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汉帝见害”——“黄袍加身”之刘备版
公元221年,曾经贩履织席但素有远大志向的刘备,终于实现了他人生的最终目标:当上皇帝了。尽管这个皇帝局促一隅,与“天之子”的称号并非那么匹配;但毕竟被群下山呼万岁,也足慰平生之愿了。后世有“三国”之称,可见,他这个皇帝也还算有其实。刘备公然称帝,置汉室于不顾,这就相当于自己戳穿了自己平日所鼓吹的什么“为汉室赴汤蹈火”之类的谎言。显然,如果就这样公然撕破“复兴汉室”的伪装,会造成政治声誉的严重损毁,而且还容易引发内部的普遍的反对。刘备之前的系列作奸行为,总还是要找种种借口;那么这次,聪明的刘备为其悍然称帝又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借口的呢?
嗯,这次,刘备的借口,就是“或传闻献帝见害”的“传闻”。
咦,以这个借口称帝,使今人不得不叹服刘备作奸手段之高超。想一想,除了献帝遇害这件事,刘备擅自称帝,还真的不一定能服得了(蜀这么个小)天下。当然,那些一心巴望刘备快些称帝,自己好加官进爵的人,不在此范围。
据《三国志 先主传》记载,“或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于是,以“汉帝见害”为契机,刘备群下百官演出了种种劝进的闹剧。在为刘备称帝准备了充足的舆论,水到渠成之后,刘备便沐猴而冠,堂而皇之地称帝了。
那么,史书中的所谓“传闻汉帝见害“是怎么回事呢?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误传,而是故意制造出来的政治谣言。所谓“传闻汉帝见害”,其实不过就是“黄袍加身”的刘备版罢了。
公元220年,汉帝发诏逊位于魏王,曹丕代汉。魏帝是如何对待逊位后的刘协的呢?《后汉书》记载:
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邑一万户,位在诸侯王上,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宗庙﹑祖、腊皆如汉制,都山阳之浊鹿城。
《三国志 文帝纪》也有类似的记载:
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于太庙,致胙;封公之四子为列侯。
可见,曹丕对汉室是极尽优待之能事的。汉室在魏国中相当于宾客的地位,其国历经数世,延续至晋,后来在“永嘉之乱”中,其国君被杀,国方亡。而献帝本人,则逝于逊位之后的14年,被魏明帝追谥为“孝献皇帝”(这就是后人称其为“献帝”的由来,之前并无“献帝”之谓)。
那么,就奇怪了,既然汉帝受如此之优待,则何来“汉帝见害”的误传呢?
魏帝优待汉室如此重大的国事,在魏室来说,必大力宣传,巴不得连火星人都知道汉帝被优待,以彰显其仁德。所以,可以肯定,在魏国,汉帝被优待之事不敢说是家喻户晓吧,却可以肯定不会从魏国误传出什么“汉帝见害”的消息。
因此,蜀国流传的什么“汉帝见害”,不是外面流传进来而是蜀国自产的。根据此谣言在蜀国的传播面之广,进一步可以断言,这是蜀国有人刻意制造的谣言。
那么,又是蜀国的什么人制造的这个谣言呢?可以推断,造谣言者不是别人,正是急猴猴想当皇帝的刘备本人及其心腹。
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是蜀国没有政治地位的平民制造了这个谣言,则必不可广为流传。当时,连许靖、糜竺、诸葛亮等人的劝进上言中都有“曹丕篡弑”的说法,可见此谣言流传之广。
第二,三国时,敌国之间虽然消息传递不畅,但要想使这个谣言流传开来的话,就需要封锁来自魏国的真实消息。这类事情只有执政集团能够办到。
第三,重要的一点,制造“汉帝见害”这个政治谣言,对刘备称帝有极大利益。可以通过“汉帝见害”这一大事,炒作“今上无天子,海内惶惶”,争取更多的舆论拥戴,利于迅速营造“率土式望,在备一人”的迫切性。
第四,刘备一生以作奸见长,通过制造汉帝遇害的谣言来使自己在蜀地名正言顺地称帝,符合刘备的行为特征。顺便说一句,什么刘表死前曾有传位刘备的“遗愿”的说法,估计也是刘备制造出来的。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另几种可能。
第一,是否有可能是魏国那些不满曹氏代汉的人制造了“汉帝见害”的谣言呢?客观地说,这些人为了攻击曹氏,不能排除这些人造谣的可能性。然而,分析一下,这类反对曹氏的人,经曹操生前的屡次打击,不敢说其势已亡,至少,他们气奄息息,在强大的拥魏势力的压制下,是不足对抗魏庭的正面宣传,而将所造的谣言传播开去,更不可能将他们的谣言压倒正面消息传播到蜀国去。
第二,会不会是由于刘氏政权长期的反曹宣传,使蜀人听说曹丕代汉,想当然地会认为“汉帝见害”呢?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但是,至少这些错误的传说,刘蜀官方是不会受迷惑的。刘蜀官方,尤其是刘备本人,要想知道汉帝逊位以后的真实情况的话,相当地简单。其实,根本不用主动地下达调查的命令,蜀国侦探应该早就第一时间将汉帝的情况报告了蜀国了。也就是说,刘备对于汉帝的情况,心如明镜,完全不存在刘备本人被这些谣言“误导”的可能性。
第三,退一万步,就算是蜀国民间制造了“汉帝见害”的谣言在先,那么,刘备明知这是谣言却欣然采信,并且,乘势“发丧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以推波助澜、使谣言坐实;则,此种情况也等同于刘备自己造谣。 对你的结论很 有同感。但是,可惜,给出的理由都是推测。没有史实证据作为依据。实难以服人。 分析的很有道理
不过一看日期 Posted: 2010-04-01
呵呵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29768-1-1.html 引用第3楼醉乡常客于2010-04-26 22:15发表的 :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29768-1-1.html总版真够厉害,这都能给你找出来。 这个帖子的内容属于原创,但非首发。
发在这里的时候,作了少量文字的修改,同时,换了个题目。
在首发的论坛,因为本人性格刚直,对管理员处理论坛事务提出严厉批评,结果ID遭到封禁,遂使这个题目没有能够深入讨论。
发来这里,目的是听听更多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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