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1 发表于 2011-7-16 10:12:28

科技项目评审中的申请人信息公开和隐匿

科技项目评审中,项目标书一送到评审专家时,专家对申请人的信息就一目了然,姓名、性别、学历和既往成就等等。 人总归是人,逃不开各式各样的影响,朋友熟人、竞争对手等等,也逃不开对学历和既往成就的追捧等等;而科技立项的宗旨是在有没有创新性,有没有实用性,对基础理论的完善有没有推动作用,对社会生产有没有促进作用,这些目标是直接同标书质量关联,而同个人信息没有直接相关。加上这两年学而无术的博士和博士后大量出笼,行业中的唯学历论“蒸蒸日上”,科研逐渐成为一小群人的“专利”;圈子外的人无论如何有思想、有创新,除了出卖自己的思想外,但却不一定被这个圈子内接纳。我们可以回顾一下爱迪生成功的要素,这个人估计只有小学文化,其发明对近代社会的深远影响,远不是初期他所获得资助可估量的。

所以,项目评审中不宜释放个人信息,一审和二审专家应该集中精力考虑标书的质量问题,一审和二审专家不应该看到申请人相关信息,基金管理部门应该隐匿申请人信息;但毕竟高学历、高职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对项目的统筹管理能力,终审时可以给予一点权重,在一审和二审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获得资助权。但标书评审的中心是标书质量,标书质量应该在评审中给予最大的权重。

tonggang 发表于 2011-7-18 12:12:48

其实大家都知道项目评审的随机性,
要让专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很快的得出
公正的结论不太合理,从这点来说
不太科学,尽量要求找同行专家,而且同领域
也许会好一点。但现在一个地区同行业基本上
大家都知道,所以也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猫腻。

xie1 发表于 2011-7-18 22:57:41

引用第1楼tonggang于2011-07-18 12:12发表的 :
要让专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很快的得出
公正的结论不太合理,从这点来说
不太科学.[/quote】
现在都还说不到专家是不是可以给出公正的结论,而是专家需要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专家有苦衷,需要人理解;标书评审中隐匿申请人信息,或许更可以促进评审的公正。

至于楼主说专家在 短时间内得到公正结论的要求不科学,那么没有得到公正结论,而后就下结论,是不是也很科学呢?这是不是有些象法院要依法判被告死刑,但还没有收集好证据一样;再想象一下,如果专家不能关注标书质量问题,仅仅给一些似是而非的意见,比如有或没有创新、有或没有前期基础等等,其实这些都是评审规则,久而久之,老百姓都会讲这些话。但支持和反对一个课题证据在哪里呢;老百姓讲不出来,专家也讲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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