兰。今天她发Email给我,讲了她的好多事情,还要我明天在网上见。

  她说她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有着长长的头发。她很喜欢唱歌,而且唱得很好,在中学的时候还得过了市电视台演唱会的一等奖,小学时的奖状就更多了。

  她说,也不知道怎么的,她只觉得我像是她等了很久的一个人。

  没回复她。不知怎样写。我想她还应该是那种美丽的女孩子,而不仅仅只是活泼。我一直都这么认为,如果一个女孩子拥有一头长长的秀发,那她一定很漂亮。但怎么说呢,和她?连面都没有见过。

  又想起了媚媚。也许她真的是喜欢自己,可自己呢,也一样喜欢她吗?

  我不知道。

  翻来覆去,还是难以入睡。只希望天快些亮,夜却是那样漫长,无穷无尽。

  五 父亲从乡下来

  父亲从乡下来看我,我想带他好好转转。他一辈子也许就这一次来到这个大都市了。

  刚好发了工资,另加上奖金,,近三千元钱,这等于我乡下父母近两年的收入。我带父亲去宾馆住一百元的标间。那只是这个都市比较一般的客房,可父亲 还是诚惶诚恐,他只在电视里见过这么气派的住房。

  每天,我都带父亲去美食城吃饭。这些地方,我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去的。对于吃的,我并不太讲究,许多时候我都是靠快餐打发日子。可父亲为家里劳累了一辈子,他来看我,我不能用快餐来招待他。我买了许多东西给母亲,让父亲走的时候带回去。临走的一夜,父亲和我进行了长谈。他说,你在外面混得好,我和你母亲在村人面前都长了脸。可是,钱不是那么好赚的,别太浪费了。

  说真的,我的工资也不算低了,可是这么长的时间,我竟没存下一分钱,也不知道花到了什么地方。但,有几个像我这样的年纪的人能存下点钱呢?我们还年轻嘛!我没说话,心里却不以为然。也许,两代人的差异就在这里。

  六 如果夜莺不能歌唱

  纳兰之兰问了我一个问题:如果夜莺不能再歌唱,她将怎么办?

  我说:那她只好嫁人了。找个爱她的人,嫁给他。

  依然是嘻皮笑脸。

  我想她一定会很开心的,但是没有。

  她一句话没说,从屏幕上消失了。

  七 班主任的传呼

  突然收到班主任的传呼,要我马上去找他。

  以为有什么急事,他一般是不会呼我的。

  匆匆赶回学校,见了他,却说没什么事,想和我一起去吃顿饭。

  我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请我吃饭,一定有什么事想让我帮忙。果然,酒过三旬,他告诉我,他的高级职称已申请了两三年了,一直没评下来。今年又马上评了,想请我在报上宣传他个人一下,造点声势。他说写个小通讯就行,不必太夸张的。

  我说:这个栏目不归我管,恐怕有点难度!

  其实对我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只要请个教育版的同事喝两杯酒,再把班主任的材料拿一份给他,马上就搞定了。可我必须把这事儿说得特别难办,那样,如果以后我犯了什么错,班主任才会对我格外开恩。这些年,颇为流行的那些关于处世哲学的书,我看得多了,不知不觉中竟应用了起来。

  班主任道:“就请你多跑一下嘛,这儿有一千元钱,如果用得着、、、、、、”

  我把钱推开,截断他的话:这像话吗,老师?您放心,我一定把这事办好的。前两年评上的那些鸟人,有几个及得上老师您的?有本事叫他们出几本专著让大伙看看!今年您再评不上,那可真是大大不公平了!

  我作出义愤填膺的样子,引得班主任兴起,一边喝酒,一边大骂那些领导和评委混蛋。

  最后还是我买单,因为班主任早已喝得不醒人事了。

  回到报社,我请一位同事写了一篇关于班主任的通讯,发在二版上。并写了一个大谈要注意人才的编者按,结果在报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年底,不知是不是那篇通讯的原因,班主任果然评上了正教授。

  八 只要你分十分之一的爱情给我

  媚媚喝醉了。

  我没失言,等她唱完歌之后,为她送上了一束黄玫瑰。人说黄玫瑰代表思想,红玫瑰代表心。我没思想,可不知怎的,我还是买了黄玫瑰。

  媚媚太高兴了,她接过花,在我脸上响响地亲了一下。

  台下一片喝彩声。

  我向大家致谢,还唱了一首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

  然后媚媚请我去吃夜宵。

  要了一些精致的夜点,还有一打喜力。

  她一杯接一杯的喝。

  她靠在我身上,凝视着我,说:方也,知道吗,今天是我最高兴的日子。我一直在等着你的玫瑰,现在终于等到了。

  她竟然流下了泪水:也许你心里从来就没在意我,也许现在你送花给我也只是在敷衍我,可是,我还是喜欢你,我真的无法不爱你。

  我扶起她,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她紧紧靠在我身上。她的身子温暖而柔软,还带着异性的清香。

  我打了一张车,把她送回去。到了她的寓所,又扶她上了楼。

  她不让我走,要我留下来陪她。

  她换了一件真丝睡袍,身体的曲线若隐若现。在乳白的灯光下,朦胧而美丽

  她望着我,说:方也,告诉我,我很难看么?

  我说:你很漂亮。真的,我还没见过比你更漂亮的女孩子。

  她走向我:那么,过来爱我。现在,我的整个人都是你的,将来也一样。

  她紧紧地抱住我,将温润的双唇紧紧地贴到我的脸上。

  半夜里,她不知是做了什么恶梦,突然惊醒过来,紧紧地抱着我,她的指甲深深地插入了我的后背,她大声尖叫道:不要离开我,方也,不要!

  我搂着她。轻轻地抚着她的后背,她才慢慢安静下来,像个孩子般沉沉睡去。可她的眼角,却滚下了两颗晶莹的泪珠。

  第二天起来,媚媚说:我真幸福,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夜的。方也,我爱你。

  我说:可是,我已经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了。对不起,媚媚。

  她说:她漂亮吗?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她,我只知道她的头发很长很长,还会唱歌,唱得和你一样好听。

  两行泪水顺她的双颊汩汩而下。

  过了好久,她才说:我也不想什么名份,我只要你分十分之一的爱给我,你能答应我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真的不知道。

  我拉开房门冲了出去。

  九 约定相见是无声的

  给纳兰发了一个Email,告诉她我想见她。

  过了不多时间,她回信了。她说,她答应见面,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两个人见面后不能说一句话。如果我做不到,她就不和我见面了。

  我问她:我只有一句话,就是,I Love You ,For Ever !

  她说:我明天来。注意,到时候你只要说一句话,我掉头就走。

  我答应了,虽然心里充满了疑问。

  十 爱一个人是多么难

  媚媚还在天天Disco 。我去看了她。

  我说:她明天要来。

  她知道我说的是谁,叹了一口气:我真羡慕她。希望她能好好珍惜。

  她接着说:我也真想看看她,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子比我更能令你心动。可是,我不能破坏你的好事!

  她笑了笑,装得很轻松的样子,可我还是看出她眼睛里写满了难过。

  我说:媚媚,对不起。

  她不容分地说:方也,今晚送我回去。

  我犹豫了一下,可还是答应了。

  她上去唱了一首很伤感的情歌,《爱一个人是多么难》。这并不是她最拿手和喜欢唱的歌,她喜欢唱的是一些充满激情和欢乐的欧美摇滚。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无尽的悲楚和忧伤,没等她唱完一首歌,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转身离开天天Disco。我不忍再听她唱下去。

  十一 如果时间能够永恒

  我一眼就认出了纳兰之兰。

  约好了她穿白色的长裙。其实就不看她的着装,我也认得出是她。

  她那一头飘飘的长发!

  我还没见过像她那么美那么长的头发。

  她的脸有些瘦,有些白,像是正生病的样子。可即使这样,她还是很好看。我在心里把她和媚媚比较了一下,如果说媚媚像一个漂亮的明星,那纳兰之兰就是一个清纯美丽的女高中生的模样。

  我迎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差点就说出“你好”来。幸亏反应快,把话强咽了下去。

  她轻轻一笑,顺从地让我搂着。

  我带着她到民族村玩,去各个民族村寨。我买了一件漂亮的白族服装让她穿,她玩得很开心。可是,我却不像她那样高兴。两个人整天在一起,却不能说一句话,简直是让人受酷刑!

  表面上我还装得很快乐的样子,可是,细心的纳兰一定看破了我的伪装。

  要走的时候,她忽然将脸扬向我,等我去吻她。

  我抱紧她。我们紧紧拥着,长长地相吻。

  我凝视着她的双眸,想对她说:如果时间能够就此停顿,如果时间能够从今永恒,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我们永不分离!

  她仿佛看得懂我想要说什么,眼里满是泪水。

  真想把她留下来,可是,想起我们的约定,我又不敢说话了。

  十二没有声音的爱情只会以悲剧结尾

  回到报社,立即上线,打开QQ。我想纳兰之兰一定会在线上的。果然,她的头像马上闪烁起来。

  我轻轻说:纳兰,我爱你!

  她说:I Love You,Too.

  她问我:你很难受,是吗,今天?

  我说:有点。知道吗,我最喜欢说话了,平时。学校的每次演讲和辩论赛都少不了我。

  她说:那,若是你娶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妻子,你会怎样?

  我脱口而出:什么?你要我娶个哑巴?开玩笑呀,我会发疯的!

  才把话说完,我就意识到了点什么,可是已经迟了,纳兰下线了!

  以后每天,我都要在网上等她,她却再也没有露面。我到处贴贴子,寻找纳兰之兰,我去飘一代,那个我们最初相遇的聊天室,见人就问:你见纳兰之兰了吗?可是,好几天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她的消息。忽然想起,她会不会给我发Email呢?连忙打开信箱,果然有她的信。

  “你好,方也:

  本来不想给你写信了,可是,我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留几句话给你。

  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吧?也许,你已经想到了我的一切。不错,我不会说话。我小的时候,一直到高中,我都是很能说会唱的。我笔记本里,直到现在,还藏着各种各样的唱歌奖状。高三的时候,我生了一场很奇怪的病,发烧,去北京上海都看了,没见好。后来去了香港,由一个在国际上都挺有名的大夫为我主治,终于保住了我的命,可是,我的嗓子却被烧坏了,再也说不出话来。

  回家以后,我没有读书了,因为我的病要疗养好长一段时间。每天都在家里呆着,有时也看看书。爸妈怕我太孤独,就给我买了一台电脑。那天,我去聊天室,就遇见了你。我没想到你还读过纳兰容若的词,我非常喜欢她的词,所以就对你产生了兴趣。开始时我只想和你做个好朋友,可在后来的交往中,我发觉自己已经对你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感情,甚至急切的想见到你。正好你约我见面,就答应了你,可我要你承诺到时候不许说话。我不敢告诉你我不能说话,我怕自己会因此而失去你。我还隐约希望,你其实已经猜到了一切,因为你是个很聪明的男孩子。

  见面之后我就知道我们只能到达这一步了,因为我看见你并不开心,、我知道这是我不让你说话和缘故。我知道你会坚持一天不说话,但你坚持不了十天。方也,别辨解,我说的是真话。而且,你是绝不能忍受和一个不能说话的女人共同生活一辈子的, 这一点你也证实了。没有声音的爱情注定了它只能以悲剧的形式来结尾。既然这样,还不如趁我们还没有陷到无法自拔的地步,及时分开。就当是一场梦,我们只是在梦里相遇。梦醒之后,我看不到你,你也更找不着我了。我一直不给你我的电话和地址,就是这个原因。

  方也,真的,我是爱你的,相信我。要不然,那天我也不会把自己的初吻给你了。你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你。你会找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的。

  方也,再过几天,我就要去香港了。我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治疗。然后,很可能就在香港上学,再也不回来了。你能为我祈祷吗?我知道你一定会的。

  方也,我不写了,再写下去我可又想哭了。知道吗,一想到要离开你,我就会忍不住自己的泪水?可有什么办法呢?

  方也,对我说:我爱你!

  方也,我爱你!

  方也,吻你!

  深爱你的纳兰

  于2002.6.18凌晨

  信还没读完,我的泪就像决堤的海水,汹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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