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术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设立章程(试行)
一、 学术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设立1、学术委员会按班级人数10%的比例设立,监督委员会有3名同学组成。
2、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由任课老师指定,每届任期一个月。
3、除第一届外,每届担任学术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同学将按照下列方式选择,每月对所有同学一个月内获得优秀作业的次数与提问、回答问题、提出建议的数量的总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选择,担任过的同学不再选择。
二、学术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职责
1、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评定优秀作业;
2)完成老师交待的其他与课程学习有关的任务。
2、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主要为处理争议,监督委员会对争议的处理以多数票决定:
1)对评定优秀作业有争议的;
2)对是否完成课后阅读或思考任务界定存在争议的;
3)对在作业与考试中是否存在抄袭存在争议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