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的一篇文章,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首先我在这里要表明身份,作为一个良民,我们讲述的只是自己心中的疑问,拆迁原本是给市民带来便利的,但是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我们觉得很尴尬,对于拆迁办,市政府的做法感到很不满意。去年,滨江新城项目在我们那里进行拆迁处理,作为支持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居民,我们第一时间的给予支持,按照政府的平均标准签署了搬迁协议,原本以为一切会在平静中度过,能够满意的住上新房。但是意外偏偏就发生,由于家中房产属于父母所有,家中有其他亲戚不满将拆迁所得的资金全部分给我一人。因此在拆迁之前征求过父母意见之后,进行了分户处理(大家注意了,关键性的问题来了),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房子早在半年前已经选好,等待指标,然后另外的一个亲戚至今未有签署拆迁协议的意思,因为拆迁款没有达到他满意的水平,而他自己有住房,因此他也不在乎拆迁办是否答应他的要求,这件事就一直搁置在这里了,目前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指标没有下来,我无法付清房子的款项,进行装修和入住,也就是说这半年来,我一直处于一个租房居住的阶段,这个阶段产生的费用应该怎么算?拆迁款本来就不多,对于一个家中有小孩读书,自己没有太大能力的打工者来说,我应该怎么办?难道我亲戚不签协议,拆迁办你们就以此为要挟来进行胁迫吗?我很无奈,很茫然,和亲戚的关系几乎已经无法沟通了,拆迁办你们的做法真的很绝,你知道你这样是逼别人成为钉子户吗?你知道现在我被夹在中间的感受吗?当然,你们这些当官老爷的不会理解我们这样小民的苦衷。我们的苦,永远只能往肚子里放。我儿子现在高三,我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他,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我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真真正正的关心民生,能够听到我的呼唤,对于一个良好的市民,你们如此对待,太让我失望了。 呵呵,你生儿子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会有这一天么?这就是你我的命运了 我不知道这个跟拆迁办有什么关系?你的房子在法律上属于共有财产,你单方与拆迁办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拆迁办怎么可能分房子给你!目前你只能与亲戚协商,希望他能签署协议!下次投诉前请搞清楚对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