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tai 发表于 2010-9-26 22:18:07

合“法”的处理,不合理的后果,满意的结果(附图原件)

这是第一次适用处理规定的结果。实际上,上次请假的时候我就很犹豫,因为如果生病了也要处理,实在是不合情理,只能说明“法”有缺陷。我记得当时还让其室友转告,简单写一点算了,我实在内疚,担心写的太多,更加深我的内疚了。上星期拿到交上来的书评,没来得及看,今天下午去教研室找出来看了一遍,觉着写的甚好。晚上吃过饭,又回教研室拿到图书馆看了一遍,还是觉得好。

   我觉得之所以写的好,主要是写的很真实,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不是就书论书,很联系了现在学校的生活。视野也很广,谈到了院校合并,学校课程设置,以及唐骏事件。还有自己见解,我也赞成,冀单纯希望通过院校合并,学校课程设置,培养创新人才或者通才,我觉着很难啊。

http://www.fyfz.cn/Blogers/pics//2010/9/2/wgtai_2255421.jpghttp://www.fyfz.cn/Blogers/pics//2010/9/2/wgtai_22102824.jpg
http://www.fyfz.cn/Blogers/pics//2010/9/2/wgtai_22113328.jpg

hsq2516941 发表于 2010-9-26 22:46:16

把握好魏书生精神实质:培养自我教育的习惯与能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合“法”的处理,不合理的后果,满意的结果(附图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