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风 发表于 2011-3-31 11:13:23

人(一)——读连岳《好人陷井》有感




   最近读了<青年文搞>2011年第8期一篇叫做《好人陷井》的文章。该文用几个短小的事例,说明了“好人”也会给社会埋下陷井;文章倡导:“一个社会应该避免落入“好人陷井”,即太爱当好人,从而越了界,最后把整个社会搞乱。”文章最后揭示:“尽本份是最大的好”。文章简短、精炼,意蕴深远,给人留下深远的思考。

    文章以四个小故事来阐述主题思想。笔者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品评:一是真凶和神父的忏悔;二是盖茨经商与慈善;三是在国外义务打扫卫生和过海关时不要帮人拿东西。下面逐项进行。
         
               真凶和神父的忏悔

    这个故事说的是某地发生凶杀,,迅速抓到杀人凶犯,证人证言一应俱全,就是他干的,可他确实是冤枉的,侥幸逃脱的真凶也良心难受,于是去向一个神父忏悔,说出来后,果然好多了。可这神父受不了了,他只好去另一个神父忏悔,以缓解自己承受的压力。第一个知道这邪恶 秘密的神父去找另一个神父忏悔,最后,全国的神父都知道 这个秘密,可是法官无法得知真相。

    文章对这件事有非常精僻的论述:“这个故事是把某种逻辑推演以极致:听人忏悔的人必须保守他人的秘密,这样忏敏制度才能保存。如果你为救一个人破坏它,搞得人人从此不再相信神父,那么,现实将会变得更坏;不仅真凶,所有人都不会再来忏悔了,而蒙冤者照样要死。”

   看到这里,使我想到了与保守秘密相关的一些故事。

    那是一个老干部写的回忆文章中提到的相关内容。他是参与林彪江青集团查处成员之一。说起”文革”那个是非不明、黑白不分的特定时期,很多人的思想意识常常处在模糊不清的状态,时刻在为自己的身家性命和家庭幸福进行一场又一场的思想战争。很多用鲜血生死为国家开国立业的将领和高级干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保不了那个“节”,上了“贼船”。但是,历史刻不容情,不会被抹杀。到了“林江集团”被清算的时候,“那一刻”的“变节”被国家的最高层提到了最紧迫的议事日程来研究决定——到底是把这一群人作为人民的罪犯投进监狱,还是留下他们,为建设祖国再发挥他们才智,最终决定,还是给他们留下活路。事实证明,这一决策是非常的英明伟大。因为,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国家频临崩溃,人心思定,人心求摆脱贫困、求发展安康。这一决策,解决了国家很多紧迫和异常重大的很多问题,他们也用行动,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卓著的功勋。只是苦了那几个查处成员。因为,迎们要永远保守这一期间的所有秘密,这得需要金刚石般强大和坚毅的意志力。高层的领导就此多次与他们谈话,反复强调要保守秘密,这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告诫要把有关档案材料深深地保管在最隐秘的地方,永远不得公开;要把秘密永远放在心灵的最深处,永远不得外泄;有梦语的、神经和心智受不了的,要治病,要隔离、要疗养。到了几十年后,当事人太多已作故,保密期已过,查处小组的个别成员,才向媒体稍稍的透露那一段惊心动魄的非凡历程。当采访人问:你这几十年的履历,最最刻骨铭心的是那些事时,被采访者说:我的人生经历了多次的生死考验,但考验最大的,还是那一段保守秘密。,

    真凶可以向神父忏悔,“果然好多了”。神父受不了,他也可以向另一个神父忏悔,以缓解自己承受的压力。最后,全国的神父都知道这 个秘密。从而使神父没有越界,尽了“本份”,没有把整个社会搞乱。出得了“最大的好”。只是我们的查处人员,没有第二个人员可以倾诉,所有的巨大重大的秘密,都得由自己受伤和弱小的心灵来承担,都没有越界,都尽了“本份”,都没有把整个社会搞乱,都做出了“最大的好”。

   这也叫一个泪奔泪流啊。

    事实上,关于保守秘密,关于不越界,关于“尽本份”,关于不搞乱秩序,关于要做出“最大的好”,这些问题对任何阶层、任何群体、任何人员都会遇到。就是一个家庭,也会经常遇到。笔者在2010年1月28日,在本论坛发表了一篇题目为《风波》的文章。就是记述姐弟间,因为弟弟对一个小秘密告诉了三姐,致使三姐马上变脸。故事发生在著名的荔枝之乡,时间是六月荔枝收获的时节。也是一个大家族是一个“族长”父亲的生日,众兄弟姐妹相约和很多的亲朋好友都来庆贺。就是那晚的11时左,就在这家族中,本来是令人高兴的团聚,谁也想不到,却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静一静 发表于 2011-4-3 15:48:42

好人难做。。。。。。
所以有些事处理不当,就变成了坏事。
谢谢分享。。。。

来风 发表于 2011-4-6 09:50:54

我在某论坛做“好人”……
却被一个美女驶驭了情感,拜倒了石榴裙下,自己还得意,自然自语道:“拜到在石榴裙下的感觉真奇妙……”
可呵,相应的,还有一出曲折离奇的〈英雄救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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