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ses 发表于 2010-5-20 18:16:35

不尽读前人书,即未免妄下雌黄……

《古典文獻研究》第12輯收有敖雪崗《漢書校點獻疑十六例》一文,

其第五例內容是:

五、卷七十一《于定國傳》:“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第3043頁)
案:于定國斷獄,罪疑從輕,號稱“民自以不冤”,其恩惠普施,何必鰥寡然後哀之?“務在哀鰥寡”,似於理不合。“哀鰥寡”當作“哀矜”,“矜”字古書時與“鰥”字通用,後人不達,遂誤認此處“矜”字亦舆“鰥”字通用,進而衍出“寡”字。務在哀矜,指于定國審案常以哀憐爲心。《太平御覽》引此正作“務在哀矜”,《通志》卷一百亦作“哀矜”。《容齋隨筆》續筆卷二“張于二廷尉”條曰:“傳所謂決疑平法務在哀矜者果何為哉?”則洪氏所見《漢書》正作“哀矜”也。

原書圖錄



學訓詁者大多心知肚明,此類考證多非因閱本書起疑,而是因比勘之異故有分析。
換言之,並非是先疑哀鰥寡,而是先見到幾處同意卻不一的書籍文字。

沒查作者背景,但讀至本條時,隱隱感覺此說似曾相識……

於是尋檢下筆記,還好,沒丟……
諸君請看:



錄出如下:
漢書于定國傳云,決疑平法 務在哀鰥寡。竊謂哀鰥寡三字本意止是哀矜,矜字多借用鰥字,故曰務在哀鰥。後人不知鰥字乃矜字,且謂經史中無獨有鰥字者,遂增一寡字作鰥寡耳。


此書是《甕牖閒評》,四庫館臣考證作者為宋朝袁文。


如此,可見敖說實際決非新說。
而考據之學,前說未獺祭,新說之說,總未免虛妄……



原書鏈接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928075&keyword=%B9%C5%B5%E4%CE%C4(順便幫推銷,呵呵)
* 【作 者】程章灿编著
* 【形态项】 610
* 【出版项】 南京市:凤凰出版社 , 2009.07
* 【ISBN号】 978-7-80729-516-7 / G256
* 【原书定价】 50.00
* 【参考文献格式】程章灿编著. 古典文献研究 第12辑. 南京市:凤凰出版社, 2009.07.

lamses 发表于 2010-5-20 18:44:20

上一樓為揭舉
不排除敖與古人暗合,但無論如何,今日治學,當先窮舊說。

此樓為討論……





五、卷七十一《于定國傳》:“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第3043頁)
案:于定國斷獄,罪疑從輕,號稱“民自以不冤”,其恩惠普施,何必鰥寡然後哀之?“務在哀鰥寡”,似於理不合。“哀鰥寡”當作“哀矜”,“矜”字古書時與“鰥”字通用,後人不達,遂誤認此處“矜”字亦舆“鰥”字通用,進而衍出“寡”字。務在哀矜,指于定國審案常以哀憐爲心。《太平御覽》引此正作“務在哀矜”,《通志》卷一百亦作“哀矜”。《容齋隨筆》續筆卷二“張于二廷尉”條曰:“傳所謂決疑平法務在哀矜者果何為哉?”則洪氏所見《漢書》正作“哀矜”也。

細細觀來,敖說所舉證據有二:
一為三處異文。
一為文理。

同于袁文,敖說也因“矜”“鰥”古字通推演了後人衍“寡”字。


逐一分析:
三處異文可為佐證,難為鐵證。
原因有二,其一,“矜”字古書時與“鰥”字通用,由來已久,尚書詩經皆有此,經典釋文也有條目,古今字也罷,音同也罷,其通用總是實情,因此,三處異文未必不由此“通”。
但這原因總歸顯得勉強。
於是說第二,袁文《甕牖閒評》云:經史中無獨有鰥。實際上未必如此。


據盧文弨說,此處哀衆,正是哀鰥之剝脫。
同時可以佐證的是,



當然,包括顧炎武等考據家多主張漢書之贊亦為哀矜,但哀鰥之立,并無可疑。



再說文理。
說之前不得不感慨下,敖文辯證《漢書》,但似未翻閱宋呉仁杰所撰《兩漢刊誤補遺》,本貼題目說不盡讀前人,自然是指前人相關者,《兩漢刊誤補遺》于漢書校正,總是必讀書吧。
哎!


知不足齋本《《兩漢刊誤補遺》云:
   

如此說,“哀鰥寡”本無不妥,
觀照起來,敖文所說“其恩惠普施,何必鰥寡然後哀之?”倒有可疑,以鰥寡為可哀矜者之代表,本未嘗不可。
敖所以言有不妥,也本不以文理為始點,大家不可被瞞過呢,呵呵。



完畢……
靜候方家拍磚,呵呵

lamses 发表于 2010-5-20 21:57:59

參考文獻:

袁文《 瓮牖闲评》 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http://book2.duxiu.com/bookDetail.jsp?dxNumber=000000997980&d=A684AF075AC34E6056F9A6983FD7CF99&fenlei=090311&sw=%CE%CD%EB%BB%CF%D0%C6%C0#ctop

百衲本史記——任真先生掃描
百衲本漢書——感謝趙師傅,呵呵!

呉仁杰《兩漢刊誤補遺》http://forum.er07.com/viewthread.php?tid=4283&highlight=%E7%9F%A5%E4%B8%8D%E8%B6%B3

虎牢铁骑 发表于 2010-5-21 11:03:13

引一个与此无关但又性质类似的事,就是在中国羽毛球在线,那些无知打个两三年球的人,就自以为对羽毛球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于赵剑华和林丹的差别,信口雌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lamses 发表于 2010-5-22 09:29:09

引用第3楼虎牢铁骑于2010-05-21 11:03发表的 :
引一个与此无关但又性质类似的事,就是在中国羽毛球在线,那些无知打个两三年球的人,就自以为对羽毛球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于赵剑华和林丹的差别,信口雌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哲人說,一切新鮮事都只不過是被遺忘了的事情而已……呵呵

leehviread 发表于 2010-5-22 16:45:46

引用第4楼lamses于2010-05-22 09:29发表的 :

哲人說,一切新鮮事都只不過是被遺忘了的事情而已……呵呵
这种事情如果是故意而为之,视为学术不端亦不为过吧?

在自然科学科学领域,我也见过类似的情况。有人在2000年以后发表了一篇关于某化合物合成的论文,检索前溯10年未有相近研究,以为是新技术;后检索全部数据库找到一篇70年代发表的文献,竟然结论也惊人一致。

再后来还遇到有人将国内80年代以前发表的技术报告、研究报告等,拿出来回锅炒,因为那些老旧资料机检困难,着实迷倒一批专家。

lamses 发表于 2010-6-1 14:34:21



书名=计算机文献检索
作者=夏淑萍 邓珞华主编
出版日期=2005年03月第1版

未查驗真實性,聊爲一說,呵呵。

josephe 发表于 2010-6-1 16:46:12

有重复很正常,没有重复那才是不正常的表现。对于重复,无非就是一个代价问题。

所谓的科学验证,其实质就是一种重复。

lamses 发表于 2010-6-1 17:14:38

近日的週末有一篇茅海建先生所撰《我所知道的黄彰健先生》,其中茅先生引了他于《戊戌变法史事考》的后记:

我于2000年初在台北近代史研究所、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查档,企图有所斩获,一个多星期的工作后,我意识到,有关戊戌政变的档案已被黄先生悉数扫尽,一点汤都没有给我留下。

讀到其中“一點湯也沒有給我留下”一句時,不禁莞爾並心生大敬意!



科學驗證自然是重複,但創一說,總不可因襲,更不可掩襲!
若無意,是功夫不到,湯湯水水,你讀過去,他人仍要收拾局面
若有意,是品行不到,名利場上,你不願唱罷,他不願下場

無論如何,傷的是學術本應有之進步,是納稅人的銀子……

石头 发表于 2010-7-6 10:39:03

原来颜黄門云:观天下书未徧,不可妄下雌黄。
楼主所说:不尽读前人书,即未免妄下雌黄。
呵呵,细審,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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