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che 发表于 2010-4-24 17:28:26

人身自由受限

去年9月公司派我出国工作,因为种种原因我于今年4月初提出离职回国,公司最近让我办理了工作交接,却不批准我回国。
请问我如何才能回国,办理工作交接后我就没有工作任务,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费,精神损害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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