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tai 发表于 2010-10-11 22:23:14

课程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修订版)

1、有下列行为的,第一次给予提醒处理,第二次以后按第二条第一款处理:

课堂提问时,不知道所提问题是什么的;

迟到、早退。

2、(1)无正当理由,有本条第二款行为的,自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之一接受处理,未选择的推定为第一种方式:

   1)扣平时分2分;

   2)观看指定电影一部,写影评一篇,字数不限;

   3)阅读指定文章一篇,写书评一篇,字数不限。

(2)下列行为按第一款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课缺勤的;

   2)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课后任务的,并未补交的。

3、违反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扣平时分5分:

1)作业、考试抄袭他人成果的;

2)缺勤、未完成课后任务时,编造虚假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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