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booking 发表于 2011-4-7 22:35:31

英汉术语翻译与双语词典编撰问题

\"术语是科学文化的产物,科学文化越发达,术语越丰富,术语的制定和规范化的问题也就越来越不容忽视。\" 我国语言学界一位资深知名的学者早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对我国术语标准化问题的提出了忧虑棗\"当前我国术语学和术语标准化工作是多么重要、迫切和困难\",\"术语标准化工作在我国是多么的不容易,需要作大量的研究、比较和思考。\"

  应当承认的是,目前国内出版的双语词典(本文仅限于讨论英汉词典以及汉英词典)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术语概念表述不够准确的现象。管见以为,尽管谁也不应当奢望或企求词典尽善尽美、尽如人意,但对于词典中术语定义以及术语翻译的不够精确的现象及其成因,却是可以并且应当认真注意并加以探讨的,这对于术语标准化、英汉翻译以及双语词典编撰都有益处。

  兹古斯塔曾经告诫说,词典编纂者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并且促使(即便是间接地)这种概念和术语明确起来。兹古斯塔当时这样写到:

  \"如果说只有在科学领域中,才使用准确的术语和概念,那就错了。相反,很难全部列举已制订出这些概念的领域。不仅是立法者必须要规定出'抢劫' 的定义和'盗窃 '的定义,体育协会要规定出'跑'和'走'的定义,而且在现代文明复杂的世界中,几乎所有使用语言的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种追求越来越精确的倾向。的确,人们可以说,在那些有悠久语文学、哲学和一般文化作品的语言中,有一大部分所指内容倾向于接近准确的概念,至少在书面语中使用的所指内容是如此。……帮助并且促使(即便是间接地)这种概念和术语明确起来, 是词典编纂者一项作重要的任务。\"

  北京师范大学对模糊语言学很有研究、造诣颇深的一位知名教授曾经引用过《是\"湖\"?是\"海\"?棗制约里海石油开发的法律症结》(1997年12 月12日《光明日报》贾铁军)的文章来说明\"海\"同\"湖\"之间的概念界线模糊有时会产生严重的政治和经济问题。管见认为,用这个例子来证明术语标准化的重要性同样是再恰当不过的。

  鉴于科学文化越发达,国际间的交往越频繁,\"术语也会出现得越多,术语的音译和意译问题也就越来越尖锐\" 以及\"汉语中的术语不少是外语借词,它们是通过音译、半音译半意译的方式借入的\"

  的事实,又鉴于词典编纂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帮助并且促使(即便是间接地促使)概念和术语精确起来,对术语追求越来越精确就不应被认为是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并且较为细致地对英汉双语词典中出现的术语概念欠精确的现象加以探讨,就可以被认为是颇有必要的。

  考虑到术语至少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单义性和系统性四个基本特征,目前要求双语词典给出的术语译文满足术语的这四个特征是不现实的。但是,双语词典应当有意识地朝这个方向努力棗力求使术语译文词条至少具备前三个特征。至于同时解决汉语术语的系统性问题,恐怕实在是超出了词典编纂者力所能及的范围了。

  依笔者浅见,目前我国英汉双语词典中出现的一些术语概念表述欠精确,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撇开汉语术语的系统性不谈):

  一、对收录术语的原则、范围未能在词典前言中有明确的交待

  在术语翻译过程中,以什么样的英语词典为蓝本可能是很重要的,因为双语词典编纂者在编写对应的词条译文的时候,必须做出从简还是从繁甚至是舍还是取的选择,而英语词典蓝本可以为编纂者在作简繁舍取抉择时提供一个参考依据。如果以《简明牛津英语词典》(The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为蓝本,在编写心理学术语对应词条的时候,就会注意到anima 与persona在词条中分别有如下的释义:

  anima Psychol. the inner personality(opp. PERSONA)

  persona Psychol. an aspect of the personality as shown or perceived by others (opp. ANIMA)

  然而,《英汉大词典》收录anima 词条时,却没有与\"the inner personality(opp. PERSONA)\"对应的译文;在persona词条中,有\"(同本人真实品格不一的)表面形象\"之释义,但没有术语标记,尽管《简明牛津英语词典》(The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被列为《英汉大词典》的\"主要参考书目之一\"。可见这里有术语取舍的标准问题。管见认为,这种标准如果事先已经制订好了,在词典前言中说明一下,不但有益于读者,而且有益于日后的词典编纂者。读者知道可以在词典中找到什么和找不到什么,日后的词典编纂者也可以从中借鉴有效的办法和实用原则。

  二、有明显的误译现象(例如,alimony误译为赡养费)

  姑且以几部较为大型的英汉词典对英文alimony一词给出的译文以及汉英词典如何解释翻译\"赡养费\"为例。

  alimony(离婚或分居后或在诉讼期间男方给女方的)赡养费(《英汉大词典》)

  alimony(离婚或分居后或在诉讼期间一方给另一方的)赡养费;生活费(《新英汉词典》)

  alimony赡养费、抚养费、生活费(《英华大词典》)

  alimony(经法院判决在分居或离婚以前或以后男方付给妻子或前妻的)赡养费(《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

  (离婚后付给对方的)赡养费alimony(《汉英词典》)

  且看《朗曼当代英语词典》(Longman Modern English Dictionary)提供的简明定义:alimony money payable on a judge's order by a man to his wife or former wife, or (sometimes) by a woman to her husband or former husband, for maintenance after separation or divorce。而大部头的专业性《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在这个词条下还有这么一句话:State statutes which provide for payment of alimony only to the wife have been held to be unconstitutional。也就是说,在美国,州的法规若规定只给妻子一方付扶养费,则被视为违反宪法。)

  由此可见,上述英汉词典以及汉英词典的所谓\"赡养费\"用准确的法律术语来说应当是\"扶养费\"。(顺便提一句,\"扶养费\"未必就是男方付给,也可以或可能由女方付给。准确地说,是由配偶一方或原来的配偶一方付给。)

  应当承认,仅仅靠词典编辑部的力量,误译也许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管见认为,可以考虑调动全国各行业的业余力量来协助编译术语词条。词典编纂者似乎可以在词典 \"前言\"中鼓励读者在发现误译词条时致函编辑部。(事实上,许多英语单语词典前言都有类似的鼓励字眼。另外,英美出版的大词典所得到的例证,许多都来自业余自愿者,他们认为找到例证时就把例证寄给词典编辑部。)

  三、对概念不完全对应的英汉术语未能给出辨异说明(例如,estate tax及 inheritance tax与 继承税和遗产税之别)

  虽然把英汉术语的所有区别都标志出来是既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但是对于有显著区别的术语,给出辨异说明恐怕是必要的,否则容易造成误解。

  例如,在英汉法律术语的翻译过程中,有时虽然可以窥见英汉两种法律术语所表达之概念的区别,但囿于汉语词汇和汉语法律术语本身的掣肘,译者有时候纵然使尽浑身解数,也很难在双语词典中把两者的区别表达出来。笔者曾经以我国大中型的双语词典在将英语法律术语estate tax及 inheritance tax用汉语法律术语\" 继承税\"和\"遗产税\"来对应翻译的时候(我国法学理论认为,继承税亦即遗产税,而英语estate tax与 inheritance tax却是有很大区别的,笼统地将两者均译为\"继承税、遗产税\"而未作辨异说明,容易使读者误以为estate tax与inheritance tax所表达的是同一概念),一般都未能给出辨异说明为例,浅议过单语专科词典在翻译工作中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很多双语词典的研究者都注意到文化差异问题,并且一再强调双语学习词典对文化差异要给予足够的说明(例如,与国人打招呼,可以用\"吃过了吧?/吃过没有?\",用英语跟英美人士打招呼,就不能这样照套进行了)。对于普通常用词汇的辨异更是不惜笔墨、不吝篇幅(例如,handsome与 pretty 各修饰的名词有那些,并指出它们之间的不同)。然而,双语词典(不是那种读者对象为初中级英语学习者的双语学习词典,而是大中型双语词典,其读者对象应当包括高级英语学习者中的翻译工作者的双语词典)编撰对于术语汉译后的差异,是否同样也给予足够的注意,给出足够的说明,\"以飨读者\"了呢?笔者不以为然。术语概念的差异同样是文化差异的一个组成部分。遗憾的是,双语词典编纂研究对之所给予的关注远远比不上对其他方面的文化差异所给予的关注。

  四、对于汉语词汇空缺问题,定名称创造新词(简作\"定名翻译\"法)的做法有待进一步标准化和理论化 ;而用解释性方法翻译术语(简作\"解释翻译\"法),并不能也没有真正解决术语翻译问题

  兹古斯塔曾经谈到过这种缺少对应词汇的现象。他认为\"我们可以把这许多缺少名称的现象叫做定名称上的空缺(onomasiological gaps)。\"

  姑且以\"Deferred Compensation\"一词举例说明。

  所谓\"Deferred Compensation\"是一个法律术语,迄今为止,国内出版的大型英汉词典(包括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尚未将其收录。根据Black's Law Dictionary, Deferred Compensation意为 Compensation that will be taxed when received and not when earned. An example is contributions by an employer to a qualified pension or profit-sharing plan on behalf of an employee.直译\"延期付酬\"肯定容易让读者望文生义而产生译者不希望的误解。如何翻译才好呢?对此恐怕不应奢望一下子就能找到人人都满意的答案。

http://www.for68.com/new/2006/2/sh1883462418226002118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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