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一下实行陪审团的可能
有没有这个可能? 这需要整体公民素质的提升和政治改革,如果公检法在政治上是暴力工具,那陪审团只能是一种幻梦而已,可望而不可及。我觉得还是渐进式的改革比较适合这个国家,任何激进的措施的负面效应都是巨大。 如果是采取这种方式,那么,中国就要大乱了。
我个人认为,实行陪审制的国家,只能是西方那些有民主传统意识的国家;这些国家的人民法治意识很强,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很强;中国目前民众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不能与西方民主国家同日而言,显然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的。
不管什么情况,我都相信,辛普森杀妻案要是在中国审判,辛普森一定会判处重罪恶的,而不是如美那样,被判无罪 引用第2楼来风于2011-06-07 16:10发表的 :
引用第3楼energy118于2011-06-07 18:05发表的 :
程序公正是唯一能公正的方面,这也是西方重视程序的原因之一。有没有其它更深入的说法?
一国有一国的国情,一国有一国的做法。不能说,西方的好,东方就得全部照搬;美国的好,中国的就得全部照搬。
从体制上说,不少人都说西方好。只是,苏联照搬了,联盟崩溃了;前东殴国家照搬了,几十年的成果全没有了,国贫民困了。中国没有学西,却奇迹般国富民强了。
所谓“ 程序公正是唯一能公正“,这说法我真不敢赞同。关于这个话题,大概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说法;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说法;同一地区,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说法。不要忘了,中国几千来的人治历史,都是由官来管官司的;不要忘了,中国的法治 建设,才是近几十年才逐渐建立健全起来的;不要忘了,目前政府还得管太多太多不应它管的事……要改变这些思想意识和传统习惯,大约得需要数年了。“ 程序公正是唯一能公正“,看来还得好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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